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江山毛春旺
-
2 # 媽媽的布袋
我們覺得這個原則就是“避免糾纏不清”。
既然已經選擇結束共同的婚姻,就應該有彼此不再糾纏的默契,這是對彼此的尊重與祝福。但“避免糾纏不清”不代表冷眼相對或仇視,對於以前婚姻共同造成的一些對今後仍然有後果的事還是應該承擔起該承擔的那一份的。離婚後有牽扯的主要實際問題也不外乎兩方面:
一、孩子,如果有共同的孩子,而前妻求你的事情是與孩子相關的,那你應該瞭解並參與這件事。
二、經濟,如果前妻遇到了經濟困難,而且是五年了第一次向你張口,一定是有她的迫不得已,這種迫不得已是什麼不是我們要探求的重點,而是我們幫助的“度”應該是什麼樣的?有能力達到前妻的標準,就幫助她,畢竟有過夫妻的情義,曾經在生活中她也給予過你,朋友張口我們都會幫助,對前妻更應該多一份心力。沒有能力達到前妻的標準,有多大能力就出多大能力,有量力而行的心也是最大的幫助了。
不知你是否有了現任女友或現任妻子,對於這個事情應該與現任清晰理智的表達清楚,你的態度、想幫助的緣由和想幫助到的程度。畢竟能真正接受你的人,也包括接受你的過去,和你們未來要共同面對的問題,對現任沒有必要藏著掖著。
最後說一句,如果前妻是由一件事為起點,要展開男女感情的糾纏而你已經對你今後的生活有了明確的方向,那可以當機立斷,不幫!立場清晰堅定是對所有的人負責,糾纏是在損耗所有人的感情與生命。
-
3 # 笑琨
分什麼事吧,說些真實的家常,與前妻前夫有關,也許與回答無關,可以借鑑。
寶寶三歲時,爸爸媽媽開始分居,男主人北京打工,女主人看家留守,一年一次的小聚見面已是形同陌路。
孩子初中了,爸爸媽媽,以下暫稱為前妻前夫。前夫從首都回了老家,沒有與前妻交談商量,一紙訴狀,一個律師,將前妻起訴至法庭,離婚!不得不離,因為前夫在北京有了北京女人,懷了孕,要生了。
後來孩子高中了,大學了,一直相安無事,從小沒有父愛的孩子不懂得爸爸的含義,只知道那是前夫。
畢了業,孩子也到了大城市打拼,覺得無論怎麼說,那是父親,保持聯絡,緩和關係。
五年後,孩子攢了一筆小錢打算買房安家,差了一些,想到能不能向一直未曾撫養過自己的爸爸借,結果也在意料之中一一沒錢。
突然有一天,孩子的媽媽得了癌症,晚期,孩子自己咬著牙支撐起了所有費用,前夫也知道,但沒有電話,沒有幫助。
前妻的病不知道能撐幾年,也許兩人這一生都不會再見。現在,孩子已經完全失去了沒有意義的父愛,不久,他也會失去母親,孤零零地面對未來。
-
4 # 宮禧福文創
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們雖然離婚了,但是終究是因為緣分而在一起過。如果你們有孩子的話,那更是牽扯不斷的聯絡。
如果這件事對你來說很難辦,那也不妨直接告訴她你的難處。本來幫忙與否,都是你自己的 選擇,並沒有什麼應該不應該,是對還是錯。
當然,離婚已經有五年的時間,你們兩人很可能都已經各自再婚了。如果已經都組建了新的家庭,而你又想幫忙的話,不妨與你的現任溝通一下,聽取一下她的意見。
畢竟,要陪伴你度過餘生的是現任,既然已經做了夫妻,就要彼此坦誠。不能因為偷偷幫助了前妻,而與現任妻子產生隔閡。那樣就得不償失了。
如果你們都沒有再婚的話,幫忙不幫忙就全看你自己的決定了。我相信,其實在你提出這個問題之時,你的內心其實已經有了答案,只是沒有足夠的勇氣去實行,因此才來詢問別人的意見,以此來推動自己的行動和抉擇。
所以,跟著自己的心走吧,如果已經做好了決定,就不要再猶豫不決了。
-
5 # 老仲聊齋
離婚五年,前妻突然求你一件事,該不該幫?
我認為,前妻突然來求助,一個估計走投無路,二是覺得你應該能幫助他的。
至於你幫不幫他,你應該根據事情的具體情況來判斷是否。
我個人覺得,如果能幫,還是幫一下。
畢竟一夜夫妻百夜恩,百夜夫妻比海深,無論當初什麼原因導致離婚,五年了,還有什麼不可原諒的錯誤?
