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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帝內經與生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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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築墨烹字
說實話我真想單身,然後與自己喜歡的女人一起同居生活。相處的好,一直到老終死;處不到一起了,再找一個,挺自由的,沒什麼扯不清的家務事。二婚結婚就麻煩了,子女財產搞得一團亂麻,氣都氣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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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舒心141276736
還是同居合適。結婚就是為了錢而已。不結婚就是同居,相互照應合夥過日子。一結婚,就有財產糾紛了!麻煩的很。生活血簡單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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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雲深無處
單身老人雙方都有意願生活在一起,建議還是以同居方式合適一些,經濟採用AA制,收入高的可約定多拿出一些。家務也要分工明確,大事小事,各司其職。
結婚了,獲得了法律的認可,兩老人就正式成為一家人了。相互的財產就會繫結在一起,社會關係也很自然地溶為一體。坦率地說,老年人結合很少會有真感情,只不過是同病相憐,相互取暖而已。這本是無可厚非的事,但如果一旦雙方關係破裂,真的就會產生剪不斷、理還亂的糾紛。造成雙方身心的疲弊。這檔子事是需要很大的人生智慧才能解決的!
兩個老年人,不辦結婚證,可以以民間的方式低調地承認關係,辦幾桌酒席,獲得雙方親人的認可。可以避免旁人的閒言碎語。
再者,以同居的方式生活,雙方一般會相互尊重,有了好的開始,就會盡快溶入感情。如果辦了證,確定了關係,雙方都會覺得對方的付出是理所當然的。由此就會不停地向對方索取,久而久之,如果要求不斷加碼,就會失去平衡,留下無盡的苦楚。
以同居的方式生活,AA制了,但如果女方沒有收入或者收入過少,男方要主動承擔兩人的日常生活,如果收入還挺高,每月還應適當給予女方一定的補助。家務活要分工明確,按約定實行,畢竟年歲都大了,體力也大不如前。再說,兩人在一起是來共同扶持、共同生活的,誰也沒有服侍誰的義務。
這樣兩人就可以開心生活,毫無後顧之憂了,都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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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公1980
以後老年人的生活令人堪憂,因為隨經濟形勢的變化,人們的生活節奏變得越來越快,壓力也越來越大。人老了可能經濟上不缺什麼,國家的養老政策越來越好,不缺少福利。可憂什麼呢?精神生活!如果倆老同在,攜手相伴一切還好,可走了一個怎麼?越老越怕孤獨,加之大部分都是少子女,當老了行動不便了,子女們因為種種因素不能長伴老人身邊,造成對老人諸多的、可又無可奈何的傷害。這僅是其一,在老人的感情世界裡,有時夫妻式的情愛和陪伴是他人無法替代的。拉單的老人內心的痛苦是無法向子女訴說的,往往大多數子女又是不關心、不理解。在他們看來給錢給物,有吃有喝就是盡孝,除不知老人云缺少的不是這些。所以,老人生活問題是目前社會生活中一個重大課題。
問題來了,怎麼樣解決老人、尤其是單身老人的生活?本人認為,首先要改變過去的道德思想觀念,特別是子女。全社會都要關心老人生活,尤其為他們的精神生活創造環境條件,尊從他(她)的意願。其次是要為單身老人創造交流情感的場所和機會′。再就是從法理上給予保護,鼓勵"自由"結合,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總之老人婚姻生活應該予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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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土土君子蘭
