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實現一個曉目標

    在法律上,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扶養和贍養也是對等的。

    主張他付孩子的撫養費,他是否有錢先放一邊,你的主張是合理合法的。也能獲得法院支援。如果他窮困潦倒,你可能打官司就贏了一張紙拿不到錢。無非就是噁心他一把,讓你出了口多年的怨氣。

    如果他比較有錢,也能付給你。從法律層面那麼等於視同他盡到了對孩子的扶養義務。那麼會產生新一個問題:他有權要求兩個孩子晚年贍養他。估計他的年紀少說也50多歲了。他退休後完全可能起訴你的兩個孩子要贍養費。他的生老病死,都會讓你的兩個孩子去負擔。那時候該輪到他翻身農奴把歌唱了。今天頭疼,明天屁股疼,要求你孩子帶他去看病。孩子怎麼拒絕?

    可以說現在你扶養費官司的勝利,會造成你的兩個孩子將來會面臨一場必輸的贍養官司。

    如果你現在不和他主張撫養費。將來如果他敢起訴你們孩子要贍養費,孩子完全有權利因為他當年的棄養行為,依法拒絕他的任何要求。

    這麼說你懂了嗎?

  • 2 # 午後藍蓮花

    從法理上你可以起訴,去要撫養費,從現實來看,我認為去追討這撫養費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因為時間已經過去這麼久,你的一雙兒女早已成家立業,你也應該安享晚年了,曾經的愛恨恩怨又何必再提起,往事不堪回首就讓它過去吧,我不認為你真的想要什麼撫養費,只是因為對方的背叛讓你遭受苦難心有不甘而已。

    我也是單親家庭長大,小時候父親拋棄了我們,跟別的女人跑了,現在還記得母親晚上偷偷哭泣的聲音。一轉眼就二十五年過去了,真是看盡世態炎涼,嚐盡人間冷暖,經歷的苦難只有自己知道。

    曾經問過母親還想父親嗎?母親說他剛走的那幾年很想,後來偶爾會想,到現在不想了。經歷過大苦大難後,心態早已不一樣,母親已經年邁,我們也早已成家立業生兒育女,那個人對我們已經沒有意義,愛和恨早已平淡,各自安康吧,希望母親的晚年健康、長壽、快樂!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風雨,,就讓傷痛的記憶隨風而去,心態平淡點,快樂也就多一點!

  • 3 # 黃金時代當家

    子女都長大成人成家立業獨立生活了,您又與前夫分居三十年了。《民法總則》規定,下落不明滿四週年以上的,為被宣告死亡人。

    您聽說過活人找死人要生活費嗎?

    他現在想回您家來看看兒女的。

    您就說:我租個兒子給你看看可以。你先付清時間租金100元人民幣/分鐘給我。人家電影明星演電影給人看,一部電影才放2小時,明星就收數千萬元。我這6千元人民幣/小時,夠便宜了。

    您就拿把彩扇去跳廣場舞,1小時回來收6千元。夠一個月生活費了吧?他想看10小時,您就大方點,打8折,每天收個4萬8幹元。

    養一對雙胞胎兒女,投資要本。您現在老了,人家又不是您丈夫了,那裡有扶養費收?夫養妻費輪不到您啦,上法院法官不支援。

    您最實惠就是:

    租個女兒給他看看。

    收租金1千元人民幣/分鐘。先交租後看。

    這女兒=千金嘛。

  • 4 # 劍動天下

    應該起訴他要孩子的撫養費,對於這樣的渣男,就應該起訴他,讓他坐到被告席上。

    不用擔心超過有效年限,無法起訴他,要不到孩子撫養費的問題,因為法律規定,關於孩子撫養費問題,應該是長期有效的。

    你想想,你自己當初被這個渣男欺騙,白白浪費了大好青春。

    在為他生兒育女之後,渣男竟然跑了,扔下你一個人孤零零地生活,忍受周圍人群異樣的目光,還要獨自一人含辛茹苦地將孩子們撫養長大成人。

    這其中的艱辛痛苦,放到哪個女人身上都會非常難受,如果不是有頑強的意志力,人早就崩潰倒下了。

    如果這個男人跟你結婚之後,沒有離婚就跑掉,然後又跟別的女人結婚,生兒育女的話,那麼可以告他重婚罪,讓他付出一腳踏兩船,傷害兩個女人的代價!

