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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名師聊家教

    學學教育部頒發的《教師處罰條例》吧!罰站怎麼算違法?不要認為有一個“罰”字,就是違法,就是違規,這樣下去,教師動輒得咎,今後,教師怎麼教育學生?教師怎樣進行教學活動?

    教師讓學生罰站,雖然有一個罰字,但是處罰,罰站是處罰的一種,是正常的教育方式。當學生上課不聽話,在下面搞小動作,或說話而影響別人學習,教師制止不聽時,教師讓他罰站,這個站,可以在座位上站著,也可以在教室後面站著,甚至講臺旁邊,站著聽課,既不影響他人學習,也不影響他自己聽課,有什麼不可?要知道,處罰也是教育,很多時候,比苦口婆心的說教效果好得多。但教師在讓學生罰站的時候,不要將學生趕出教室。如果趕出教室,學生趁機跑出學校,出了什麼事情,教師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反之,如果教師在講課的時候,面對不聽話的學生在課堂上講話或搗亂,多次制止不聽,教師不管,仍然堅持講課,這樣的課堂環境有效果嗎?該生嚴重影響教學秩序,教師不採取極端的處罰方式,來維護課堂教學秩序,那才是嚴重的失職,可以說是對其他學生的不負責任,。這樣的教師才是缺乏師德,缺乏責任心。所以,對教師採取罰站的教育方式,無論是學生,還是家長,都要理解,要支援,這樣的教師才是真正為了學生的成長負責。

    我在英國中學考察學習期間,有一次在課堂聽課。該堂課是一個黑人女教師,她講的是“壓強”這一課,。她講得很好,課件也做得不錯,特別是課堂練習很有特色。但是,坐在我前面的一個女生,就在下面不停說話,那個女生給旁邊的一個女生講她肚臍上的裝飾。老師制止了她,她仍然不聽,老師就把她叫到講臺旁邊站起。但該女生趁教師在黑板上板書的時候,又和前排的女生講話。老師見後,忍無可忍,就把她叫到教室門前站著聽課。下課後,我去問她,為什麼要講話,她說,她討厭這個黑人教師。學校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來了之後,把我們帶到學校的禁閉室,一個教室裡有七八個單間,裡面一個桌子和凳子,一個學生一個單間,外面一個教師守著。副校長介紹道,這就是他們的禁閉室,專門關課堂不聽話的問題學生。放學之後,由家長接回去。我看了之後,問副校長,你們這樣做,家長有意見嗎?這樣懲罰學生,方式合適嗎?副校長頓了頓,說:“懲罰也是教育。”

    我們今天的教育在大喊,尊重學生個性,尊重學生自由,認為國外的教育比我們先進,基礎教育要學習國外。其實,很多人不瞭解國外的教育,往往道聽途說。在教育學生上,很多方式都是一樣的,該表揚的就表揚,該懲罰的一樣會受到懲罰。讀書是非常辛苦的事,真正的快樂教育不存在,讚揚與懲罰相結合,才能讓孩子健康成長。

  • 2 # 使用者南山樹

    罰站不違法。站不算體罰,老師也站著呢

    加了個罰字,只是起警戒作用,告誡學生這次錯了,以後不能再犯。這屬於批評教育的一種。

    如果罰站算違法,老師的教育手段就只有口頭批評了。

    自古學校有罰站這一條,也就是規矩了。那麼,老師就可以按規矩執行。

    關鍵是學校規矩正被家長少數推倒,家長在代

    管理學校。他們說老師違法,老師就是違法,不然,到教育局告狀,老師也就違法了。

    總說對學生要耐心教育,老師懂。一堂課,幾個學生搞得雞飛狗跳,課上不下去,是停下課教育那幾個學生好,還是罰他們站一旁好?

    45分鐘是規定傳授知識的,教科書需要多少課時才能完成,是專家研究過的,耽誤了時間,教學任務就完不成。

    至於說思想教育,我們有專門政治思想課,教育不能說不得力吧。

    我們希望上級給我們一個標準,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不能家長說了算。

    如果按家長意見,90%家長贊成把不守紀律,不守規矩學生分出去。因為,影響了大部分孩子學習。

    現在是少數家長左右學校,老師無所適從。

    我認為,罰站不行,就讓他家長領回去教育。

  • 3 # 真理的徒弟

    首先,明確地回答:教師讓學生罰站是典型的違法行為――如果領導發現,他會批評你;如果學生不滿,他可以投訴你;如果家長生氣,他可以狀告你。沒有出現嚴重後果,一般領導頂多讓你檢討;一旦導致嚴重後果,你就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不過,問題的根本是什麼才是我們應該探討的關鍵!因為,只有從根本上弄清事情的原因,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了問題。我們不妨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關於罰站背後的根源以及根本的解決之道:

    1,教師為什麼讓學生罰站?

