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補辦。
1、身份證丟失補領、到期或損壞換領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2、身份證可以就近辦理掛失補辦,不用等時間回老家補辦。如在異地身份證丟失、被盜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申報掛失。
3、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4、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由公安機關查詢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和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核實。
5、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能會延長一點,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在一些有條件的地方,制發證週期可能會更短。
6、另外,因丟失、被盜或忘記攜帶居民身份證但又需要登機、乘火車、住旅館的人員,可以在機場、火車站派出所和旅館轄區派出所開具臨時身份證明,但是,此身份證明只能用於當次乘機、乘火車和入住旅館,不能二次使用。
可以補辦。
1、身份證丟失補領、到期或損壞換領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2、身份證可以就近辦理掛失補辦,不用等時間回老家補辦。如在異地身份證丟失、被盜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申報掛失。
3、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4、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由公安機關查詢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和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核實。
5、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能會延長一點,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在一些有條件的地方,制發證週期可能會更短。
6、另外,因丟失、被盜或忘記攜帶居民身份證但又需要登機、乘火車、住旅館的人員,可以在機場、火車站派出所和旅館轄區派出所開具臨時身份證明,但是,此身份證明只能用於當次乘機、乘火車和入住旅館,不能二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