    所以,你看到他之後,一定要起訴他要回孩子的撫養費,若是對方沒有跟你離婚,又和別的女人結婚,那麼就告他重婚罪吧。

  • 5 # 龍城小將軍

    感謝邀請。通過讀題幹,我個人認為該不該是從道義的角度出發去看待這個問題,那麼毫無疑問,該啊,太該了。但是我想提問的人是不是想表達可不可以起訴要撫養費,法律會不會支援的意思。那麼我就從這個角度說一下這個問題。

    男的跑了之後,女方這邊到政府機關提出了離婚的要求,並且政府也已經允許。像題主這種情況,要麼是到政府機關登記,要麼就是事實婚姻。根據中國法律規定,中國自1994年2月1日以後,就不存在事實婚姻這個說法了,意思也就是說在這之前,法律是對事實婚姻認可的。那麼如果女方當時提出了離婚,那麼毫無疑問,男方也應該支付撫養費,是可以起訴要撫養費的。即使退一步說,女方當年什麼也沒有幹,就是含辛茹苦的把女兒撫養大,那麼現在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對方支付一定的費用作為補償,因為對方沒有盡到撫養小孩、照顧家庭的義務。

    不過畢竟三十多年過去了,孩子也長大了,雖然女方付出非常大,但是生活也會給她回報,比如女兒的認可、周圍人的尊敬等。有一句話說:“金錢債好還、人情債難還”,何況還是親情之債。當他垂暮老矣的時候,想見而不得的時候,我想那才是對他最大的懲罰。

  • 6 # 汾陰老人202

    我有一位遠房表姐,丈夫在女兒還在抱在懷裡時拋下妻兒三人和人私奔,三十多年,表姐歷盡千辛萬苦養大一雙兒女埋葬了公婆。從一個年輕美貌的小媳婦熬成了滿頭白髮的老婆婆,有誰為她喊冤叫屈?

  • 7 # 行1998

    如果你們還沒離婚,那應該要撫養費,如果已經離了,那就不要了吧,必竟孩子都大了,兒女不認他,就是對他最大的承罰了。

  • 8 # 小蝸牛的日常

    個人覺得沒有必要,除非你是閒著沒事還想跟他有什麼瓜葛。孩子都已經成年甚至都結婚生子了,現在你再起訴不是給他們添亂麼,這麼多年都過去了,你是還沒放下那個拋妻棄子的男人,那生活是有多累。不是說分居四年就可以判自動離婚了麼,你還當他是個人啊,要是我你早就當你死了,在你家裡給你立個碑,帶著孩子走咯,哪哪都行,只要不是你家。不過現實生活中也會有那麼些人喜歡去爭那莫名其妙的口氣,導致家裡不得安寧

  • 9 # Tfdjhgdso

    如果兩孩子心向心疼母親的話,我覺得可以不用起訴提供精子的那位生物學父親,因為,為了區區一點撫養費,今後勢必兩孩子有贍養父親的義務。如果父親在孩子5歲時就拋棄了了孩子,那麼我個人認為孩子也沒有義務贍養渣男的義務。就當陌路人吧。堅強些!偉大的母親,最困難的日子已經過去了。

  • 10 # 佳品文化工作室

    自己有一雙兒女竟然撒手跑了,說來大多數人不信,但卻是事實。留下一個女人既當爹又當媽,就是再嫁人孩子也被人看不起。難道良心真的被狗吃了嗎?還是根本就是沒發育相處良心的畜牲?

    如今三十多年過去了,兒女也已經成家立業,才知道這個敗類男渣在哪裡!該不該讓他拿撫養費?當然要了,不僅要撫養費還要讓這個渣男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大眾的譴責,讓他知道怎樣做人。

    當年這種混蛋能拋妻棄子,說不準以後還能做出什麼噁心事來,保不準還會找上門來要兒女贍養。他該負的責任就是他要進棺材,也應當讓他給孩子跪下道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做電商,什麼樣的標題才是好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