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手機用戶7637429629
-
2 # CLX
公文中的附件格式主要有:附件說明、附件 、附注
附件說明、附件 、附注均是公文主體部分的格式格式,但各自的含義和用途不同。
“附件說明”指的是公文附件的順序號和名稱,是附件這一公文格式項目要素的標識問題。
“附件”則是指公文主件所應附的公文附件,即實質上的附件。公文的附件是正文內容的組成部分,與公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應當置於正文之後,版(文)尾之前,並與主件一起裝訂。
“附注”則一般是指對公文的閱讀傳達範圍,使用時需要注意的事項加以說明的文字,例如“此件發至縣團級”“此件可見報”“此件公開發布”等,它通常標識於成文日期的左下方。此外,對於“請示”行文,應當在“附注”處注明聯繫人的姓名和電話,這屬於一種特殊的規定要求。
文件附近格式,是在文件正文及落款之後,空上一行,在下一行的左側,寫上附件二字,再往下一行,將附件列上。如果附件有多件,可標上附件1,附件2,附件3等,依次排列。附件內容應該與文件內容有密切關係,或說明文件背景,或說明文件要求的具體實施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