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標是指在政府採購之中出現了報名參加或實質性響應供應商不足三家、並且存在影響採購公正違法違規行為、投標的報價都超過預算、或者遇到因重大變故採購任務取消,遇到以上情形時,招標採購單位作出來的全部投標無效的處理,就稱為廢標,廢標是可以收回保證金的。
2、棄標就是指自動放棄中標的(前提必須是發出中標通知後)應當由招標人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需要注意,中標人中標後棄標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八十一條規定:“中標通知發出後,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並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給招標人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中標人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企業廢標項,是一個企業投標專用的專業術語。意思是企業投標失敗的項目
1、廢標是指在政府採購之中出現了報名參加或實質性響應供應商不足三家、並且存在影響採購公正違法違規行為、投標的報價都超過預算、或者遇到因重大變故採購任務取消,遇到以上情形時,招標採購單位作出來的全部投標無效的處理,就稱為廢標,廢標是可以收回保證金的。
2、棄標就是指自動放棄中標的(前提必須是發出中標通知後)應當由招標人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需要注意,中標人中標後棄標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八十一條規定:“中標通知發出後,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並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給招標人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中標人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