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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goni71460
1.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如火藥(主要成分KNO3)、疊氮鈉、雷汞、黑索金、三硝基甲苯等。
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並應符合下列2種情況之一者:
2.1 臨界溫度低於50℃時,或在50℃時,其蒸氣壓力大於294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
2.2 溫度在21.1℃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275kPa,或在54.4℃時,絕對壓力大於715kPa的壓縮氣體;或在37.8℃時,雷德蒸氣壓力大於275kPa的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這類化學品主要有:
易燃氣體:如氫氣、甲烷、乙炔、丙烯、丁二烯等。
不燃氣體:如氮、氧、氦、氖、氬、二氧化碳等。
有毒氣體:如氯氣、光氣、二氧化硫、氰化物、氟化氰、硫化氫等。
3.易燃液體:指在常溫下,以液態形式存在,極易揮發和燃燒,其閉杯試驗閃點等於或低於61℃的液體。其中包括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如甲醇、乙醇、丙酮、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乙醚等。
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
4.1 易燃固體:是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如紅磷、三硫化磷、五硫化磷、二硝基苯、硝化棉、閃光粉(鎂粉與氯酸鉀的混合物)、鋁粉、鎂粉、硫磺等。
4.2 自燃物品:是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生氧化應反,並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如黃磷、硝化纖維素、賽璐珞、硝化甘油等。
4.3 遇溼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如活潑金屬、金屬氫化物、硫氫化物、硫的金屬化物、硫化物、磷化物等。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5.1 氧化劑:是指處於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並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如鋰、鈉、鉀、銣、銫、鎂、鈣、鍶的過氧化物和鹽類。其中常見的過氧化鈉、氯酸鉀、高錳酸鉀、高氯酸鈉等。
5.2 有機過氧化物:指分子組成中含過氧基(—O—O—)的有機物,此類物質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如過氧化苯甲酰、過氧化二叔丁醇、過氧化甲乙酮等。
6.毒害品:指物質進入人體後,累積達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器官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機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統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無機毒物(氰、砷、硒)及其化合物類(氰化鉀、三氧化二砷、氧化硒),有機毒物類中的鹵代烴及其滷代物(氯乙醇、二氯甲烷等),有機磷、硫、砷、硅、腈、胺等化合物類,有機金屬化合物,某些芳香烴、稠環及雜環化合物等。
7.放射性物品:指放射性比活度大於7.4×104Bq/kg的物品。如氯化鈾、硫酸鈾、氧化鈾、夜光粉、發光劑等。
8.腐蝕品:凡是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如氫氟酸、硝酸、硫酸、甲酸、氯乙酸、氫氧化鈉等。
回覆列表
重芳烴是指C10以上的芳烴,現在也有將C8、C9列在其內。通稱重芳烴油,應用商品有100#-200#溶劑油,不是危險品,本產品經中國商檢局上海監測中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鑒定屬於普通貨物。
重芳烴是指分子量大於二甲苯的混合芳烴。主要來源於重整重芳烴、裂解汽油重芳烴和煤焦油。是一種以碳九芳烴為主要成分的混合芳烴。
重芳烴指碳原子數在十以上
一、高沸點芳烴溶劑油系列(S-800#到2000#)
用途:用於油漆、塗料、油墨、農藥、印刷、雙氧生產萃取劑以及樹脂、橡膠溶劑等行業。
終點-渣油:是PVC樹脂粉及鈣粉的良好溶劑
二、新型PVC塑料增塑劑系列(260#到340#)
用途:用於塑料管、塑料鞋、電纜料、密封條等塑料製品行業。
終點-殘液:增塑劑,用於黑色的塑料製品行業
三、高檔環保型脫芳溶劑油系列(D-30#到100#)
用途:用於印染、塗料、鋁鉑、鋁板、農藥殺蟲劑、冷軋設備、工業清洗劑等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