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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厭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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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靠熊貓oD
1.供應站
(1)站內氣瓶庫與站外建築物或道路之間的防火問距,不應小於表611的規定。
(2)有便於運瓶汽車出入的道路。
(3)站內氣瓶庫與其他建築物的總平面布置,要求為:瓶庫與生活用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m;與修理間不能毗連;管理室(或營業室)可與空瓶庫毗連,但應採用防火牆隔開。
(4)氣瓶庫建築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門窗應向外,且宜採用木質門窗;採用金屬門窗時,應有防止產生火花的措施。地面應採用不發火花的材料。
(5)站的四周應設不燃燒體實體圍牆。
2.氣化站和混氣站
(1)站內儲罐與站內外建(構)築物或道路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表612的規定。
(2)有便於汽車出入的道路。距城市上、下水通道和電源較近。
(3)站區周圍應設不燃燒體實體圍牆。其高度應不小於2m.
(4)儲罐設置在建築物內,與氣化間、混氣間、調壓間毗連時,應用防火牆隔開。儲罐露天布置時,地上或地下儲罐與氣化間、滋氣間、調壓間的距離應不小於10m.
(5)儲罐設置在建築物內時,儲罐之間以及儲罐與牆之間的淨距,均不應小於相鄰較大儲罐的半徑。儲罐應設消防噴淋設施。
(6)氣化站與混氣站的槽車裝卸臺(柱),附設在氣化間、混氣間的山牆一側時,山牆必須是防火牆,其距離門窗的水平距離不小於6m.
(7)儲罐間、氣化間、混氣間、調壓間、燃氣熱水爐間建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8)工廠企業內氣化站、混氣站的儲罐設在獨立的建築物內,且總容積不大於10m3時,儲罐室外牆與相鄰廠房外牆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表613的規定。
(9)混氣站的混合氣低壓溼式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相鄰較大罐的半徑。溼式罐與乾式壓力罐之間的防火距離,亦應不小於較大罐的半徑。
(10)溼式儲罐與建築物、堆場的防火間距,應符合現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
一、消火栓,與站內消防管網連接,水源為站內消防水池或者市政消防管網。
二、儲罐噴淋管道,主要用於儲罐的降溫保護。
三、滅火器,分為手提式和手推式。
救援設備:消防水池(罐或其他水源)、
消防水泵房、給水管網、
地上式消火栓和儲罐固定噴水冷卻裝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