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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ucky1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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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隨心隨緣49510
簡單的說,有這種認識的人本身就是這個社會的”負能量”。誰都明白的一個道理是,我們每個人對自己身邊的人(特別是親人)總是願意提意見,指缺點,而其出發點只是因為愛,指出他們的缺點只是希望他們變得更好。同理,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中,指出社會的各方面不足甚至不良現象多半都是出於愛和責任——唯一目的就是想讓社會變得更好!如果有人認為這也是”負能量”,那麼,他們所崇尚的”正能量”都是些什麼呢?只唱頌歌嗎?而這樣做才是危險的。
評判信息披露做的好壞,既要注重形式、又要注重實質,具體來說,看3個方面:
a.披露內容的完備性
第一步,還是看看披露的指標是否足夠完整,是不是該有的指標都有了?
比如,這次的《標準》中,對機構信息的披露,要求強制披露機構的年度財務報表,這其實對很多企業來說,是個敏感項。有的可能就不敢披露,那麼比起那些披露該項指標的,顯然做的就要差些。
b.披露內容的深度和頻度
披露的要素都有,還要看披露的深度。比如同樣是披露大股東的信息,一家只是披露了工作履歷和教育情況;另一家則在這之外,還披露了個人的銀行信用、以及個人有關公司發展戰略的想法、對客戶反映問題的處理態度等等,那顯然後面這家的信息詳盡程度更高,更加可信。
頻度也是一個考量,天天披露比月月披露好,月月披露比一年披露一次,當然也要好。
c.披露內容的可驗證性
信息披露,存在的最大缺陷,就是信息可能造假,導致失真。對著一堆虛假的數據,投資者根本無法做出正確的決策。
因此,所有披露的信息,需要有可以驗證的方法。如果沒有,那麼對這個數據,就不能全信,要持一定的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