人老單身一人,孤苦伶仃,無人知你冷曖,無人與你同伴,無人陪你立黃昏,無人問你粥可溫。子女再孝順也不能代替老伴的陪伴,也不能代替那種心心相應,心心相惜的感覺。
現在,很多老人是不和兒女住在一起的,多是空巢老人,他們那種孤單和寂寞,是任何事情都排遣不了的。俗話說,少年夫妻老來伴,人老還是找一個老伴比較好。
現在老人找老伴最大的顧慮就是錢和房子,而一旦涉及到錢財物質,兒女們自私的本性都會暴露無遺,都不希望老人把錢財拱手讓給一個後老伴。當然社會上騙財騙色的渣男渣女也很多,故老人找老伴都要識人有術,以防受騙。
現實生活中老人為了保護錢和房子,更為了家庭和諧,有的老人選擇了不領證,而是同居。同居就是搭夥過日子,能過就過,不能過就走,同居的兩個人不會真心地相互陪伴。
如果兩位老人真心相愛,還是領證結婚的好,這樣兩個家庭也好相處。
我有個朋友她的母親就是老年再婚,結婚前兩位老人及雙方子女簽訂了一份協議,雙方的房產錢財歸各自,結婚後雙方的退休金作為生活費,誰有病找誰的兒女,其兒女出錢出力。一旦一方先走,剩下的老人還是由自己的兒女照顧。這種方式就不會出現財產糾紛了,兩位老人舒心地過著二人世界,子女也很安心。
至於說家務活,為了鍛鍊身體能自己乾的,兩個人一起幹,不能幹請小時工,只要兩個人是相愛的,這些都不是事。
在我們現實生活中不光年輕人需要感情的慰藉,老年人同樣需要,他們辛苦了一輩子,兒女們都成家立業了,老人們多想身邊有個伴相陪。可現實多少老人想再婚找個老伴,就是由於兒女們的自私阻攔,只能形單影隻,一個人過著清冷的生活。
所以,我們每個做兒女的也都在一天天的變老,我們對老人要多一份理解,多一分孝順,讓他們過一個愜意幸福有愛的晚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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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知善易友
單身老人想找個伴在一起生活,只要兩個人都很信賴對方,又有同樣的喜好相互談得來互相愛美慕,雙方願意在一起生活,不必領結婚證,在經濟上男的應該多承擔一點,還是各自管理好。這裡講的是相互信賴,否則沒有必要同居,兩個人之間最重要的是要有誠信,沒有誠信的愛連做朋友都不行花言巧語不是愛,有些老人受騙就是因為分不清,看不透才受騙的。再說一一次同居可以不能結婚,愛是在對對方的忠誠基礎上的,否則不要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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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戴訓德退休教師
又不是年輕談情說愛,是為了生活方便,相互有個照料,病危時有人報信,用不著結婚,自然也就沒有什麼經濟糾紛,性格合得來就住在一起,合不來就各奔東西,也不給子女增加麻煩。至於家務,那就看自己的能力,有能力就多做,沒能力就少做。無非做飯、搞衛生、洗衣服這幾件事,兩個老人可各負其責,單由一個人做,久了肯定不耐煩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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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隕石143676075
結婚登記的老人更應該。結婚登記後代表一種相互的法律責任,搭夥過日子的並沒有這種法律責任。搭夥過日子的遇事後可以不管,所以登記結婚對雙方的法律約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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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名稱社會閒雜人
