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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守鋪哥_

    通常來講,正常的體檢項目不包含艾滋病檢查。一般體檢項目主要有血常規、生化、肝功、腎功、血糖、血脂、尿常規、便常規、心電圖、胸透等,並不包含HIV病毒檢測。只有患者特殊要求或特殊崗位的體檢項目,才可能會在體檢項目中包含HIV抗體檢查,有些特殊行業會在體檢要求中直接加入HIV檢測。此外,婚前檢查一般較為全面,包括法定傳染病的檢測,例如艾滋病、梅毒、乙肝等。

    艾滋病檢查需要檢測人體內的HIV抗體,如果抗體呈陽性才能確診艾滋病。如果是在體檢中心檢查出來結果為陽性,通常需要為檢查者進行再次抽血,然後需要將血液樣本送往當地的疾控中心進行檢測、確診。因此,建議患者如果想要進行艾滋病的檢查,可以直接到疾控中心進行申請。

    由於艾滋病的特殊性,現中國各地的疾控中心會免費為當地居民提供艾滋病檢查,因此在疾控中心進行艾滋病檢查是免費的。另外,疾控中心會保護患者的隱私,不會將檢測結果公開。如果檢查結果為陽性,確診為艾滋病,疾控中心會為患者建立檔案,提供免費的藥物,以及後續免費的檢查,並且會追蹤疾病的治療情況。

  • 2 # 歷經生活仍熱愛

    這個問題問的真是夠搞笑,被女子纏住,她是蛇嗎?也不想想,電梯裡纏人能是正經人嗎,虧你還上當,倒打一耙,只能吃啞巴虧了,至於如何定性,肯定要看女方的說辭以及電梯間的錄像了,有時候,錯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欲望。

  • 3 # 李越峰lyf

    被女子纏住,還發生了性關系,你可能要坐牢,哪怕對方自願,看完還敢亂來嗎?

    說實話我從來沒有聽說過,誰去乘坐電梯被同行的女子纏著,還要跟其發生關係的,如果你遇上了這樣的事情,也未必是好事!接下來的後果可能非常的嚴重,到時候連腸子都悔青了

    我看見許多人說這樣的好事,怎麼不發生在自己的身上?的確有幾個人會遇到這樣的事情呢?又有幾個女人會這樣做?

    但是當你真正遇見了,可未必是好事,等著你的很可能是牢獄之災,哪怕對方沒有任何的反抗

    不過強姦罪的定義是:採用暴力脅迫的手段,違背了婦女的意志,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才叫做強姦

    說句不好聽的在坐電梯的時候,是那名女子主動來纏住自己,怎麼還要坐大牢呢?是不是想想都覺得很可怕!

    大家先不要感到疑惑,我說的是有可能會坐牢,並不代表一定要坐牢,因為這是要分情況的,甚至有時候你還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責任,那麼她也會被判刑的,但是強姦罪只適用於男性,女性是不會構成強姦罪的

    接下來我們就分析一下,哪種情況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責任,又有哪些情況,哪怕是女方沒有反抗,男方還要坐牢?

    女方強迫男方的,可以追究她的法律責任

    如果在這個過程中,男方完全是被迫的,怎麼反抗也無濟於事?那麼就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責任,千萬不要以為強姦罪的犯罪主體是男性,就沒有辦法懲罰女性了

    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就發生過幾次女性侵犯男性的案例,一名20來歲的小夥去酒吧裡跟朋友喝酒,他這位女性朋友30出頭,而且還帶來了兩位女的,就在小夥去上廁所的時候,這三個女的合伙在酒裡面下了藥,把小夥迷暈之後就架到了酒店裡面

    然後跟他發生了關系,小夥在這個過程中還受傷了,等他醒來的時候,已經是躺在醫院裡面了,通過警方的調查,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這三名女子就被判處了強制猥褻罪和故意傷害罪

    所以說在這個過程中,要是女性是犯罪的主體,雖然不能判處她強姦罪,但是可以告她猥褻罪

    如果你在坐電梯的時候,人家覺得你長的帥,要強行地跟你發生關係,而且你的身體比較弱小,根本沒有反抗的能力,於是就被對方侵犯了,你完全是被迫的,那麼事後你就可以告她猥褻罪,罪名成立的話,她是要坐牢的

    江蘇一名女老師強行的跟學生發生了關系,被家長發現之後報警處理,最終這名女老師被判處了3年有期徒刑,罪名是猥褻兒童罪

    那麼在電梯裡跟一名女的發生了關系,該如何定義呢?

