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muzii木子是阿梨

    谷傳民《火火的情懷》

    可愛的小蜜蜂【谷傳民詞 - 李智作曲 - 趙天鴿唱】

    谷傳民的歌《中國、中國,跑起來》

    谷傳民公益歌曲《愛心如花開》

    谷傳民創作《華中師範大學校歌》

    谷傳民創作《春天的訴說》劉媛媛演唱

  • 2 # 用戶7514609614788

    愛心如花開》、《華中師範大學校歌》(參與)、《大夢中國》(江濤)、《火火的情懷》(朱之文首張唱片主打歌曲 朱之文演唱)、《春天的訴說》(劉媛媛 演唱)、全國品牌戰略委品牌之歌《品牌中國龍》、《美麗的釣魚島》(朱之文 演唱)、《祖國情》(朱之文 演唱)、《愛的飛翔》(李強 演唱);世界華人藝術節(澳門)主題歌《我的澳門》及《同心夢》、《大地不忘》、《回家》、《過去》、《遇見》、《有一個名詞》、《記住你真好》

  • 3 # M幻幻

    《愛的期限》

    《如果你是落花》

    《熱淚送》

    《火火的情懷》

    《我要變好看》

    《重複遇見你》

    《你不純潔》

    《春天的訴說》

    《可愛的小蜜蜂》

    《我的小星星》

    《黨旗》

    《怎麼捨得》

    《她習慣留一盞燈》

    《想要你知道》

  • 4 # 紅景天79685293

    你當然支持受害者,依法獲取自己的合法權益,這無可厚非。

  • 5 # 老嚐

    相信法律會回做出公證的判決,這和支持誰沒有什麼關系。

  • 6 # 一青2015甲記

    這是由法律來判斷的。朱之文,一位草根歌手,歌聲攬得了諸多粉絲,個人生活也得到了大幅改變。自從名聲大振,在村里生活得也挺熱鬧,村上許多人問他借錢,有的人錢借了也不歸還。家裡白天晚上都有各路鐵粉到訪。朱之文等草根歌手,之所以在今天,尤其生活方面大幅改變,要感謝這個百花爭豔的美好時代!

  • 7 # 乘風破浪DL

    我們的國家,是個法制的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管你權力多大,職位多高,只要觸犯了法律,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人拿起法律的武器,向一切違反法律的人,做堅決鬥爭。

  • 8 # 我向天空揮揮手啥都不事

    我看應該支持朱之文,嘴是長在朱之文身上,想唱就唱,管他誰著作的,也不是一個物,難道不許別人開口,你谷傳名編出來歌,為何發在網上,發出的目的是什麼,難道是投資麼,別人唱紅,就找別人賠償,那這樣的話,社會不就亂套了

  • 9 # 淡泊春天記憶

    他兩個我誰也不支持,我支持一㓛由證據說話。我支持兩人初期合作的協議條文,無憑無據信囗開河那侮賴行為。不管那一方提出答辯必須有文字為證。希望雙方都能勝訴,可惜法律不允許。

  • 10 # 貟天龍r

    打官司也能增收創利潤,谷傳民與大衣哥不缺錢,分不清利害所以才要公眾決訣訣。

    這朱之文紅,谷傳民火大,在官網裡真是越紅越火,看官只品其味,莫想其利,大笑三聲:值!

  • 11 # 風鈴天涯2

    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相信法律,相信公證,支持正義!不是支持誰與誰!

  • 12 # 愛詩的人1358

    支持法律的公平公正的,正義的審判!他們二人不管多有錢,多牛,如果失去了做人的原則,都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 13 # 冷泉26

    這些天,朱之文委屈透了,自己就是唱唱歌曲,居然還被人告上了法庭,而且稀裡糊塗地就要開庭了:你說我一個農民,就是喜歡唱歌,招誰惹誰了?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事情的由來