結婚就意味著要對女方“包養”不單是生活上所有費用由男方負責,還要負責女方穿戴、醫療費用,男方死前要安排好女方的吃、住(養老)。還要資助女方兒、孫生活所需,女方有父母的還要為其父母養老送終。一起生活女方乾點家務就說:男方娶她為免費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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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追光的鳥
不管年輕人還是老年人,不想結婚不想擔責任,只想享受被照顧,被陪伴,是自私的。一旦自己的私慾稍有違背,馬上就會分手。更不要說當對方久病需要照顧的時候還陪伴在左右。只想同居不想結婚的搭伴過日子,只能是在雙方身體健康的時候才行,是經不住生活考驗的。有約束的都不一定患難與共,沒有約束更不要說了。當然咯,有的人可能就只想在身體健康的時候享受生活,但是這樣對社會風氣和對後代的影響也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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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甘膽照人
我認為還是同居比結婚好。經濟AA治家務共同承擔。因為再婚夫妻能夠把經濟,家務,財產,兒女等問題處理好的也就是十個人能有二個人能做好,八個人都會過得亂七八糟的甚至反目成仇。何必呢本來晚年也活不多日精力體力都不行了在鬧得一踏糊塗還咋過。不如同居後合適了繼續過著不合適隨時拜拜。不用扯那些兒女情長的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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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夕陽伴朝陽
適合就是最好的好的。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不能簡單的說哪個好哪個不好。比如說我,退休的公務員,如果找個老伴是農民,我要是先離她而去了,辦了結婚證的話,她就每個月都可以領取遺屬費,否則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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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默兒談情感
結婚
中國無論是年輕人還是中老年人在婚姻情感問題上,講究“明媒正娶”,“名正言順”。
不結婚的話,出門跟朋友介紹另一半都不能理直氣壯的說“這是我老婆/老伴”,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兩個人的感情。
結婚,給對方一種被認可感,心裡踏實穩定。
老年人再婚的話,不單單是兩個人的事兒,雙方都有子女,因為會涉及到以後得財產繼承分配問題,所以必須徵求雙方子女的意見,子女同意後再去結婚。並且商量好或者籤一份關於以後老人誰照顧,誰的養老金,財產,房產怎麼繼承分配等問題的協議,以免去後顧之憂。
同居老年人同居跟結婚的感受恰恰相反,同居,給人感覺只是臨時搭夥過日子,隨時可能分手或“散夥”。給對方一種不踏實,不穩定的感覺,不利於兩個人的感情穩定。
同居的好處就是隻要兩個人合得來就好,不會涉及到財產,房產分割等經濟問題,相處起來比較簡單。
綜上所述,個人感覺還是首先徵得雙方子女同意,畢竟會牽涉到他們的利益,並和他們商討是結婚還是同居。
如果子女同意結婚的話,必須婚前把以後可能會出現的問題講清楚,簽訂一份協議,關於照顧老人,資產繼承分配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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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史小君
我認為還是同居合適
老人在一起就是為了有個伴兒,相互照應,排遣孤獨,本是件好事,但對於選擇領證結婚還是同居這個問題,莫衷一是,由此引發家庭矛盾,很多對老人最後都以散夥告終,令人遺憾。
