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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兔說G

    中國現在最嚴厲的刑罰就是死刑。至於說可怕,那就要看個人怎麼看待生命和自由的問題了。

    有的人覺得好死不如賴活著,只要命在,過一天是一天。那麼對於這種人來講,他就會覺得死刑最可怕。我覺得應該很多犯嚴重罪行的人都是這樣想的,能保住命就阿彌陀佛了。以前聽朋友講過一個事,在看守所裡,一心求死的一般都是殺害了親人或者做了對不起親人的事。心裡過不去那道坎,想死了一了百了。但是這種一般都是很少很少的。大部分,不管是毒販還是殺人犯、黑社會,都會怕死。有一個大毒販,在等待死刑複核期間。只要警察叫到他的名字,可能是叫談話,可能是動東西,都會給他嚇出一身冷汗。在外面他很牛B,小弟一大幫,但是在面對死亡的時候他一樣得慫。

    還有一部分人覺得長時間失去自由比死刑更可怕。那麼對於他來講最重的刑罰有兩種。一種是職務犯罪,最高可判終生監禁,不得減刑,不得假釋。意思一輩子就得老死在裡面。(當然這種只針對職務犯罪的,也就是幹部犯罪的,普通老百姓可沒這待遇)。第二種,就是普通人犯罪。那麼時間最長的就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限制減刑。這種,死刑考驗期2年滿減為無期。無期一般兩三年可以減為25年有期徒刑。這個25年如果你沒有重大立功表現,那麼就得一天天的呆滿。算上看守所的時間,30年左右才能出來。

    不過這些問題,瞭解瞭解就可以了。只要自己遵紀守法,一輩子都跟這些都不會有交集的。

  • 2 # 巴山夜雨涮鍋

    當然存在比死刑更可怕的刑罰,即所謂生不如死。

    死亡,直接剝奪人的生命,算是正規刑罰中的頂點了。但是,確實存在諸多比死刑更可怕,令人不寒而慄的恐怖。

    死刑來說,古往今來的處置殘酷程度不同。如斬首、絞刑算是比較仁慈的,死得很快。而很多死刑讓人在死前受盡痛苦,諸如五馬分屍、凌遲、剝皮、木樁刑、火刑等都是極為殘酷。死前的痛苦有可能超過了死亡本身。

    但是,還有些刑罰,會比死刑給人更大的打擊。

    其中一類是對個人施加更殘酷的肉體折磨,卻又不把人折磨死。

    例如,將人折斷四肢做成海豹人或人彘,如果不進一步將此人殺死,而維持其現有的生存狀態,可以說非常殘忍。

    再如,現在高科技搶救瀕危病人,全身插滿導管維持生命,明知治不好,卻又死不了。有的一拖幾年,這種滋味恐怕比死亡更難受。

    最慘的是日本某次核輻射造成的一個受害者,剛剛出於核輻射“被立刻輻射死”和“輻射後生存得輻射病”兩者的臨界點上,全身器官完全失去機能,純粹以醫療器械和藥物維持身體器官的生存。美國醫學機構如獲至寶,對其進行了長期搶救,留下大量寶貴的一手資料。

    一類是對人的親屬家人和事業施加打擊,這種精神折磨可能超過死亡本身。

    例如古代的滿門抄斬,使人絕後,這種斷絕希望,可能讓很多犯人受到比死亡和酷刑更慘的打擊。所以對很多被滿門抄斬的人而言,留一個兒孫延續血脈是莫大的恩賜。

    而在非法的報復中,“殺/殘害對方家人兒女”有時候也是比威脅其自身更為卑鄙和有震撼力的一種手段。

    甚至哪怕是法律範圍內的人道刑罰,對一些亡命之徒來說,也可能比死亡更糟糕。

    在法國小說巴黎的祕密中,專門寫到了19世紀監獄裡面的一群亡命徒,他們對死刑毫無畏懼。死之前,大吃大喝(當時法國監獄伙食很不錯)並且期盼著死刑的一天,他們要面向黑壓壓的觀眾,高聲嘲笑劊子手和斷頭臺。

