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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用戶1662103974581703

    一、首先要明確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的概念,以此來確定一個會計主體是不是法律主體。

    1、會計主體。是指會計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或者組織,一般來說,凡擁有獨立的資金、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收支、盈虧並編制報表的企業或單位就構成了一個會計主體。簡單地說就是能夠進行獨立會計核算的單位。

    2、法律主體。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又稱為法人。

    二、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法人)並不是對等的概念,一般而言,法人可作為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人。如,在企業集團的情況下,一個母公司擁有若干子公司,母子公司雖然是不同的法律主體,但是母公司對子公司擁有控制權,為了全面反映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就有必要將企業集團作為一個會計主體,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因此:

    1、會計主體可以是獨立的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如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是會計主體,不是法律主體。

    2、會計主體可以是一個企業,也是企業內部的某一個單位或企業中的一個特定部分。如學校裡進行獨立核算的食堂是會計主體,但不是法人。

    3、會計主體可以是一個單一的企業,也可以是由幾個企業組成的企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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