選擇哪種方式需要考慮兩個因素:一是子女的態度和意見。有的子女是堅決反對老人再婚的,認為老人有子女照顧就足夠了,再找老伴是自找麻煩,沒有必要;有的雖然不反對,但擔心將來要承擔更多責任,還可能有經濟糾紛,偏向於同居的方式;有的子女挺支援老人的選擇,認為領證結婚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二是老人自身的想法。如果兩個老人感情很好,相處和諧,尊重彼此對身後財產、家務的明確的安排,結婚是最好的選擇。如果僅僅是為了有個陪伴,感情基礎一般,覺得還是選擇同居較好。也有一些老人出於其他目的選擇老伴,在一起後提出各種要求,矛盾不斷,最後不歡而散。
從經濟和家務事方面考慮,建議老人在結婚或者同居前,最好有一個協議,對雙方財產、將來的責任、義務做明確的安排,最好要徵得雙方子女的同意。比如婚前的財產繼承權都歸各自子女,婚後的財產屬於老人共同所有;如果老人沒有經濟來源,由各自子女定期給生活費等。
兩個老人在一起能否幸福,我認為最大問題在於經濟基礎,其次是感情基礎。希望以上建議能給你起到幫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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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陳穀子雜貨鋪
三觀、經濟、生活情趣,三個問題,是老年人再婚的實質問題,看來根本問題都解決了,就在一個原則是結婚還是同居的問題上,觀點還有所不同,從中找到兩者都能接受的方法,那要看一方對另一方擺出的利弊,使對方心悅誠服的接受了。
老年人一起生活,沒有幾個辦結婚證的,也是人們常說的搭夥過日子,所說的同居,也是夜間行路,結伴兒而行。
以前,對老人們同居,曾經一度被人們說成"老不正經",經過這多年嘗試執行,人們不見怪,還習以為常了。那人們理解了,也接受了,為什麼還有人要堅持結婚呢?認識上區別,總覺得同居名不正。實則也不盡然,結婚結為夫妻,說白了是過日子,領不領證與實質生活關係不大,所以,很多老人趨向於同居。
首先,領了結婚證,成為了合法夫妻,坦誠說,年歲都大了,很難判定在一起能過多久,一旦一方有個意外先行一步,從法律程面上說,是配偶,不論在處理後事各個方面,哪怕是夫妻一個月,另一個人才符合法律上的主體資格,後事的操作上,老人嘛,肯定還有家人,子女,很容易起紛爭,牽址到費用,還有些財產,之間界定關係不清楚的,甚至引起糾紛。從這些利害關係上理解,不領證省事兒。
同居一起生活,都有退休金,情趣相投,日常生活中家務,開消上又沒有分歧,本身這就很慶幸的,這說明雙方都很真誠,才會有如此好的局面,有的同居再婚者,防範對方象防小偷防賊一樣,那樣的待人方式方法,還不如單過。
單身老年人,不管是喪偶或者是離異,找伴兒一起生活的願望一致,消除寂寞,愉快的結伴兒過日子,結不結婚不重要,只看今天的日子是否順心,是否感到開心,這是找個伴兒一起生活的實質。
雖然說是同居,對方的一切象壇清水,一張白紙一樣的透明,難道還有"騙色"之嫌!人老了,別想太多太複雜,安身靜心平安的過好每一天,就是晚年的幸福。《網路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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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綏格格
答:如實彙報調研真相
絕大多數知識分子老人家 —— 夕陽餘暉下的互訴衷腸:
1、精神伴侶,說說話而已。
2、互相幫助:
今天,我幫您裝個燈泡;
明天,您幫我炒道菜餚;
後天,她教我製作影片。
3、關於住宿:
路近,早出晚歸;
遠端,各自回房;
彼此,互不打擾;
相安,尊重彼此。
4、簡約
離合型:合得來就交流交流;
合不來:好聚好散、客客氣氣。
沒有後遺症,不給子女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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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今世緣126
凡是不以結婚為目的的都是耍流氓,俗話說得好:“嫁漢嫁漢穿衣吃飯”,難道嫁男人還要做帶薪保姆?都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不付出真心,就想讓女人帶薪服務,你想得太美了,現在有退休金的女人如果不是為了愛情,根本不想再婚,好不容易送走一個,再去找一個大爺服侍他?凡是想再找一個人搭夥過日子的老男人都是生活能力差的,這類人又自私又小氣又邋遢,跟一個沒有愛情基礎的人在一起生活圖什麼?難過圖你不洗澡?圖你有老人味?
