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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窮奢極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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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獨自斟酌
人道來說,土葬,不是山葬,土地挖坑,十年以後,平掉,或者不用十年,5年也行,我死了,就願意這樣,很不喜歡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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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心依舊115876501
為什麼要改變幾千年的習俗?去筷子用叉子你願意嗎?幾千年以來也沒見因墓葬而汙染環境的,也沒見因墓葬而導致沒莊稼地種的。西方不也要下葬嗎?土葬可以隨著時間而自然風化,被大自然抹平,不然幾千年以來的墳墓不多的隨處可見,而公墓恐怕百年都不會消失,而且會越來越多密密麻麻,見到反而讓人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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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上虹工
我希望這樣,1,遺體捐獻。2,如果器官可用也捐獻。3,骨灰灑向自然,不限地方,江海河山荒野都行。4,希望有一個統一的紀念網頁,在那裡可以以懷念的方式見到我。~~~有一次我去衛健委問過捐獻事宜,他們說需要家屬簽字,因為女兒剛上大學我沒敢說,後來我試著在不經意時對她說了,她理解。我想明年去做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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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張明生962
我是多么渴望,人死之後,火化,並將骨廠灰埋入樹。那怕稍出一些錢,把樹領養了也可以。現在光宣傳海葬,集體葬,樹葬。真的問它們那裡有樹葬,回答沒有。想想也是,人家公墓掙不到錢,開什麼樹葬啊。樹葬僅僅只是一種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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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兵4200
如果你一旦辭世了,你願意火葬嗎?。有生就有死。辭世,任何活著的人,早晚只有一次,這才是真正的公平、公正,不論男女、貧富,也不管身份、地位,只是時間有早有遲,去還是不去,均不由你。人活著才有思想意識,一旦辭世了,意識不存在了,屍體燒與不燒,願意是否又如何表示?。因此“如果你一旦辭世了,你願意火葬嗎?”,問的是誰?,問活人似乎不對,問死人又有何意義?。因此好像是“你對火葬的看法及態度”較好,不知是否是對、還是不對,僅供朋友參考,相互借鑑、共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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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哈風了
沒得選擇,火葬。座標江蘇南通如東。這兒執行國家政策最好,所以想土葬沒門兒。若干年前是計劃生育模範縣。現在是白髮滿城 ,南通僅此一個縣了,據說馬上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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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啟明星50777338
死了火葬多可惜,我死了以後會把遺體捐獻出去,讓後人作研究或者用我的器官移植給其他拯救更多的人的性命豈不更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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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啟人生729
人死了以後本人認為還是火葬比較好!不浪費土地,不汙染環境,不會傳播病毒我們敬愛的周總理不就是火葬,骨灰都不保留,還有鄧小平主席亦是如此!我們普通人應該學習老一輩革命家高風亮節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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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雙雁南飛
死了以後火葬還是土葬不是我說了算,所以我願不願意又能咋的,現在就我本人來說,死後越省事越好,火化了然後把骨灰當做垃圾隨便倒掉就可以了,不要驚動任何人,甚至如果孩子們忙,都不用耽誤工,給殯儀館掛個電話,殯儀館來車把遺體拉走火化就可以了。對一把灰又是祭奠,又是磕頭,又是燒紙,有意義嗎?有何意義?骨灰就是灰,和其它灰沒有區別。活著的時候要盡到義務,對長輩盡孝,對晚輩盡義務,對國家盡忠,這就足夠了,死後興師動眾沒有任何意義。話又說回來,這是我的想法,估計實現不了,如果我死後,我的子女隨便把我處理了,社會輿論也受不了,咳,沒有辦法,我死後愛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反正我也不知道,隨便他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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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豆漿叔叔
1、曾經有段時間,特別恐懼死亡,想到死後要被火燒,身體扭曲,就非常害怕。
2、後來我得了癌症,全麻做了手術,才知道身體在死亡後沒有任何直覺,感覺,只有活人才有。經歷過了,反倒釋然了。
3、人死如燈滅,沒有任何知覺,跟睡覺不同,感覺、思維、甚至時間概念都沒有,自然也就沒有痛苦。
4、死亡後,人就是皮囊而已,你願不願意都沒有選擇,只能被火葬處理掉。
5、恐懼死亡是人的天性,但自然規律,沒有人能逃脫,既然是無能為力的事情,又何必執著!
