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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武漢鵬哥

    對於羅斯,首先是充滿了羨慕,剛進入NBA的頭幾年,便展露了一個偉大球員的天賦,在芝加哥的那段時間,真的是上天入地無所不能MVP,所有精彩瞬間讓你終生難忘,讓你感覺到他就是為籃球而生。但是天妒英才,傷病一次次的將他擊倒,但是他卻一次次的爬起,痛苦、無賴、惋惜、甚至嘲笑都在他身上一一體現,就像一個剛學會走路的小孩在雨天的泥濘地里一次次摔倒,一次次爬起,正是這麼多的一次次,讓人對他充滿崇高的敬意,永不放棄這種體育精神在他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給所有運動員上了生動的一課。

    本賽季的羅斯讓人依稀看到了昔日那個無所不能的Rose正在向我們走來,場均得分18.9(排名34),場均助攻4.8(排名29),投籃命中率(排名50),三分命中率(排名第5)。看到這些數據,只想說,羅斯,好樣的,繼續加油吧!

  • 2 # 平凡的生活905

    是NBA在勞資協議中的條款,製定於2011年11月26日,首位受益人是凱文·杜蘭特。 該條款規定只有曾在新秀合同期間當選過MVP,或者是曾在全明星票選中兩次以首發身份入選全明星賽,或曾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無論是第幾隊的球員才有資格利用羅斯條款拿到大合同。

  • 3 # 無憂的明鏡oF

    羅斯條款是在2011年的勞資糾紛中設立的,是以球員羅斯命名的。該條款是針對NBA聯盟中處於新秀合同中的年輕球員設置的一個條款,目的是獎勵那些表現出色的球員,主要是指一名球員在執行完新秀合同後只要滿足該條款條件在簽訂第二份合同時可得到一份佔全對工資帽30%的頂薪合同。羅斯條款的觸發條件:至少兩次入選最佳陣容,至少兩次入選全明星首發,至少一次獲得常規賽MVP。

    該條款觸發難度極大,滿足條件的球員鳳毛麟角,例如:杜蘭特、羅斯、喬治等球員。

  • 4 # 用戶7233931202995

    “羅斯條款”是指一名球員在執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後,在簽訂職業生涯第二份合同時可得到一份佔全隊工資帽30%(較舊合同增長了5%)的頂薪合同。 不過該條款有很高的入門門檻:在新秀合同前四年當選過一次MVP,或兩次在全明星賽中入選首發陣容,或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 目前,全NBA符合這一條件的只有羅斯一人,因此新協議的這一規定被人們稱為“羅斯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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