二婚多是怕寂寞才走到一起的,女人在自己家裡為兒孫忙得腳不沾地的,想寂寞都很難,離開自己家嫁人難,回家時更難於上青天,你舍家棄子帶薪替別人家老少服務,等你有病了,或者男人死了,他的兒孫能伺候你?為養你老?到時女人被老男人家人趕回家,別說自己兒子兒媳婦對你滿腹牢騷,就連左鄰右舍都會鄙視你,對你指指點點的,光是唾沫星子就能淹死你,再說了,人越老越固執,那些老男人幾十年養成的壞毛病就能讓你堵心,三觀不合就讓人生厭惡之心,反觀身邊那些再婚、搭夥的人有幾人對另一半滿意的?更別提幸福的了,有句話說得好:“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老人再婚都是悲喜自渡,冷暖自知。
俗語說:男人靠得住,母豬會上樹。靠山山倒,靠人人跑。想要過得好,還是要靠自己,終究你的獨立能成為你的底氣,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運和人生。
圖片如侵必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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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人生美景123
回答了:人們的觀念一般是少年夫妻老來伴,人生只有這輩子,沒有下輩子,誰也不知道將來的命運如何,尤其是老去的時候。說說吧:
一、單身老人一起生活結婚好還是同居合適:人就是害怕單身,孤單寂寞,年輕的時候還不覺得,因為有很多時間忙於事業,沒得時間休閒,人到了一定的年齡,老了的時候,更是想有一個貼心的老伴陪伴在自己身邊而不離不棄,之所以還是結婚好些,安穩些。
二、經濟和家務分別怎麼處理好:繼然倆個人相親相愛,就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有錢倆人一起用,同甘共苦,有福一同享受。
一個共同的家,如果分明得那麼清楚,會有幸福感嗎,是不能的,相聚是緣,沒有緣是走不到一起的,只要雙方都有一個開明的心,心態放正。(就很好處理)~~人生美景 -
20 # 老郭話情感
我63歲,退休好幾年了,老伴走得早,我和張敏在一起搭夥過日子,在一起半年吧,工資卡上的30萬沒有了。
我退休工資有5000多塊錢,老伴走得早,我一個人生活了將近十年,原先上班時,還不覺得咋的,退休以後越來越覺得孤獨、寂寞,一天到晚都是一個人,後來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張敏,我看她挺順眼的,兩人相處呢,覺得很合適,於是呢就在一起過日子啦。
我和張敏商量,就先這樣搭夥過日子,暫時不領結婚證,可是前段時間,我兒子要買房子,給我打電話,想從我手裡借點錢,我不會用銀行卡轉賬,就拿銀行卡,去銀行取錢給自己的兒子。
因為我的存款,全部都是放在工資卡里面,年初的時候呢,我的兒子,就帶著他去查過一次,裡面呢還有30萬元。
我原本是想把這個錢,交給兒子來保管的,後來兒子說,他也存不住錢,花錢大手大腳的,還是留著讓我自己保管。
老婆在世的時候,就非常賢惠持家,家裡所有的事情呢,從來不讓我插手,自從老婆去世之後呢,我就很不習慣現在的生活方式,我感覺自己無法自理啦,於是後來呢,我就萌生了一個想找老伴的想法。
因為我和兒子兒媳婦呢,是分開住的,兒子媳婦他們非常的孝順,他們也很支援我的這個想法。
後來呢,在朋友介紹下,認識張敏,張敏有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女兒已經結婚成家了,兒子呢還沒有結婚,我和張敏相處了一段時間以後,覺得張敏為人溫柔體貼,又善解人意,而且。又做了一桌拿手好菜,我很滿意。
於是,就有點迫不及待地想和張敏在一起,兩家孩子呀也都同意。
我和張敏就約法三章,兩人只搭夥不領證,生活費,每個月都從退休金裡面出,每個月再給張敏啊000塊錢的零花錢。
張敏的兒女所有的一切,跟我沒有任何關係,並且,我不會幫助他們,我兒子的一切,也與張敏無關。
我們倆人不要幫子女們帶孩子,子女們,也不用對我們負責,雙方的子女,都可以來我們家裡吃飯,但是不能長久居住,只有張敏可以長期住在家裡。
如果我先走在胡女士的前面,我的房子,張敏可以繼續居住,我的兒子不需要對她負任何的責任,
自從張敏來到我家,對我生活上的照顧,非常好,我的兒子每個月,都會過來看我兩次,每次都是大包小包的給我買很多的營養品和禮物,兒媳婦也會幫著張敏下廚一起做飯,一家人在一起,相處得很好。
張的兒女,偶爾也會來一次,可是我每次聽到張敏的兒子,給她打電話的時候,好像都是在問她要錢,我聽了以後,就假裝沒有聽到。
因為我覺得這是他們之間的事情,與我無關,隨著感情的升溫了,各方面相處的都非常的融洽。
就在這個時候,張敏和我商量,不如我們去領結婚證吧!
