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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談股論金V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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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戶9550591055868
徵用耕地,用地者須支付、繳納下列費用:
1、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產值的6-10倍。
2、安置補助費:每一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安置補償費為該耕地被正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償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另外,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3、占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助費,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關於徵用土地收入中共提取的基金(九項基金)
一、 農業土地開發基金
標準:市區13.5元∕㎡
二、 廉租房、公租房保證金
標準:總價款5%
三、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風險基金
標準:土地出讓金淨收益5%
四、國有土地收益基金
標準: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
五、水利建設基金
標準:土地出讓金淨收益的10%
六、鐵路建設基金
標準:土地出讓金總額3%
七、失地人員養老保險6萬∕畝
八、軌道交通土地專項資金40萬∕畝
九、教育基金
標準:土地出讓金淨收益10%
關於土地出讓收入中共提取的基金
(九項基金)
一、按土地出讓總價款(成交價)計提項:
1.保障性住房建設建設資金=出讓總價款×5%;
2.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出讓總價款×5%;
3.鐵路建設費=出讓總價款×3%;
二、按土地出讓面積乘以規定的單位面積計提項:
4.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出讓面積(平米)×13.5元/平米;
5.失地人員養老基金=出讓面積(畝)×6萬元/畝;
6.軌道建設資金=出讓面積(畝)×40萬元/畝;
三、按政府收益和規定的計提比例計提項:
7.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土地出讓金淨收益×10%;
8.失地人員風險基金=土地出讓金淨收益×5%;
9.教育基金=土地出讓金淨收益×10%;
注:(土地出讓金淨收益=出讓總價款-徵地收購拆遷安置成本-保障性住房建設基金-國有土地收益基金-鐵路建設費-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失地人員養老基金-軌道建設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