    但是,這些亡命徒非常害怕單獨禁閉。如果把他們單獨關在小房間裡,不讓他們和那些臭味相投的夥伴吹牛聊天,他們會覺得非常可怕,難熬。他們說,寧願被處死十次,也不想遭到這樣的對待。

  • 3 # 荒海拾書

    有,那就是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現在文明的產物對於死刑犯來說也是一種福音,沒有太過於殘忍暴力的刑罰,死刑的最終執行有的採用槍斃,有的採用靜脈注射,也有國家採用上吊或者絞刑。

    縱觀這些刑罰都沒有古人發明的刑罰殘忍,今天有書君就來扒一扒歷史上那些讓人聽上去就毛骨悚然的殘忍酷刑。

    以下內容恐讓讀者感到有些不適,有書君提示,身體欠佳,心臟、血壓不好者慎入。

    NO.1、寸搩

    搩刑其實就是分屍,就是把人的身體分成一段一段的,其殘忍程度和凌遲相似,就是一點一點的把人折磨致死。

    不一樣的是,凌遲最後還能剩一副完整的屍身,而寸搩是連骨頭也砸碎成一小塊一小塊的。

    NO.2、棍刑

    這種刑罰殘忍程度堪稱慘無人道。行刑之人用一根削尖了的木棍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最常見的是從肛門插入,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這種刑罰在金庸的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種酷刑起了個好聽的名字,美其名曰“開口笑”。

    有的劊子手行刑至一半還會把木棍豎起來,插入事先挖好的坑裡,讓木棍配合犯人的自重,加上犯人的掙扎一點點地深入,直至其從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況下,犯人不會當場死去,往往要承受兩三天或者更長的折磨。

    NO.3、人彘

    這種刑罰發明人是呂后,是呂后用於對付劉邦的寵妃戚夫人的,歷史上也有很多女人用此方法對付情敵。

    呂后命人將戚夫人四肢砍下,又讓下人進行包紮,用利刃眼睛挖出眼珠,割掉鼻子,用銅注入耳朵,使其失聰,強行灌下啞藥,割掉舌頭,剃盡眉發,抹上藥破壞毛囊,讓本來好好的一個絕色美人變成一個即瞎又聾又啞的人,嘴裡不能發出完整的聲音,只能用鼻子發出哼哼聲,最後放在廁所裡讓人觀看。

    一代女皇武則天也用人彘來對付王皇后和蕭淑妃,她在在呂后的發明上做了改進,做成人彘後再把全身的骨頭敲碎,最後把人裝進盛滿酒的酒罐裡,浸泡數日致死,名曰“骨醉”。

    NO.4、椽弋

    這種刑罰發明也是專門對付情敵的,發明者也是一個瘋狂嫉妒女人,劉去寵姬昭信,昭信的狠毒和呂后和武則天相比,可謂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堪稱史上最陰狠毒婦。

    劉去有一名愛妃陶望卿,昭信對其恨之入骨,設計殘殺,以椽弋插其陰中,割掉其鼻脣舌頭,砍斷其四肢,放入一口大鍋中,用桃灰毒藥進行烹煮,並召開後宮嬪妃進行觀賞,手段之殘忍,可謂是慘絕人寰。