可是,我還是猶豫,因為,我本來比張敏大12歲,如果領了結婚證,將來我先走了,那麼我的存款,我的房子,張敏肯定是有權利來分配的,那不如就像現在這樣搭夥過日子挺好的。
於是我拒絕了張敏的要求,她有些難過,對我說,:“你就是一塊捂不熱的石頭,壓根兒就沒有把我放在心上”。
後來我為了表示誠意,我就把工資卡,交給她保管,家中的日常開銷呢,都由他來隨意支配,她也可以每個月,從卡里面取1000塊錢的零花錢存起來。
可是這張卡里面呢,還有我一生的積蓄,30萬元都在裡面,那可是我和我的老伴前半輩子,省吃儉用攢下來的錢。
以前張敏的兒女每次來呢,都不喊我一聲叔,只是問:“幹啥呢”,自從工資卡交給張敏之後,每次來我家,都會喊我一聲:“張叔”,我心裡還是挺高興的,我以為,是我的真心打動了她們娘三。
前段時間,我讓張敏把卡拿給我,我準備取點錢,給我兒子買房子。
張敏裝作沒聽見,還支支吾吾,推三阻四,我跟她說不如我們一起去逛超市,順便把錢給取了,可是張敏說家裡什麼都有,不用去超市。
張敏反過來問我,難道你就只有這一張卡嗎?除了這張卡,你就沒有別的錢花了嗎?你就非要從這張卡里面取錢嗎?
於是我就急忙地跟他解釋說,我就取10萬塊錢,剩下的還給你保管,卡里面的錢,也足夠我們花下半輩子的。
後來張敏很不情願地把卡拿給了我,到了銀行櫃檯前,我就跟工作人員說,我要取10萬塊錢,沒想到工作人員查了之後卻說:“取不了,您卡里,沒有錢”。
這時我懵了,我卡里明明有30萬元,我每個月還有退休金呢,就算每個月固定的給張敏1000塊錢的零花錢,扣除家中的生活費,至少還會剩一些,卡里怎麼可能沒有錢呢?
我有點生氣了,又讓銀行工作人員,重新操作了一遍 ,卡里就剩86塊錢了。
這個時候呢,我才突然想起來啊,張敏她母子三人的異常表現,我當時,真的是臉都被丟盡了。
我生氣地質問張敏,她才告訴我實話,她說這筆錢,借給了她兒子,只用兩個月來週轉一下,到時候,還會還給我們的。
這時,我才恍然大悟,怪不得她不願意陪我,原來是怕我在外面責備她呀,讓她下不來臺。
於是我就質問她:“咱們在一塊時,不是有約法三章嗎”?
張敏卻滿臉委屈地說:“是你跟我說卡上的錢,我可以隨意的支配,再說了,我只借出去兩個月,又不是不還給你,你咋就這麼小氣呢”?
她擦了一把臉又說道:“我們現在不是一家人嗎,兒子有困難了 ,我們不幫他,誰幫他 ?你難道不是我兒子的後爸”?
聽她說完,我當時就無語了,雖然,她當時沒有經過我的同意,私自把錢借給了她兒子,但是看著她委屈的樣子呀,我又於心不忍。
這是我一個朋友的真實故事,您覺得後來他倆分手了嗎?
老郭覺得:不管是結婚領證,還是搭夥過日子,都要明白 ,兩個人為什麼在一起 ?
如果覺得錢重要,那就把錢要回來,倆人呢,好聚好散。
如果想好好過日子 ,就好好地溝通 ,互相理解和包容 。
您說,“張敏”對“我”是真心的嗎?她私自借錢給自己的兒子,這麼做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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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而異!同居是基於情感、生活的便利和寄託,而結合;婚姻是用法律合約規範雙方的義務,強化了結合的合法性和穩定性。明確了這兩個含義,怎麼相處就是雙方協商、權衡、預期和妥協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