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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餘溫sn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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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曉哥啊
刑部副長官,明代正三品,清代為從二品。中國古代官署刑部的副主官。刑部官職最早出現於隋,明、清兩代沿襲此制。
漢朝為郎官的一種,本為是宮廷的近侍。東漢以後,作為尚書的屬官,初任為郎中,滿一年為尚書郎,滿三年為侍郎。之後隨著尚書臺的權利加大,侍郎日漸重要。隋唐之時,於京城內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掌管國家政務。其中,每部一名之侍郎為輔佐尚書主官之事務實際執行者,相當於今部會次長。中書省的副官稱為中書侍郎,門下省的副官稱為門下侍郎(黃門侍郎)。宋元明清不改。1368年,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將六部侍郎升為正三品。之後,清朝沿襲舊制,亦設左右侍郎,左右侍郎均為滿漢人各一,也就是六部各部之間均有侍郎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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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與你同行136159726
刑部侍郎:宋前期無職事,為文臣遷轉寄祿官階,屬中行侍郎, 正四品下。 元豐改制後為職事官,為刑部副長官,從三品。 權刑部侍郎:與權刑部尚書同理。 從四品。
刑部侍郎相當於現在副部長,當時的權力僅次於刑部尚書,權力也是比較大的官。從品級上來看,刑部尚書是正一品,刑部侍郎是從二品,因此,刑部侍郎的頂頭上司是刑部尚書,但是刑部侍郎是主辦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