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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戶933912791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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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頂級星球8J
數學集合符號有N、N+、Z、Q、R、C等。
1、全體非負整數的集合通常簡稱非負整數集(或自然數集),記作N。
2、非負整數集內排除0的集,也稱正整數集,記作N+(或N*)。
3、全體整數的集合通常稱作整數集,記作Z。
4、全體有理數的集合通常簡稱有理數集,記作Q。
5、全體實數的集合通常簡稱實數集,記作R。
6、複數集合計作C。
集合(簡稱集)是數學中一個基本概念,由康托爾提出。它是集合論的研究對象,集合論的基本理論直到19世紀才被創立。最簡單的說法,即是在最原始的集合論——朴素集合論中的定義,集合就是“一堆東西”。集合裡的“東西”,叫作元素。若x是集合A的元素,則記作x∈A。集合是把人們的直觀的或思維中的某些確定的能夠區分的對象匯合在一起,使之成為一個整體(或稱為單體),這一整體就是集合。組成一集合的那些對象稱為這一集合的元素(或簡稱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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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舊街涼風@
1.集合符號:空集記為∅;子集記為S⊆T;交集記為A∩B(或B∩A);並集記作A∪B(或B∪A);相對補集記作A-B或AB;絕對補集記作A或∁u(A)或~A等等。(得出結論)
2、集合是指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具體的或抽象的對象匯總成的集體,這些對象稱為該集合的元素。(原因解釋)
3、對於一個給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確定的,任何一個對象或者是或者不是這個給定的集合的元素。任何一個給定的集合中,任何兩個元素都是不同的對象,相同的對象歸入一個集合時,僅算一個元素。集合中的元素是平等的,沒有先後順序,因此判定兩個集合是否一樣,僅需比較它們的元素是否一樣,不需考查排列順序是否一樣。(內容延伸)
1. A∩B B 交 A
2 A∪B B 並 A
3. A∩Φ A交 空集 Φ
4. A∪Φ A 並 N 空集 Φ
5. N∩Z N 交 Z,N: 全體非負整數的集合通常簡稱非負整數集
Z: 全體整數的集合通常稱作整數集
6. N∪Z N 並 Z
7. Q∩R Q 交 R, Q:全體有理數的集合通常簡稱有理數集
R: 全體實數的集合通常簡稱實數集
8. Q∪R Q 並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