    1、各走各的啥事沒有

    要是那名女的主動來纏住了你,在發生關係的時候,雙方都是完全自願的,或者說是事後互不追究,那麼久啥事也沒有,各走各的,這樣的案例在四川發生過,一名醉酒的女子,走到一座橋上的時候,將坐在地上的男子推倒了,然後強行的跟男子發生了關系

    男子似乎也沒有反抗,接著那名女子就走掉了,他們互不追究,從此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

    2、可能構成賣淫嫖娼

    還有一種情況可能構成賣淫嫖娼,到時候雙方都要抓進去,因為一般的情況下,有哪個女子會這樣做?

    如果這是一位失足婦女,主動的來纏住你,你也沒有受得住誘惑,雙方自願的發生了關系,接著對方向你索要金錢,你也給了,那麼就構成賣淫嫖娼

    賣淫嫖娼是要進行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的,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

    3、有可能構成強姦罪

    有一種情況是有可能構成強姦罪的,這一條是非常可怕的,不但要坐牢,而且背上這個罪名,名聲徹底毀了,有些人可能會問,是對方來纏著自己的,怎麼還會構成強姦罪呢?

    如果你跟這名女子住在一個小區裡,甚至認識她,但是她患有精神疾病,不過你又垂涎她的美色,在她主動來抱住你的時候,你就跟她發生了關系,那麼你就構成強姦罪了

    因為患有精神病或者先天痴呆的婦女,自我防衛的意識薄弱,對很多的事情也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如果你明知道這名女子是精神病患者,還跟她發生了性關系,無論對方是否自願都會以強姦罪論處,因為精神病患者是不能正常表達自己意志的

    因為在電梯裡面主動來纏著一個男人的,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否則正常的人很少會這樣做

    不過你要是不知道對方是一個精神病患者,也沒有採取任何的暴力和脅迫的手段,那麼不會被判處強姦罪,如果這個女的只是患有間歇性的精神病,在她清醒的狀態下自願發生性關系的,也不會構成強姦罪的

    4、醉酒的狀態下,男子也會構成強姦罪

    如果這名女子是在醉酒不清醒的狀態下,主動地抱住了男子,而且把他當成了自己的男朋友或者丈夫,但是男子垂涎她的美色,就跟她發生了性關系,在這個過程中,女子也沒有反抗,那麼男子也是有可能構成強姦罪的

    也許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是她主動投懷送抱的,為什麼還會構成強姦罪呢?

    那是因為人家在不清醒的狀態下,把你當成男朋友了,她沒有做出正確的判斷,你作為一個清醒的人,就不能跟她發生性關系,因為侵犯了她的“性自主權”,所以你也就構成了強姦罪了

    不過的確是這名女子喝醉了,主動來抱住自己的,也可能會對你從輕處罰,但是也要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寫在最後

    最終得出一個結論,天上可不會掉餡餅,掉下來的很可能是陷阱,男人一定要把持住,遇到醉酒的人來主動地抱著自己,要麼你就打電話叫她的親人過來,或者打120、110,有些女人喝的酩酊大醉,是需要去醫院裡面輸液解酒的,在這個過程中一定要拍下視頻作為證據

