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半夜,小偷進張三家偷東西,張三發現有異樣看一下,小偷準備傷害張三,狗發現了撲上去把小偷咬死了,張三是否需要擔責?如下面這個抖音#在抖音,記錄美好生活#女子深夜感覺客廳有異常,出來檢視遭遇這一幕,關鍵時刻狗狗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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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哥有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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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言兩社
一,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理由是小偷進入他人私宅進行行竊,屬於非法闖入,有錯在先。而主人養狗的目的是看家護院,用來抵禦外界非法侵害,在發現小偷私闖民宅後,狗為了守護主人的財產或保護主人免受傷害時,間接故意咬死了小偷,屬於正當防衛,那麼在刑事上狗主人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二,狗主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狗咬死了小偷屬於正當防衛中的防衛過當,和狗主人雖然沒有直接的因果必然關係,但是在法律上卻要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127條有說明,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但是我們在新聞報道中會看到,主人雖然沒有責任,但是法院往往會判狗主人對受害者家屬進行賠償,這裡的賠償並不是說狗主人有過錯,更多的是人道主義的賠償,畢竟狗是他飼養的,出於人道,狗主人會進行一定的賠償。
最後就是另外一種特殊的情況。
當發現有小偷進入私宅進行非法侵害,狗主人驅使狗對小偷進行撕咬或威脅,導致狗咬死了小偷或小偷在逃跑過程中意外死亡,那麼這就屬於主觀故意,狗主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所以,對於狗咬死小偷,狗主人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還得看具體的因果關係。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們一定要相信法律,法律不會讓好人蒙冤,也不會讓壞人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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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艾你依生
小偷進房間偷東西,張三發現有異樣檢視,小偷準備傷害張三,狗為了保護主人咬死了小偷。本人認為狗是一條好狗,小偷進屋行竊,又準備傷害主人,如果誰判張三有罪,說明這個人不如狗,是非對錯都分不清楚。只是狗咬小偷時,張三應該報警,等警察半小時趕到小偷雖然還是被咬死,但張三也就不是見死不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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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莫忘初心242650426
入室盜竊既遂,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題所述:"小偷進房間偷東西被狗咬死了",是偷,還是幹其他什麼事情,只有被狗咬死,丟掉性命的結果,"偷東西"是猜想吧?又與憑空想象有什麼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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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ghidhbje
應該負責,主人應該好酒好菜擺在桌上,小偷先生,酒萊慢慢用,東西輕輕拿,別砸壞手腳,地板剛擦過有點滑別摔著,你受傷害了我賠不起,需要什麼你隨便拿,出去請走門道,千萬別走防盜網,摔死了我會坐牢的,出門時輕咳一聲,別驚動人鄰居,下樓梯注意腳下,千萬別把腳拐傷了,小偷先生你慢走,別擔心我不會報案的,怕你記恨,下次來時先告知一下,好換樣口味,準備酒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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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暖陽悠悠609
狗主人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狗主人不存在任何過錯〉
狗在自己家,小偷被狗咬死系小偷本人入室盜竊的過錯行為導致的,狗主人不存在任何過錯。
〈小偷本人的過錯造成死亡的結果〉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78條、民法通則第106、127條等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本題中小偷被狗咬死,是由於小偷擅自進入他人住宅偷東西並試圖傷害狗主人才引起狗的傷害行為,是由於小偷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狗主人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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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煙GG
從情理上講,小偷入室盜竊,被主人發現後又想傷害主人,不料還沒實施傷害行為,就被狗咬死。我真的很想說“咬死活該”。
但是,這事兒一到法庭上就不一樣了。從法理上講,小偷雖然可惡,但罪不至死。既然人死了,就一定要有人負責。
不管狗有沒有證,把人咬死,都構成了事實上的侵權。雖然小偷在被發現後,想傷害主人,但畢竟還沒有動手實施。在他動手實施以前,事件的性質就仍然只是盜竊。只有在他開始實施傷害後,事件的性質才會改變。
這沒辦法。說到底,還是狗下嘴早了。如果在小偷攻擊傷害主人的過程中把小偷咬死,主人的責任就會小很多,甚至可能不用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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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71400367
古有大盜劫富濟貧,奉為俠盜,順延下來能被小偷惦記的都是為富不仁,所以。有錢就是罪。主人妨礙偷盜行俠仗義-就是危害正義。罪當抄家滅族。賠幾個錢已經很仁慈了。
而且偷和盜都是非官方合法行為,應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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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辛夜說
那必須得擔責了,誰讓你養狗不方便他作案呢?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把值錢的東西和現金全放在門口,這樣小偷就不用翻窗了,也避免了墜樓的危險;小偷搬東西時要上去幫忙,避免他磕著碰著;到樓下也要給他叫輛車,讓小偷掏錢多不好;因為拿了你家的東西,所以小偷享有終生保障權,一旦發生任何問題,主人家都要對小偷負責。
畢竟你的利益算個毛,小偷的利益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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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牛師付
咬死活該,前提是他是賊。他入室偷盜在先,狗咬他在後,狗是畜牲它為主人守門戶沒錯,不是狗在戶外或主動咬他,總不見得判狗死刑吧,反過來說偷兒好好做人,不去偷盜會有這事嗎,這是條好狗,咬一個偷兒就少一個∵
感謝邀請。提問講的內容比較簡單,“四哥說法”在合理猜想、推論下進行解答。
“四哥”從正當防衛角度說一下。“小偷準備傷害張三”,根據法律規定,小偷在盜竊過程中為抗拒抓捕暴力抵抗的,按搶劫罪論處。狗主人在財產、生命健康遭遇侵害的時候,可以實施正當自衛,狗咬小偷也屬於正當防衛,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關鍵是小偷被狗咬死了。狗咬死人,一般不會是瞬間的事,肯定需要一段時間,如果小偷被狗壓制,徹底失去抵抗能力,失主明知道不及時制止就會出人命,而放任嚴重後果發生的,就屬於“防衛過當”,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有人可能說這不合理,當然,是屬於“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這還需要的司法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這其中也於小偷要傷害主人的手段有很大關係,如果小偷持有槍支且在狗咬過程中一直不鬆手,這種情況下防衛不過當,咬死活該,因為失主在生命安全遭受嚴重威脅時,可以實施無限防衛。
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