    縱觀歷史上還有很多慘無人道的酷刑,比如凌遲、腰斬、車裂(五馬分屍)、閹割、扒皮,炮烙刑、彈琵琶、梳洗之刑,種種都是把人類殘忍發揮到極致。

    盤點歷史上眾多酷刑,有書君都深感不適,隔著千年都能感覺到蝕骨的疼痛,近代文明讓人類不再愚昧瘋狂,即便是十惡不赦的罪犯也讓他死的更有尊嚴。

  • 4 # 吃瓜女超人

    南韓這個國家雖然我沒啥可評價的,但是至少在“對以兒童為物件進行性犯罪”的刑罰上讓我非常欣賞。化學閹割和電子腳銬,前者效果立竿見影,後者稍顯人道主義

    2012年南韓對一名曾數次強姦女童的罪犯進行了化學閹割,南韓成為亞洲第一個使用該刑罰的國家。其實,中國古代也有這種刑罰叫做“宮刑”,“化學閹割”雖然不如“宮刑”那麼殘忍血腥,但是對犯罪分子也能造成極大的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

    能夠拍出《熔爐》、《素媛》這樣振聾發聵的作品,南韓顯然是對這種惡行深惡痛絕的,除了化學閹割,還有另一種稍顯“溫和”的懲罰方式--電子腳銬。性侵出獄者佩戴這種電子腳銬,將接受一天24小時的監控,一旦靠近禁止區域,如小學、幼兒園等地,就會發出警報,並有專門的警察負責瞭解情況。有一些出獄者反應佩戴電子腳銬生活不方便,沒有尊嚴,也不知道是誰給他們的勇氣抱怨索要尊嚴,既然嫌棄麻煩,那不如直接沒收作案工具?

    有時候死亡並不可怕,反而是一種解脫,活著懺悔,精神折磨 才是最難熬的人間煉獄

    雖說法律不是為了復仇而存在,但是最起碼也要讓受害者和家屬心裡的恨意得到緩解,讓犯罪分子得到相應痛苦的懲罰,這才是公平正義

  • 5 # 妖鬼雜談錄

    死亡雖然可怕,但是有些刑罰讓其成一種奢望。比如最著名的凌遲。

    1、梳洗之刑堪比凌遲

    這個刑罰據說是朱元璋發明的。我是在看小說《狼群》時第一次知道這種刑罰。

    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放在鐵床上澆上開水之後,用鐵刷子刷。

    中世紀歐洲的貓爪與梳洗之刑頗有相似

    2、棍刑

    這個棍刑,不是用棍子打,而是從下往上穿過人體,有時候會利用人體自重,讓犯人感受那種痛苦

    在華夏正史中未見記載,但是在西方歷史中有出現過。有時候甚至可以讓人掛在棍子上幾天後。

    這跟古代的騎木驢還有歐洲的猶T尖凳差不多。

    3、抽腸

    有一道名菜脆鵝腸聽說過沒有。拿小刀沿著鵝的GM劃一圈,再把食指插入其中,然後旋轉,再用力向外拔出。這樣一來就可以取到最新鮮的鵝腸了

    在刑罰上也有一種刑罰叫抽腸,據說也是朱元璋發明。跟脆鵝腸的方法差不多。

    4、扎針

    這個主要對女囚,手指受過傷的人都知道指甲肉是多麼的脆弱。

    為什麼忽然想起這個呢,是因為想起了唐嫣演過的一部電視劇。

    據說這是唐嫣被扎針時的表情,看了這個之後,一點也不覺得這個刑罰算酷刑啊。

    5、彈琵琶

    據說也是明朝時期發明。這個刑罰聽上去挺文藝的,但是實行起來可令聞者變色。是明朝東廠與錦衣衛常用的手段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載:

    "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而復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

    6、水刑

    誕生於歐洲中世紀

    水刑因為不人道而被日內瓦公約取消掉。這種刑罰會讓犯人產生要窒息的感覺

    7、輪刑、吊籠

    輪刑在德國中世紀非常流行。

    輪刑的殘酷之處在於受刑者會保持受刑狀態數日

    吊籠同樣差不多,受刑人可能要承受幾周的折磨

    ……

  • 6 # 手機使用者5820147100

    比死刑更可怕的懲罰,對我的親身經歷來說就是沒有希望的活著,因為小生曾經選錯門走錯路,一不小心愛上了毒品,一日吸毒,十來戒毒,終生想毒,自己把自己判了個無期,好不容易想轉過來戒掉了毒癮,但現實太殘酷,沒錢沒身體沒親朋好友的幫助,每天數著手指過日子,想過自殺沒勇氣,說的好聽坐在家裡養身體等找一份合適的工作重新做人,實際是在等死,如果有來世切記今世只痛,莫再走老路,死不可怕,眼睜睜的看著自己面對死亡而無能為力比死更可怕