    而且千萬不能跟她發生性關系,因為她已經失去了正確的判斷了,不管對方多麼的美麗動人,都不要起歪心思,否則就會追悔莫及

    同時也奉勸一些女人,不要動不動就喝醉了,還獨自回家,你自己也有一定的責任

    我親眼在醫院的輸液室,看見一位斯斯文文的醉酒女人,當眾就要小便,是護士過來趕緊把她拉到了衛生間裡,所以在喝醉的狀況下最容易醜態百出了,也會被別有用心的人盯上

    還有如果是女人合伙他人玩“仙人跳”,來敲詐這名男子的話,就要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 4 # 大瑾哥

    還有這等好事?此等豔遇應該是很多男人夢寐以求的情節。不過君子不乘人之危,要看同乘電梯的女子是否自願,有沒有行為能力。

    如果在電梯裡被陌生女子一把摟住,且這個女人意識清醒,香肩細腰,讓人欲罷不能,只要是個正常男人,肯定會動心思,哪有貓不吃魚的呀。商量好價錢,完成交易,那就是賣淫嫖娼。

    假如兩人是陌生人,該女子喝醉了,意識不清醒,你乘人之危,跟她發生了關系,不存在賣淫嫖娼關系。則被推定認為沒有自願發生性關系的感情基礎。此時,男生和女生發生性關系,大概率會被認定構成強姦罪。

    如果是認識的兩個人,其中一個有家室,只是隨便玩玩而已,道德品質有問題,那就是搞破鞋,不構成違法。

    如果兩個人都是單身,王八看綠豆看對眼了,男女之間你情我願的,那就是一夜情。

  • 5 # 月生一人

    男女之間發生關係很正常!只要是成年人都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如果都是己婚人士,屬於婚內紅杏出牆,那就有違道德的倫理了!那麼自願的女方要承擔一些法律責任了!是對婚姻法的無視和對丈夫家庭的不忠!至於男方沒經受住誘惑,就隨便與其它女人隨意發生關係,這和行為是非常荒唐的!在電梯這種公共場合,是對大家的極不尊重!就這點而言,應該以擾亂社會秩序,以及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而追責和道歉!

  • 6 # 你就是大瑞

    這個“纏住”有兩種情況,一是男子被女子色誘,導致無法控制住身體的欲望,遂與其發生關係;二是女子只是單單纏住男子,並沒有進行身體上的誘惑,只是跟男子正常聊天,或者做出攔住不讓男子離開的動作,而男子欲望大發,與其發生了關系。

    第一種情況:男子被女子色誘,導致無法控制身體欲望,遂與其發生關係

    在電梯裡,男子和一名陌生女子同乘電梯,過程中女子可能因看到男子長得帥,而且其本身也有想和男子發生關係的欲望,所以在電梯裡不停的糾纏男子,不僅用言語誘惑,還用身體進行勾引,最終男子控制力弱,意志力不夠堅強,遂與女子發生關係,而且在發生關係過程中,女子並沒有反抗,反而很配合男子,還很享受的樣子。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男子不構成強姦罪,因為女子是自願與男子發生關係的,而且男子是在女子勾引的前提下與其發生關係的,說明男子也是有這個意願,因此,不能以強姦罪來論處。

    在法律上,也沒有女人強姦男人的說法,所以不論哪一邊,都不構成強姦罪。

    另外,兩人雖然是陌生人,發生關係時雙方是自願的,而且兩人都沒有金錢上的往來,因此也不構成嫖娼。

    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是兩人在電梯裡發生關係,影響不好,只能以擾亂社會治安來處罰,罰款200,關個5~10天就放出來了。

    關於第一種情況,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本來兩人是自願發生關係的,但是事後女方告男方強姦。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男方有可能會構成強姦罪。

    因為男方無法證明女方和自己發生關係都是自願的,電梯裡的監控錄像正好壞了,無法記錄下來當時發生的種種,而且女方身體上留有男方的精液。

    不過,法醫和相關醫院的檢驗結果也無法證明雙方是自願發生性關系的,男方也沒有證據證明女方勾引並自願的過程,最後的結果就是,男子構成強姦罪。

    根據強姦罪的量刑標準,一般情節,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種情況:女子只是單單纏住男子,並沒有進行身體上的誘惑,只是跟男子正常聊天,或者做出攔住不讓男子離開的動作,而男子欲望大發,與其發生了關系。

