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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峻峰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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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為建築而生
防護棚用乾燥的杉木杆、 10X100木板條和 50X100木方 搭設 防護架,採用的杉木杆其中立杆小頭直徑不小於 70mm,大頭直徑不大於 180mm;橫
杆小頭直徑不得小於 70mm。杉木杆不得腐朽, 表面不見蟲眼, 杉木杆底部埋入土中; 上部採用纜風繩拉接在防護棚外的固定物體上, 頂棚採用 50X100木方和木板。 綁紮鐵絲用 8#腳手專用鐵絲,鍍鋅鐵絲使用時不允許用火燒,次品和鏽蝕嚴重 的鍍鋅鐵絲不得使用。 4 施工方法
1)防護棚四周周邊的豎向杉木杆處地面挖 300*300*mm深度≥ 600mm的坑採用 C15混 凝土澆築,立杆與變壓器的間距大於 800mm;防護棚內部的豎向杉木杆處地面挖 200*200*mm深≥ 600mm的坑底部採用 C15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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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比我幸福的豬
1 、基坑施工臨邊應按規定設置防護欄杆;當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0m的,還必須在欄杆式防護基礎上加設密目安全網防護。
2 、防護欄杆應由上、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一般上杆離地面高度為1.0~1.2m;下杆離地面高度為0.5~0.6m;立杆間距不宜大於2.0m。
3、 欄杆柱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0,5m,可採用鋼管直接打入地面0.5~0.7m深。當基坑周邊採用板樁或上口有鋼筋混凝土冠梁(壓頂)時,欄杆柱的鋼管可打在板樁或冠梁(壓頂)外側。
4 、欄杆柱的固定及其與上、下橫杆的連接,其整體構造及強度應經受1000N外力;若可能有車輛或物體碰撞,則應加大橫杆截面或加密欄杆柱的間距及埋置深度等措施。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規定,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複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屬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範圍。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屬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範圍。
施工單位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
回覆列表
要配有安全防護柵欄或網狀圍欄,並且高度至少應為2.5 m。應該設置明顯的安裝警告標誌,如果是安裝室外變壓器高度低於10kV的話,外形與圍欄之間的距離應考慮運輸和維護的便利性。變壓器和圍牆的其距離應為1m或更大,工作方向保持2米以上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