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依照火災事故簡易調查程序的外,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火災進行調查時,火災事故調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必要時,可以聘請專家或者專業人員協助調查。
2、公安部和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成立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協助調查複雜、疑難的火災。專家組的專家協助調查火災的,應當出具專家意見。
3、火災發生地的縣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火災現場情況,排除現場險情,初步劃定現場封閉範圍,並設置警戒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火災肇事嫌疑人。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火災事故調查需要,及時調整現場封閉範圍,並在現場勘驗結束後及時解除現場封閉。
4、封閉火災現場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火災現場對封閉的範圍、時間和要求等予以公告。
5、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接準,可以延長三十日。
火災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檢驗、鑒定時間不計入調查期限。
二、火災事故原因調查的簡易程序是怎樣的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災,可以適用簡易調查程序:
(1)沒有人員傷亡的;
(2)直接財產損失輕微的;
(3)當事人對火災事故事實沒有異議的;
(4)沒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項的具體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確定,報公安部備案。
適用簡易調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災事故調查人員調查,並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1)表明執法身份,說明調查依據;
(2)調查走訪當事人、證人,了解火災發生過程、火災燒損的主要物品及建築物受損等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3)查看火災現場並進行照相或者錄像;
(4)告知當事人調查的火災事故事實,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5)當場制作火災事故簡易調查認定書,由火災事故調查人員、當事人簽字或者捺指印後交付當事人。
火災事故調查人員應當在二日內將火災事故′簡易調查認定書報所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1 、除依照火災事故簡易調查程序的外,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火災進行調查時,火災事故調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必要時,可以聘請專家或者專業人員協助調查。
2、公安部和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成立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協助調查複雜、疑難的火災。專家組的專家協助調查火災的,應當出具專家意見。
3、火災發生地的縣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火災現場情況,排除現場險情,初步劃定現場封閉範圍,並設置警戒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火災肇事嫌疑人。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火災事故調查需要,及時調整現場封閉範圍,並在現場勘驗結束後及時解除現場封閉。
4、封閉火災現場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火災現場對封閉的範圍、時間和要求等予以公告。
5、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接準,可以延長三十日。
火災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檢驗、鑒定時間不計入調查期限。
二、火災事故原因調查的簡易程序是怎樣的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災,可以適用簡易調查程序:
(1)沒有人員傷亡的;
(2)直接財產損失輕微的;
(3)當事人對火災事故事實沒有異議的;
(4)沒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項的具體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確定,報公安部備案。
適用簡易調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災事故調查人員調查,並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1)表明執法身份,說明調查依據;
(2)調查走訪當事人、證人,了解火災發生過程、火災燒損的主要物品及建築物受損等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3)查看火災現場並進行照相或者錄像;
(4)告知當事人調查的火災事故事實,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5)當場制作火災事故簡易調查認定書,由火災事故調查人員、當事人簽字或者捺指印後交付當事人。
火災事故調查人員應當在二日內將火災事故′簡易調查認定書報所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