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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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鳴麻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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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鄉華仔
1.準主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到所在轄區的派出所填寫《申請養動物登記表》;
2.派出所接到申請後七日內徵求準主人家屬及所在居委會的意見並報公安分局審核批准;
3.公安分局收到申請後十天內做出是否準養的決定,如果準養則向準主人發放《購貓動物可證》;
4.申請領養人可持證購買貓動物或接受贈動物;
5.擁有動物後要先帶動物到指定的動物醫院進行體檢並注射寵物疫苗,注射後領取《動物類免疫證》;
6.攜帶許可證和免疫證及本人身份證到指定保險公司辦理犬類傷害他人責任保險;
7.持許可證、免疫證、身份證、保險單、購動物發票或受贈公證書、三張動物的彩色照片攜動物到居住地派出所審核檢驗,合格後繳納1000元登記費便可領取《養動物許可證》和動物牌;
免疫證:證明寵物接種了疫苗,並且在有效期內(接種後21天—半年)。帶動物打完疫苗之後,寵物醫院就會幫忙辦理。
1、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明。
2、依法設立的動物防疫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
3、犬隻照片兩張。
4、居民養犬,應當攜帶犬隻到所在地的區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城市街道辦事處申請註冊登記,填寫養犬登記表,並提供相關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註冊登記,發給養犬證和犬隻標識;因特殊情況不能當場辦理的,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不予登記的,應當給予書面答覆,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