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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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whyxdh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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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戶818405595421
1 可能沒有視同參保年限
2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被解聘、下崗、病退、離休、退休、死亡等原因離開單位後,再次參加社會保險前累計繳費年限的算法。
因此,如果被除名是因為企業重組而非上述原因,可能就沒有視同參保年限。
3 不過,具體情況還需要參考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規定,建議諮詢專業人士或相關部門以獲取更準確的答案。 -
3 # 垂棘山翁
80年參加工作,2000年企業重組被除名是有視同參保年限的。按照中國社會保險法規定,86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通過勞動部門刅理招工手續)的固定工,可視同參保繳費,因此,80年參加工作至86年10月1號這個時間段可視同參加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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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YW飛鷹
從壹玖捌零年到壹玖玖陸年這期間的工作時間被稱做視同交費年限。企業重組和被除名與視同交費年限沒有任何的關系。
企業重組,職工下崗本來應該是有“視同參保年限的,即2000年前的所有工齡都應該算交費年限。但是“除名”與“下崗”不同,除名應該是一種處分,受處分以後,前面的工齡就不能視同參保年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