  • 7 # 大毛說史

    生命只有一次,也因此在很多人眼中,死是最為恐怖的事情。而對於犯人來說,被判死刑也意味著生命的終結,而在等待死亡的過程中更是讓人倍感煎熬。但實際上,比死刑更恐怖的是生不如死

    那麼怎麼樣的死亡才算是生不如死?個人覺得,當正常死刑變成一種奢望時,當自己要在意識清醒的時候飽受人世間最大的痛苦,那麼這種死亡過程可謂是真正意義上的生不如死。

    歷史上第一個“享受”過這種待遇的,乃是秦朝宰相李斯。極富色彩的是,李斯所受的刑罰卻是由他一手創造的。

    秦朝初建,李斯身為宰相為了幫助秦始皇一統天下,制定了讓後世飽受爭議的“俱五刑”刑罰,而這裡的“五刑”乃是指五種刑罰,犯人必須要接受五種刑罰之後才能死去。不久,秦始皇身死,李斯和趙高謀害太子扶蘇,並立胡亥為秦二世。但之後不久趙高和李斯心生間隙,導致李斯被趙高迫害而落敗。

    公元前208年7月,李斯被趙高押上刑場,執行由自己創造的“俱五刑”。劊子手先割掉李斯的舌頭,以防其因痛苦而咬舌自盡。之後將其頭骨鑿穿、腮部穿透,鼻子也割掉,並把手腳砍掉。到了這一步很多人大都已經死的差不多了,但為了不讓犯人在行刑中死去,劊子手要一邊行刑一邊進行救治,如果犯人出現昏厥的情況還會暫停行刑,等犯人有了意識再繼續。之後,劊子手開始剝皮、割肉、剔骨,整個過程複雜而繁多,但整個行刑過程為了讓犯人保持清醒,都會如上文所述的一般,一邊救治一邊行刑。直到整個行刑過程結束,李斯還尚存一些意識,在這種情況,犯人會被執行最後一項刑罰——斬首。

    這血淋淋的刑罰即使放到哪個朝代都是讓人骨子裡不寒而慄的感覺。在秦朝之後,統治者為了加深自己的統治,又出現了“千刀萬剮”的刑罰。

    明朝大太監劉瑾,明武宗時期著名的宦官。因其罪惡滔天,惡貫滿盈,被判以凌遲處死。那麼劉瑾一共受了多少刀呢?劉瑾受凌遲三日處死,割三千三百刀。真可謂坐實了“千刀萬剮”的刑罰。我們來大致看一下凌遲的刑罰是怎樣進行的。

    在犯人被凌遲處死時,劊子手會從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塊肉拋上天,這塊肉叫做“祭天肉”;第二刀割下,把犯人頭上的肉皮割開,蓋住犯人的眼睛,使犯人與劊子手之間沒有任何交流.....而最後一刀也是有講究的,犯人在受了前面的刀之後,基本已經奄奄一息了,而且全身的肉大都被割的差不多了,骨頭都被露了出來。此時,劊子手就會拿出一把小刀,從胸口紮下扎至心臟,這時心臟的血就會噴湧而出,犯人此時氣絕而亡,而這一刀也被雅稱為“點心”。