    2011年,朱之文參加山東電視台選秀節目《我是大明星》,以一曲《滾滾長江東逝水》驚豔四座,拿下了海選冠軍。因為當時他穿的是一件軍綠色大衣,人們便叫他“大衣哥”。

    大衣哥出名後,各種演出接踵而來,不料在去年,因為一首《火火的情懷》的歌曲,大衣哥竟然攤上了官司。原來,是這首歌的歌詞作者谷傳民將演唱者朱之文告上了法庭。

    雙方各執一詞

    大衣哥朱之文對這個官司感覺非常冤枉,他說 : “我剛剛才知道被谷傳民告上法庭的事情,我還不知道11月4號就要開庭了。我相信法律會公正判決,法院是講證據、講道理的地方,我也可以說出我的事實和道理來。”

    谷傳民稱,因為朱之文和他的音樂製作人孟文豪需要新歌,于是我就把《火火的情懷》交給了孟文豪,經他和朱之文本人確認後決定打造。因為幾個原因,我把這首歌詞定位為公益性作品,已明確告知朱之文可以公益使用,但朱之文數年來在大量商演中使用這首作品獲利。谷傳民表示因為版權的事宜與朱之文溝通無果,作為一個作者的尊嚴,才訴諸法律。

    朱之文認為,谷傳民狀告他侵犯著作權,沒有道理,“相信法院會根據事實做出公正的判決”。

    谷傳民對朱之文的說法非常生氣,對於朱之文說的谷傳民當時給他寫歌是為了幫他推廣歌曲,是他求著我唱的,這個說法表示憤怒。

    總之,雙方對這起案件各執一詞,都認為自己沒有錯。

    這件事從客觀來說,不管是谷傳民還是朱之文,雙方都是一種利益的交換,一旦利益出現偏差,可能就會發生糾紛。

    作為大衣哥朱之文,需要利用谷傳民的名氣來為自己保持熱度,而谷傳民,也需要大衣哥這樣的歌手為自己的作品做宣傳,雙方之間是一種合作的互利共贏的關系。

    現在,也正是因為這種利益沒有處理好而撕破臉。大衣哥利用谷傳民的歌曲參加商演,賺了個盆滿缽滿,在這種情況下,歌曲原創作者向得到利益的人索要部分版權費,也是理所當然。但是,大衣哥朱之文卻一分錢也不給歌曲的原創者,顯得非常強勢,這才最終造成了兩個人對簿公堂。

    當然,最終誰是誰非,相信法官會做出公正的判決。

  • 14 # 吳一487

    中國是一個法制建全,支持維護知識產權的國家,所以谷導這次確實要給文盲上一課,讓他知識遵重知識的嚴肅性,而不是兒戲

  • 15 # 琅琊謹丞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以彰顯法律的尊嚴與公正。相信法院的審判。

  • 16 # 草民無遠見

    這個問題令人匪夷所思,這是要引導人們以人劃線、看人站隊嗎?旗幟鮮明的說,我支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法律判決。

  • 17 # 天涯—雜談

    支持谷傳民傾向比較多一些,但是,最終還是要相信法律,相信證據。

  • 18 # 人生別無選擇

    谷傳民的頭銜是編劇,作家,詞作者。據說,他為朱之文量身打造的那首"火火的情懷",讓朱之文重新又火了一把,朱之文賺得盆滿缽滿。本該付給別人的辛苦費,此時朱之文卻以各種理由,拒付原本屬於谷傳民的版權費。究其原因,可能是朱之文骨子裡的小農意識作祟,捨不得把到手的白花花的銀子拿出來。

    這些都是傳聞,他們之間的恩恩怨怨,只有雙方當事人清楚。作為旁觀者,也只是道聽途說罷了。

    至於說究竟支持哪一方,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希望雙方能夠握手言和,達成和解。朱之文這位農民歌手,他的成功來之不易。我相信大家都不願看到,朴實善良的朱之文因為此事,形象而受到傷害。

  • 19 # 德友雜談

    我支持誰,不重要。同時我也不了解情況,沒有必要瞎起鬨。

  • 20 # 文聯觀注

    不要鹹吃蘿蔔淡操心,管它牛打死馬,還是馬打死牛都不管我的事,和我沒有半毛錢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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