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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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麻辣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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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戶7293860610420
不合理
工資3000包含全勤獎200元在內。一月2800加全勤200元加公休,其中的一月2800代表的是他的基本工資為2800元,全勤200元表示的是如果他一個月都未請假,出滿勤就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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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戶9356283394289
不合理。
因為全勤獎應該是對員工努力工作的一種獎勵,而不是作為底薪的一部分。
如果將全勤獎計入底薪,就會導致員工在沒有達到全勤標準的情況下,薪資低於預期。
此外,全勤獎應該是額外的獎勵,而不是被視為底薪的一部分。
如果公司想要給員工全勤獎,應該在底薪之外單獨給予,這樣才能更好地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 -
4 # 隨性自由的葡萄AXes
1 不合法
2 因為全勤應該是一種績效獎勵,不能算進底薪中。
底薪應該是雇主在聘用員工時與員工達成的基本工資標準,全勤獎應當是另外一種薪酬獎勵。
3 如果雇主將全勤獎算在底薪中,可能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也會導致員工的福利待遇受到損害。
建議員工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並與雇主協商解決此問題。
不合理。
1. 因為全勤獎是公司用來激勵並鼓勵員工全程出勤的獎勵,它可以增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以及對公司的忠誠度。
而將全勤獎計算進底薪之中將導致員工的實際基礎工資偏低,不利於員工的激勵和公司的長期發展。
2. 此外,底薪目前在市場上比較普遍的計算方式是按月計算的固定金額,納入全勤獎不僅不符合市場的行業規範,而且可能會引起員工的質疑和不滿。
3. 如果公司想要激勵員工,應當將全勤獎單獨列出,讓員工感受到自己在公司中的重要性和價值,並激發員工為公司做出更多的貢獻,這樣不僅更符合市場的規範,而且也會使公司得到長期的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