  • 8 # 陸棄

    生與死,都是一種感受。生如果感到痛苦,那就不如死。死未必痛苦,或許是一種解脫。被判死刑,只是暫時熬一個痛苦,等嚥了氣,就不痛苦了,進入另一個輪迴世界。

    人最大的痛苦,是精神上的折磨。所以將死刑分為很多種,就象劉胡蘭死前尋問的,我咋個死法。歷史上發明了許多種死刑,慘無人道。比如凌遲處死,也即千刀萬剮,這個很痛苦,但主要的痛苦不在於疼痛,而在於精神上的絕望與折磨。犯人不是期望生,而期望快些嚥氣,嗯了氣,對他倒是一種幸福。死刑帶給犯人的,主要是生前的恐懼,比如五馬分屍,比如腰斬,比如蠆盆之刑,比如炮烙之刑,比如請君入甕之刑,帶給犯人的是恐懼與精神折磨以及肉體的疼痛,因為這些,造成死比生的可怕。另外,十八層地獄傳說中的那些刑罰,對活人來說,也增添了對死的恐懼。所以有好死不如賴活著之說,因為死後地獄會更痛苦。

    所以比死刑更可怕的刑罰,不是讓犯人立即死了,而是給他造成恐懼、絕望與無限的折磨心理。西遊記中,玉帝懲罰沙僧,採用每隔七天用飛劍穿胸肋一百多下的方法,讓沙僧在流沙河裡遭受痛苦,便是一種讓他生不如死的刑罰。人如果失去了生命的質量,對生命的前途沒有了信心,而且每日遭受精神的折磨與肉體的痛苦,那便是一種比死更能難過的感受。

  • 9 # 一朵盛開的水蓮花

    比人類世間牢獄罪業與死刑罪、更加恐懼與可怕及不幸的是、人類靈魂將會上萬倍地、延續在世時的各種邪念的因果重刑、在靈魂歷經萬般各種各樣子的、上百年……上千年、上萬年的地獄重刑後、還要再次墜入到畜牲道與邪惡道、人道延續各自前世的罪業之果、歷經苦難輪迴……

    世人都被各種金錢財富與精神享受、迷失了方向、只圖眼前一閃即過的虛幻之境!人類的肉體只是一具架子、一切的意念與言行、都是自己的靈魂在掌控並左右著、肉體很快會老化並消失、而肉體就算粉碎、靈魂將會永遠是完整無缺的、一樣感受到各種疼痛與憂傷及快樂!

    我在年輕時受恩師的、時空傳音、他告訴我一個人的手機號碼、讓我趕緊去拜訪他、並且說那個人、是個地俯使者、天天可以去陰間遊玩、後來我真的去見了這位使者、離我家有三天兩夜的火車路程、在海南省海口市、我第一次過去拜訪是從上海坐飛機去的!

    我從他那裡與仙師的點化中、知道了很多地獄中的各種各樣的重刑、凡是入地獄之人、沒有時間概念與休停之息、不見任何日月光輝、一直在經受、油煎火燒、剝皮抽筋、滾水燙煮、惡物蛇蟲啃噬、挖眼割舌、割肉刮骨、……千千萬萬種刑罰在等待所有、有過失之念、不知悔悟者!

    人的生命短暫而又脆弱、來一次人道非常不易、人赤裸裸而來、很快赤條條而去、世間萬事往復迴圈、周而復始、一切都在按生態自然而運轉、凡是任何違背生態自然規律與法則的、意念及言行、都將產生因果惡報!

    萬事人在做、天在看、你的念想與言行、時時連線並感應著各方神靈!目前年關將近、各種各樣子的騙子、強盜、偷盜者、賭博者、邪惡之念者……都在蠢蠢欲動、希望世人珍惜生命、善待一切、光陰似箭、誰也不可以絕對斷定、明天醒來是否完好如初……望大家用自己靈魂的善念把握並控制住肉體的行為!