    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原因:其一,學生違犯紀律,比如,課堂上說閒話、做小動作,經常性遲到,故意破壞學校公物等;其二,學生沒有完成學習任務,比如,經常性不能按時完成作業,該背誦的課文沒有背誦,沒有完成值日等;其三,學生有欺負其他同學的行為,比如,因為一點兒小事就打罵弱小同學,向低年級同學要錢,聚眾以大欺小、以強凌弱等。

    2,如果不罰站,有沒有解決問題的辦法?

    實話實說,不罰站有時候有另外的更好的解決方法,有時候根本沒有――

    先說有解決方法的情況:其一,學生因為不知道而犯錯誤。有時候,學生是因為不知道而犯錯誤;其二,學生不小心犯錯誤;其三,學生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其四,學生有因為不良習慣犯錯誤。這四種情況,只要教師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授之以法,學生便會改變。事實上,這種情況下,廣大教師一般也也不會讓學生罰站――只有個別年輕的沒有經驗的教師可能會採用罰站方法。

    再說沒有更好解決方法的情況:其一,學生對於老師的要求和校規校紀聽而不聞,視而不見,屢教不改;其二,學生認為,他受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保護,老師拿他沒有辦法,我行我素,肆意妄為;其三,學生品行有嚴重問題(比如就是以欺凌霸凌為自己最大樂趣);其四,父母護犢心切,無原則縱容孩子,學生以父母為“保護傘”放縱自己等。

    3,教師體罰背後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根本原因只有一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本來就需要培養他們的規則意識,而這恰恰是我們教育的一個短板:首先,家庭教育缺失。父母外出打工、爺爺奶奶無原則溺愛、不懂教育長輩的縱容讓孩子從小就嚴重缺乏規則意識;其二,學校教育乏力。《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不夠完善導致教師教育教學無法有效規範學生日常行為;其三,媒體輿論偏差。片面報道,或把個例當普遍現象都讓廣大教師束手無策,而越來越多的學生更加肆無忌憚。

    歸根結底,中國社會普遍缺乏規則意識,表現在教育上,就是我們缺乏完善的教育教學法律法規和管理細則,從而導致許多教師要麼要麼被逼急了鋌而走險採用體罰做法,要麼慢慢變成“佛系”教師,對於學生許多錯誤行為不管不問。解決問題最終辦法只有一個:國家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細則,然後授予教師管理權,依法治教,依法執教

  • 4 # 三尺講臺一路行吟

    通常情況下來說,教師讓學生罰站,是不違法的。

    上個世紀筆者上學讀書那陣子,老師經常罰站學生。別說罰站,動手體罰也是是極為常見的教育懲戒方式。但那時候家長都習以為常,絕對不可能去找老師鬧事。

    近年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都規定了教師不準體罰學生。但是教師法、義務教育法都規定教師有管理和處罰學生的權利,可以對學生進行適度的懲罰。

    然而問題的關鍵是誰都說不清楚懲戒和體罰的界限。這就導致近年來教師在懲戒學生之後被認為是體罰,涉事教師受到相應處罰。致使廣大教師老師負面情緒蔓延,不敢管學生,甚至不願意管學生。

    有人說外國比如像日本等國家允許教師體罰學生,以此來佐證我們也可以體罰學生的。

    不過筆者以為,是懲戒也罷,是體罰也罷,這樣簡單地區分是毫無意義的。你家長說是體罰,他老師說是懲戒,孰對孰錯?標準是什麼?依據是什麼?

    比如這罰站,如果老師是出於真心懲戒,我們就堅決支援老師。但是筆者見過這樣罰站學生的老師,學生蹲著馬步,雙手平舉,手上放置一條凳子,整整站上一節課,這樣的罰站,未免有點太奇葩了吧。

    總之,老師罰站學生一般情況下是不違法的。但老師在罰站學生的時候一定要把握好三點:

    一、不能心懷惡意。

    二、罰站要適度。

    三、不能對學生的身心造成傷害。

  • 5 # 釣了個愚

    罰站這個事情,我認為要看氛圍和環境。不能一味的認定為違法,或者合法。

    為什麼以前的學生,不要說罰站,就算捱罵,捱打,家長也是認可,也是支援贊同,並鼓勵老師這麼做?

    我們不能一味的強調,這是家長對子女的溺愛寵愛,這其實是有社會原因的。

    其實,作為家長,我也是支援老師嚴格要求,嚴格管理的。但是,當你在學校裡、輔導站裡,看見老師大聲呼喊,你的子女做一些事情時,你的心情如何?

