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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球
1 比球
比球是比賽中用來決定開球順序的第一次擊球。比球獲勝的選手獲得開球選擇權。裁判會將兩顆球分別放置在開球線後,兩名選手在大約同一時間擊球並使其接觸頂庫(靠近置球點一側的短庫)後返回,球停止時更靠近底庫(靠近開球線一側的短庫)的一方獲得比球勝利。
一次非法比球或不能獲得勝利的比球是指,選手擊出的球:
(a)越過球檯縱軸線進入對手區域;
(b)未碰頂庫;
(c)接觸頂庫超過一次;
(d)球入袋或離開檯面;
(e)接觸兩側庫邊或停留在角袋袋口並且已越過底庫邊線。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選手重新比球:
(a)一名選手明顯晚於對手擊球;
(b)球靜止後裁判無法判斷哪一顆球更接近底庫;
(c)雙方都出現非法比球。
2 合法開球
開球時,開球方將主球置於開球線後出杆擊球后必須至少:
(a)有目標球進袋 或者;
(b)最少有四顆目標球碰觸庫邊。
違反者即為開球犯規,其對手可作下列的選擇:
(a)獲得線後自由擊球權或
(b)重新擺球由自己開球或要求原開球的選手重新開球或
(c)接受檯面現有情況,繼續擊球(主球出臺或入袋除外)
3 開球時出現任何其他犯規行為,對手不可以選擇重新開球
4 開球時8號球入袋
原開開球方可以將8號球重置於置球點,並接受檯面現有情況繼續擊球
5 開球時8號球入袋並伴有犯規,對手可以選擇:
(a)將8號球取出重置於置球點上,並獲得線後自由擊球權或
(b)接受檯面所有球的位置,繼續擊球(主球出臺或入袋除外)
指球定袋
無需指定球袋
擊球
1 選手擊球后,主球最先碰觸的球必須是其選定的那組目標球,如其球組的目標球已全部進袋,則應首先擊中8號球。
2 選手擊球后,若沒有目標球入袋,須至少有1顆球碰觸庫邊(含主球)。
3 選手擊球后,未入袋的目標球和主球必須停留在臺面上。如有任何目標球跳離檯面均被視為合理消失,不再重置於檯面。
4 擊球過程中(包括出杆前後),擊球者除杆頭以外的身體任何部分(包括服飾)、器材(包括杆身、架杆、巧克等)均不得碰觸檯面上的任何球。
5 在一次擊打過程中,杆頭不能碰觸主球兩次以上(含兩次)。
違反以上規則的處罰:對方獲自由擊球權。
所有犯規行為必須在下一出杆前做出判決,否則視為未發生任何犯規行為。
貼球
1 主球與檯面上要擊打的目標球相貼時,選手擊打主球后,必須使該目標球移動,且出杆方向沒有限制,但擊打動作必須明顯。
2 目標球與庫邊相貼時,主球擊打該目標球后,該目標球必須離開庫邊後再次碰觸庫邊或有其他球(包括主球)碰庫邊或有目標球入袋。
違反以上規則的處罰:對方獲自由擊球權。
跳球
1 選手可擊打主球跳躍過其它目標球,且合法擊中自己球組的目標球。
2 跳球時,擊球者只能用杆頭擊打主球球面1/2以上的區域。
違反以上規則的處罰:對方獲自由擊球權。
犯規
如果一名選手出現一次犯規,他的對手獲得自由擊球權。
以下為比賽中的一般犯規:
(a)主球入袋或離開球檯;
(b)主球先接觸非法目標球;
(c)檯面上有球尚未完全靜止時擊球;
(d)選手擊球瞬間雙腳同時離地;
(e)目標球離開檯面;
(f)非法碰觸球;
(g)連擊;
(h)推桿;
(i)開球線後的非法擊打;
擊打8號球
當選手擊打8號球時,只要8號球未進袋也沒有跳離檯面,即使犯規或主球入袋都不算輸掉該局,此時對手獲得自由擊球權。
球組混淆
當球組已確定,如果一名選手錯誤地擊打對方球組中的球,該犯規必須在他進行下一次擊打前被宣判。當任一選手或裁判意識到球組已被雙方錯誤地交換擊打時,該局即刻停止並由原開球選手重新開球。
輸局
選手如果違反以下規定則輸掉該局:
(a)擊進8號球同時犯規(開球時除外);
(b)選手將本組最後一顆目標球擊打入袋的同時擊進8號球;
(c)將8號球擊離檯面;
(d)選手還未將本方目標球全部擊進球袋前就將8號球擊進袋。
僵局
如果裁判判斷發生僵局或可能發生僵局時,他應提議選手重新開球。但如果有選手拒絕,裁判將允許比賽繼續一段時間,一般而言,裁判會讓雙方再各出三杆或依其判斷而另作決定。此後如僵持局面仍未被打開,裁判將宣布僵局並擺球重新開始此局比賽,同時:
(a)由原開球選手重新開球;
(b)原擊球順序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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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0深
打不進球換對方打球,打進以後換隊友擊打,兩個人每打一杆就來回輪換,直到其中一人失誤後換對方球員上場。
回覆列表
通則列明了諸如著裝要求、申訴程序、賽程安排等未包含在比賽規則中,但又在實際比賽中需要約定的事宜。通則內容在每次比賽中都不同,例如單場局數、開球順序等。比賽組委會有權根據通則精神在賽前確定並依此執行。相對而言,比賽規則需要在比賽過程中嚴格執行。
1. 比賽規則特例
比賽規則不允許被隨意更改,除非得到中國檯球協會許可,對規則臨時變動的書面解釋應在賽前運動員會議中公布。
2. 選手服裝要求
每位選手的服裝必須符合比賽要求並且整潔乾淨。如果選手不確定自己的服裝是否符合要求,可以在賽前向賽事總監確認。賽事總監對服裝要求有最終決定權。特殊情況時,賽事總監可以允許服裝不符合要求的選手參加比賽,例如航班托運行李遺失、選手特殊身體狀況等情況。選手可能會因為服裝未達要求而被取消比賽資格。
如果在比賽前沒有宣布關於服裝的具體要求,則默認採用下列服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