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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為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
《六國論》除去在立論上具有借題發揮、借古喻今的寫作特點外,在論證的嚴密性、語言的生動性上也堪稱典範。第一段的邏輯性是非常嚴密的。作者開篇亮出觀點:“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開宗明義,直截了當,使讀者一眼就抓住了論者的中心。然後,作者解釋論點:“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這就指出了賄賂的危害,言簡意賅,要言不煩。再後,作者設問:“六國互喪,率賂秦耶?”答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這就使得文章邏輯嚴密,無懈可擊。最後一句總結全段:“故曰弊在賂秦也。”這一段起到了“綱”的作用,後面的二、三兩段實際上是圍繞第一段展開的。
蘇洵在《六國論》是蘇洵真對北宋王朝一味苟安,對遼西夏妥協而寫的一篇策論,其中談到談到六國滅亡的原因,說到燕趙戰敗,亡,不得已原句是:“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