    如果是這種情況,毋庸置疑,男子已經構成強姦罪,因為女子只是“纏住”男子,不讓他離開而已,過程中並沒有做出色誘男子的舉動,在發生關係時,女子有反抗的行為,中間由於女子反抗,被男子強制捆綁或威脅,最後導致女子害怕,放棄反抗,男子得逞。

    男子構成強姦罪,並且情節惡劣,因為發生性關系時,男子有捆綁或威脅的行為,所以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裡,也有一種可能,就是雖然女子纏住男子,而且在發生性關系的時候,女子沒有反抗,法醫和醫院的檢驗結果也可以證明女子身上沒有淤傷,但是女子一口咬定是男子強姦了她,這種情況,男子也構成強姦罪,出於一般情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合以上分析,男方與女方發生性關系時,只要女方否認自己不是自願的,那麼男方構成強姦罪的幾率是非常大的,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男方一般都無法證明女方是自願的,一旦被女方反咬一口,牢獄之災是避免不了的。

    所以,男人不要以為和女人發生性關系就是佔了便宜,那一天惹女人不高興了,她咬你一口,你就算說破了喉嚨也洗不清你的清白。

  • 7 # 海鴻大廈

    從法律上來說,雙方成年人自願發生關係不算犯罪,若女方被強迫發生關係或女方未成年,當以強姦罪論處,還有雙方成年,互不相識,自願發生關係,事後,女方收了錢才,會被認定嫖娼。

  • 8 # 月季湘女

    真的是難以理解!兩個都是正常的成年人,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呢?真是令人大跌眼鏡!

    這個故事裡面兩個男女主人公自身都分別存在問題,首先,這個女的在電梯內喝醉酒,隨便纏著一個男人就可以與其發生關係,這也有點太亂套了,太隨意了吧?怎麼可以這麼舉止輕浮隨便?難道連自己的男朋友也不認識?就算喝醉酒也有幾分意識吧!俗話說酒醉心明,更何況與一個男人發生關係,這樣的事情怎麼可能做得出來?整個過程這個女子難道毫無察覺面前的這個男人,不是自己的男友,而是陌生人嗎?

    另外,電梯內的這個男人肯定在平時生活當中也不檢點,存在著道德敗壞行為,在電梯內被一個陌生女人喝醉酒纏住就可以心生歹意,為所欲為了嗎?難道沒有一點法律意識嗎?怎麼可以隨便與陌生人發生性關系呢?他不知道這樣做是要負法律後果的嗎?

    所以,結合綜上所述,兩人自身各自都存在問題和責任,如果要定性的話,他們兩個人應該各負一半的責任。

  • 9 # 劇情影視h

    從常識可以知道,這是雙方自願的,會以雙方自願來定性。

  • 10 # 木小九兒

    如果女子是有目的性的糾纏,如脅迫,敲詐勒索等不良手段,是要擔當法律後果。

    通常的男女不正當關係,分為兩種,一是屬於通奸,雙方你情我願。二是強姦,需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 11 # 豁達行者樂行

    不同身份條件,決定後果:

    1.男女雙方都是未婚,且雙方都自願,沒有危害社會行為。無罪不違法

    2.男女有一方已婚且雙方自願,發生性行為,沒有危害社會行為。已婚方違法,無罪

    3無論男女雙方是否已婚,無論婚內婚外,

    男方違背女方意願,強行發生性行為!受刑法強姦罪處罰!!

    4.男女雙方如女方違背男方意願強行與之發生性行為,目前刑法無相應條款處罰。

    認知不盡妥當,望指正。

  • 12 # MW角度看世界

    可先捫心自問下腰包有沒有比劉強東的大。腰子爽歪歪腰包要癟癟扁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千萬步數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