  • 10 # 毅而三思吳六奇

    看了看各路答案,發現“可怕”這個定義很模糊。有些人是在劃定“看起來很可怕”這一點,我覺得問題在這點不是很明確。

    比如鞭刑,和中國的脊杖是差不多的,一時痛快,並且可能致殘,但就痛苦本身它並不是最可怕的。而像檀香刑、凌遲什麼的,也只是讓觀者感受到可怖,對於受刑者本身這是很難斷言的。釘進棺材裡或是單人監禁這個確實比較痛苦,優點就是時間夠長久,缺點就是見效緩慢了。

    因為提問問的是比死還恐懼,所以我想到了生不如死,而生不如死最接近的,不過就是窒息而已。於是我便從這裡說起好了:

    窒息:

    就目前來看,近代和現代最殘酷的刑罰就是窒息刑,分類有三種:中國特有的“貼加官”、歐洲常見的“笑刑”、和美國2009年迫於壓力才停止使用的“水刑”;貼加官和水刑性質雷同,都是讓犯人瀕臨溺斃,但是缺點就是很容易玩死人。反觀笑刑屬於根據體力判斷的一種,笑到最後會哭,並且是嚎啕大哭泣不成聲,或者說到這裡可能有人還不以為然,但如果我說這是當時二戰時期納粹使用的刑罰呢?

    雖然具體我不大能記清楚了,但記得整個過程的描述大致是大笑、大哭、乞求、嘔吐、抽搐、痙攣、昏厥。待甦醒後再繼續……最令人驚訝的地方在於,強烈的痛覺體驗往往伴隨著神經損傷,但笑不會。它會一直傳遞,且無法停止,因為它是極其輕微的面板刺激,輕微到不會對面板和神經做出任何損害。並且在一些書籍裡,同樣將癢覺視為一種家暴,並將之歸納為兄弟姐妹之間最常見的虐待和懲罰。

    絕望:

    這裡提到的水刑不再是上述的窒息刑,而是水牢這樣的刑罰;它的原理如同被釘進棺材或關小黑屋那種單人囚禁,但不同之處在於它見效比進棺材慢,卻又比小黑屋快,更為難得的是它能直接刺激人的感官。

    水牢所需要面臨的恐怖有很多,最容易判斷的便是因站在水中無處著力,最終體力不支而溺斃。由於沒有任何外界干擾,因此可以想象溺斃者在臨死前所感受的不甘。很難說在這裡那些人在生與死之間徘徊了多少次,或者僅僅只是一次發力,就已經耗盡了他們的所有力氣,而後再緩慢地下沉,直到積蓄到足夠力量再次延緩死亡……

    類似的刑罰有很多,但最能清楚感受絕望的應該就只有水牢了。並且因為黑暗和水的存在,受刑者或許會有種五感被刻意放大的誇張感受。另一種則完全相反,放水的同一時間內讓受刑者往外舀水,絕望來臨的會更快,只是效果我認為不如前者好些。

    不過不管哪種,都是金三角地區的毒販們最常用的刑罰了。在我眼裡,毒販和納粹並無區別,所以我將這種絕望的刑罰放到第二位。

    羞辱:

    羞辱同樣能帶來絕望的感受,但不同的刑罰帶來的恥辱感受也並不一樣。如中國古時常見的遊街示眾後再斬首,就是羞辱性質的懲罰,這在唐時被稱為戮刑-生戮。大致來說,包括肉刑等非死刑在內,所隱含的羞辱意味都很多,不然也不會出現墨、劓、刖、宮等可以直觀讓旁者感受的刑罰,當然還有鐵面具、尖帽子這些……

    只是判斷最嚴重的羞辱,且能包括絕望的,或許就只有西方宗教的石刑了。這個刑罰不僅是伊斯蘭教存在,就是新約和舊約裡也都存在。個人理解上,認為這種刑罰是由公眾共同審判完成,所以它帶來的羞辱更直觀,且絕望直接存在於群體對個體的拋棄,頗有些讓受刑者感受“生而為人我很抱歉”的意味。

    目前我就想到這三種,並且其中有兩種都與人類的情緒有直接關係。以此來看,似乎真就是死不如“生不如死”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會不會唱“太平歌詞”是能否說相聲的硬指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