人對死亡的恐懼,多是活人看別人死去時候的感知,其實真正的死亡,害怕、悲傷的只有旁觀者,而死人本身,可能倒是一種精神和肉體的解脫。
6、人活著的意義,我理解就是為了體驗,喜怒哀樂、體驗生命的過程。至於死後的事情,死人是沒有選擇權的。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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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旻小小鯤
無論你接受還是不接受,死了,你沒有主動權!死了就是一堆肉,你不知道如何處理,即使你知道,你無法動彈,無法有任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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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喜得八方
不願意挫骨揚灰,粉身碎骨,死無全屍,死無葬身之地,無法超生!以後後代怎麼考古?中華民族將會歷史斷代?錢花不了?難道燒掉?還是充公?土葬可以把他們生前喜歡的東西一同埋葬!多代以後!將來子孫後代就知道你現在的生活水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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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夢幻君1314
自然飛躍天地間或許沒有生死。常人最最好尊從生物科學,活化萬物變美好,現代物理科學是宇宙塵埃能源處理科學,只有走微物理科學才是真正宇宙認知,最好放世人一個圓滿的靈魂,取消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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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鎮江桃花人家
土葬火葬跟節約土地等一系列理由完全不想幹,殯葬應該尊重民俗與民意,多種途徑自由選擇,切莫壟斷,壟斷就產生了死不起的局面,如同房地產一樣的怪圈,民眾只能從商人手上買房這唯一途徑,導致了房價節節攀升,墓地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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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落霞孤鶩水天共長
人辭世火葬挺好的,人身肉體只是裝靈魂的軀殼(容器),塵歸塵土歸土,火化後撒大地挺好的,周總理就是我們尊重學習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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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囧途奧斯汀
首先你這個問題很敏感,我這個問題 每個人都要去面對,今天我就來回答一下我的觀點。我如果一旦辭世,如果我的器官有用的話,我會在生前簽署器官捐獻意向書,拯救需要器官的人,使我的生命在他們身上得到延續或者將遺體捐給醫學院供醫學解剖,為國家醫學發展做貢獻。如果前兩者沒有可能 ,那就直接火葬。不想佔用國家的土地,使農民伯伯少耕地,少收成。總之,人死如燈滅也不會痛苦。骨灰隨便處理,撒在土壤裡做肥料,撒在大海里做魚料,生前吃魚死,死後用我的骨灰來補償他,或者灑在一棵樹下,與大樹作伴。具體撒到哪裡你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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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啊所有人
體乃受之父母不可毀也,易經儒釋道千古流傳土葬留全屍傳承後代昌盛的中華人民的體膚,傳統保留全屍入土代表孝敬天地父母,現在的人啥也不知道狂妄自大所以一代比一代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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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辭世了,還談什麼願不願意火葬。不願意又能怎樣?
建國後,出於保護耕地、節省土地資源等系列原因,國家開始倡導火葬。
1956年4月27日,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151名高階官員聯合簽名,以個人名義倡導火葬。
如果都採用火葬,對殯葬用地有很大的節省,特別是一線大城市,土地供應問題能得到一定緩解。
二、便於統一管理
劃定區域作為墓地,可以起到加強生態環境問題和投資環境問題,更重要的是能夠統一管理,保護生態環境。
我們在過年、清明等重大節日時,山上經常因為燒紙等因素,造成山林大火,毀壞林木和土地。如果能夠統一管理,就能有效避免此類事件少發生。
減少了葬法和葬禮的一些不必要浪費。尤其是減輕群眾喪事辦理的負擔。比如棺材對於很多人來講比較有恐懼感,火葬後就可以避免此類恐懼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