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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項宛說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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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龍飛
以前大部分銀行確實是有‘離櫃概不負責’的標語,但其實它是以前科技技術不發達下的遺留產物,現在已經很少見到這個牌子了。
舉個例項:一位姓劉的女士前往銀行取錢,回家後才發現銀行多給了1700,但是劉女士並沒有將這1700歸還,而是佔為己有。因為劉女士認為,按照銀行“離櫃概不負責”的規定,既然離開櫃檯了那這錢也就歸自己了。不過,最終法院還是判決要求劉女士返還錢款,否則就是違法。
那麼,我們來剖析下這種情況。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所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因銀行與客戶之間是一種以提供服務為內容的協議,其中的關於離櫃概不負責的規定,屬於銀行單方制定的格式條款。也就是屬於一種霸王條款,歸其初衷,對銀行來說,只存在賬目平或不平的問題,只要賬目對不上,哪怕是一分錢,銀行一樣頭疼。
只是維權需要以正確的方式,面對銀行的疏漏儲戶也應當保持理智。如果拒不歸還,那就屬於非法獲利,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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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下誰能不識君
我覺得“離櫃概不負責”已經是過去式的了,現在都已經很少出現了,起碼我的網點櫃面上已經沒有出現這樣的牌子了,我所在的網點都是這種投訴諮詢電話了。
所以很多人還是停留在給現金的手段,大家碰到急事,錢包裡沒錢了都會去銀行進行取款,所以有時候銀行為了理清責任,弄個離櫃概不負責的牌子來。
就算有要用現金的都可以在自助存取款機裡操作,銀行都有攝像頭,有監控,一般都不會出現差錯情況,除非銀行櫃員自己頭腦發熱出現差錯。
還有加上深圳數字貨幣的發行,以後估計數字貨幣可能會慢慢取代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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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淡渺塵
銀行裡“離櫃概不負責”,理論上是保護雙方權益,當然這個原則實際操作中更偏向於保護銀行群體,因為離開銀行櫃檯,若銀行多給你錢,銀行會聯絡你過來處理(多給的錢一般要櫃員本人承擔),若銀行少給你錢,因為銀行每日會做日終軋帳處理,賬務不平,同樣會聯絡你處理。因為銀行的賬戶處理是相當嚴格的,借貸雙方是必須保持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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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樹下陽光
這是銀行不負責的一個說詞,對儲戶可能是這樣,銀行失誤少給取了,你再找可能銀行不負責了。對銀行這是一個沒用的說法。警察和法院會找個人要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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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團結才給力
離櫃概不負責,是醜話說在前,目的在於提醒,讓客戶在辦理業務時,一定要清點、核對,有否差錯或失誤。若真是銀行原因,還是要負責的……
若存入十萬元,銀行誤打成了一萬元或一百萬元,客戶離櫃後,銀行能概不負責嗎?
還有一個假幣的識別,必須防止人為的偷樑換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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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MN00000
銀行規定的合理,但是顧客多的時候,應派人跟著到休息座位一起監看。否則,客戶就在櫃檯前整理完畢才理位。否則,銀行不會承認的!銀行沒有出錯的時候?霸王條款!霸王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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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星星知我星
銀行‘離櫃概不負責”我認為不是維護儲戶利益,而是為自已保駕護航的。儲戶如果取一千元差二百元當時沒清點,回家後才清點,然後去銀行找營業員就無果而回,銀行的理由是離櫃概不負責為由就把儲戶送出門外。但有一次鄉下的農民儲戶到銀行去取款時,營業員卻錯把一百元當成了一千元數給了儲戶,這農民沒素質修養卻拿回家了。當日結算時營業員的帳錢怎麼有九百元的錢兌不上,經過營業員的回憶終於回憶起取一百元的農戶。當晚銀行人員到農戶家去問情況,開始農民不承認,在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下終於承認了,並追回了九百元的失誤。試問銀行的離櫃概不負責的警示到底是真對誰的利益呢,在這種情況下為何就不生效了呢?看來到底還是在保護銀行本身,還是保護儲戶利益呢。農民儲戶拿為已有不對,但銀行自身警示提醒也有問題,我認為為人良心善良最重要,不要去貪人家的小便宜,別人的東西不要,不是自已辛苦來的財別想。這就是做人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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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手機使用者7906755956
既不是保護儲戶利益,也不是不負責任,更談不上誰贏了。其實很簡單,那就是沒有離開櫃檯,若有什麼問題,當面即時解決,也很容易解決。反之,若離開櫃檯,那可能就會有不確定的因素,導致問題出現,而這不確定的因素,銀行無法知道,更無法掌握。那樣問題解決起來就會有相當的難度。因此,銀行就是要避開這一點,才有了——離櫃概不負責,這樣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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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諸葛YY
思考這類問題你就把事情反過來想想就可以獲得答案。不吹不黑,銀行只有保護你存在銀行裡資金安全的責任,沒有保護已經進入你錢包裡資金安全的責任。
如果銀行是你開的,你會把你的責任無限延伸下去嗎?
回覆列表
“離櫃概不負責”過去、這是銀行傳統的規矩。現在也只是一種提示——讓你當面點清,免得再查麻煩,沒有什麼法律效力和實際約束意義。 銀行歷史已經很久了,在沒有錄影和點鈔及記錄儀的時代,為了避免發生糾紛,逐漸形成了這麼一條,經典的規矩“離櫃概不負責”。並形成了傳統延續下來。
現在隨著科技的進步,櫃檯改成視窗,配備了錄影裝置,點鈔裝置,記錄裝置。你存取款時的每一個動作和專案都被準確的記錄下來。你存1000元有1000元的記錄,你取10000萬元有10000萬元的記錄。多了少了,能給你說的清清楚楚,記得準確確。總之、現在“離櫃概不負責”只是一種提示,沒有法律效力和實際約束意義。
#理財大賽第三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