-
6 # 陌上雲白
這個問題問的夠沒頭沒腦的。
首先,為什麼要離婚?是誰提出了的離婚?是誰背叛了自己的婚姻?你們是否有子女?離婚的時候子女多大?他們是什麼態度?你們是協議離婚的還是經法院強制離婚的?離婚後,你們是否還有聯絡?等等一系列圍繞離婚的問題都沒有交代。
其次,你們是在什麼情況下結婚的?是相親,經人介紹還是自由戀愛?妻子是否是遠嫁?你們是相識多久才結的婚?是否是奉子成婚?結婚時雙方的父母的態度如何?婚姻階段二人的關係如何?等等一系列圍繞婚姻的問題也沒交代。
第三,前妻求你的是什麼事?公事還是私事?是不是關於子女的事?這件事是不是合理合法的事?這件事你能不能做得到?會不會讓你覺得很為難?等等一系列圍繞“事”的問題還是沒交代。
這很讓人一頭霧水。有一些人之常情比如看望子女,借錢,借物等小事,自己酌情考慮,想幫她的話,跟自己的現任妻子商量一下,徵得她的同意後,是可以幫她的。但如果是復婚之類的大事,則就要慎重考慮了。因為有的事情,一旦下了決定,最好不要輕易否定。
我也一頭霧水,這種自命題的問題,真不會回答。
-
7 # 柏燕誼心理諮詢師
作為一個心理諮詢師,我會建議樓主,把問題的糾結點分開一些。
其實在問題中,樓主是表達出來這種前任的尷尬關係的:幫前任,怕是又會有情感上的牽扯。如果不幫,怕是會被對方或者外人說是不近人情。
其實我認為,在這種時候,堅定自己的想法,不用考慮對方或者他人的說法是重要的。
其實,根據樓主的語氣,可以比較明確的知道,你對前妻沒有任何感情了。
所以我所提供給你的建議是:完全看你自己對這件事情的意願程度。
比如說,前妻告訴你她需要一筆錢去做生意,而這筆錢對你來說,並不是一筆小數目,可能為了幫她這個忙你還需要拼拼湊湊、欠一些朋友們人情,這樣的任務對於你來說,可能是比較困難才能去做到的,並且你自己發自內心的覺得“不必要”。那麼,我想告訴你,就直截了當的拒絕對方的請求。
畢竟,作為一個人,在滿足他人的欲求之前,應該去尊重自己的基本情感訴求。
同理,如果不是因為物質需求,而是通過物質而來變相包裝的情感需求。如,有意無意的對你說兩句關心或者照顧時,儘早的去明確自己的態度。這樣既是對自己的尊重,也是對對方的一種明確。
其實,在這個問題當中,我們往往會混淆了“自己真實的訴求”與“社會傳統的道德”這兩者的定義。有時候,我們會因為一些“道德”問題,去委曲求全自己來滿足他人,而最後得到的結果,往往兩敗俱傷。
因為,在兩個人的關係之前,你應該是一個完整的、自我感覺良好的人,而不是被其他所有東西所綁架的存在。
-
8 # 1873219
離婚這麼久,兩個人都應該有了各自的生活,如果不是因為不得己,相信對方也不輕易放下臉面求人,特別是曾經互相傷害過的彼人。做為男人,應該大度一點,在瞭解事情緣由後和妻子溝通,能幫一下又何妨。畢竟你們的曾經都真心付出過,愛人也會理解
-
9 # 綰秋落
看什麼事情吧。如果是一般朋友之間的事就幫,不知道你們現在都有自己的家庭了嗎?如果各自已有家庭要注意避嫌。不是特別隱私的幫助的話可以明示告訴老婆,這是尊重信任。
如果是過於隱私的問題,你就要看情況了。理解她背後的意思,找別人也能解決偏找你,那你就要衡量輕重拿捏分寸了。
總之心態放平,不放介意敏感,就當朋友之間的事去處理。如果你對她還有感情那就另當一回事了。
-
10 # 斯琴慧子生活視角
你們離婚五年後,你前妻突然求你一件事,該不該幫她?我覺得你們雖然離婚了,也不是仇人吧,既然不是仇人,如果你有能力,能幫助她還是應該幫忙的。做為平常人,誰還沒有遇到困難得時候,她找你幫忙,可能她實在是沒有辦法了,她覺得你是可以幫她的,她才找你的。之前,你們做過夫妻,她的為人情況你是瞭解的,你覺得應該幫忙就幫,不能幫就不幫,這應該不是很難確定。
你們夫妻已經離婚了,以前的恩怨也隨著婚姻解體,煙消雲散了。所以,就不要再計較以前的種種,如果你有能力幫忙,就本著幫一個朋友的想法,幫一下她。你幫了她,她也會記住你的好,因為你幫助了別人,你的好心也會有好報的。
回覆列表
老邵家,有一天,突然來了徐娘半老一女人,其妻不認識,就問她,何事找老邵?
半老徐娘說,老邵我前夫,今天來,我有事求於他,當初離婚我己懷上孕,生下一兒子,現在己長大,但患了白血病,想挽救兒子一命,請老邵,血型應配對,幫幫她。
現任老邵妻,世事通達。聽女人一說,有心幫助她。對女說,老邵出門去,半月才回來,回來後,我告知他。
老邵不知前妻離婚己懷孕,回家知此事,到女家。
兒子十多歲,不知來的男人是親爸。老邵看著兒,眼淚滂沱。雖然兒子不姓邵,但也是他的種子呵!
老邵去醫院,血型骨髓來配對,真的配上啦,呀,患病小孩真是自己兒!
毫不憂豫獻骨髓,前妻見到前夫有情男,有愛心,眼也紅了。
當初與前夫提離婚,前夫不記仇,關鍵時刻仍幫她。
老邵抽完了血,躺了一下就走了。也未見女人後夫來,匆匆地走了。
前妻無話說,默默流著淚,這樣有情男人,當初怎會神差鬼使地離開他!
男人後妻挺賢惠,有情有愛之人有好報,後妻生了一男又一女,夫妻恩愛,家庭和睦,是個幸福的家。
半年後,前妻帶著兒子到前夫家,叫兒子,叫老邵爸。老邵搖搖頭,乾脆說,不必啦,你夫僅此一兒,你就別告訴他,你夫把孩子當作親子看,就夠l了!
前妻就是一個勁地哭,這樣的好男人,自己卻無福享受!
前夫對前妻說,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今後若有事,來找我,我一定盡我力,幫你一把。
前妻哭得更傷心,大聲地嚎。
老邵後妻達理人,留吃飯,備好酒,燒好菜。臨走,還送小孩一個大紅包。
我寫這件事,讀者們,其中旳意味自體會,後悔事切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