    為什麼以前的時候可以?因為以前的教學氛圍如此,社會觀念理解,家長配合。罰站,罰打,都是為了學生好,今天老李的兒子調皮被打了,明天老張的兒子作業沒做被罰站了,那不是天天都有的,見怪不怪的事情嗎。家長如此認同,社會如此認同,學生也不會把這個當作很傷心,很過分的事情,自然也不會因此畏懼上學、甚至自傷自殘。

    為什麼現在不可以?因為環境變了。現在體罰、罰站是很少發生的事情,鮮少有學生被罰站。那麼他就覺得自己是受了侮辱,奇恥大辱,在同學面前都抬不起頭了,不想活了。就像是一個每天都被老師表揚的同學,忽然有一天,被嚴厲批評了。雖然你沒有罰站,沒有做過分的事情,那這種挫折,這種羞辱,就可能會導致學生感情上接受不了,心理上產生障礙,做出過激的事情。

    所以我認為,一方面,教育應該把懲戒權交給老師,不僅僅包括罰站。對那些屢教不改,說了不聽,勸了沒用,搗蛋再搗蛋的,你作為老師不管,這不是為他好,他的膽子會越來越大,直到捅了婁子。另一方面,老師要從實際出發,先了解事情原因,再逐步加重懲戒,對於性格內向,自尊心很重的,要逐步引導,而不是一下子打壓。

  • 6 # 張先生zjc

    教師讓學生罰站,是違法嗎?

    準確回答這個問題,得需要翻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也不知道法典裡,哪款那條寫著“罰站”“違法”。總有一些人,小題大做。拿教師說事。我希望媒體多傳遞正能量。善待教師,善待我們的教育。關心教育工作者。關愛我們的孩子。還教育一塊淨土,一片藍天。

  • 7 # 一抹老師

    01早讀遲到,站著讀書。

    每天的早讀課,學生8點到校,可總有幾位同學天天遲到。這幾位遲到的同學,家離學校並不遠,有個同學甚至住在學校隔壁,也是經常遲到,遲到的總是那幾個人。

    剛開始,我讓遲到的同學,回到自己座位上,並告訴他們要早來,讓家長早點喊起床,或者買個鬧鐘定好鬧鈴。這些同學也總是說好,可是第2天,第3天,第4天,還是遲到,一點也沒有改變。

    我告訴家長孩子遲到的情況,家長告訴我,孩子拖延,吃飯穿衣太慢,總是磨蹭,讓我好好教育。我知道說服教育,不起一點作用,我就對著全班同學,宣佈一條新規定:凡是早上8點前不進教室的,都算是遲到,遲到的同學,不要回到座位上了,就站在教室裡的牆邊讀書,陪著老師站著。

    02不完成作業,站著聽課。

    不完成作業的同學,屢教不改,我也採取了罰站。在罰站前,我告訴學生,凡是不完成作業的同學,到我上課的時間,陪著我站一節課,什麼時候完成,什麼時候就坐下。

    沒有懲罰的教育,真的對某些學生無能為力。在家長許可的情況下,適當的懲罰,對學生也是一種很好的教育。

  • 8 # 書亦或為情寄

    “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這一點早已經成為教育界的普遍共識。

    當然懲罰不等於體罰。

    某個學生上課講話干擾課堂秩序,班主任在下課後讓其在辦公室站10分鐘反省一下,這算不算體罰?大多數人應該是直觀感覺不算。同樣的事情,某個學生在課堂干擾課堂秩序,班主任讓他站在教室後面上課一整天,這算不算體罰?大多數人覺得算。所以體罰必須造成身體或心理的痛苦,不造這兩種痛苦的懲罰,不是體罰。所以罰站是可以作為一種糾正學生不良行為的懲罰手段存在,只要注意拿捏分寸不要造成對學生的傷害即可。

    罰站在小學為什麼會普遍存在呢

    普遍熟知的原因是,小學生的自覺性較差,但中國普遍現狀班級生數較多,罰站對學生傷害相對較小,簡單易操作。

    更重要的是這樣的方法對規範小學生的行為比較有效,比較有效是相對中學生乃至成年人而言。為什麼是這樣子呢?關於這個問題,你要了解人的品德是怎麼發展形成的,關於這個問題,大家可以瞭解一下心理學史上著名的科爾伯克道德六階段的理論,他就是那個以道德兩難問題研究人品德發展的心理學家,海因茨偷藥的故事應該是廣為人知的,科爾伯克認為人的品德發展有這樣六個階段:

    水平一:前道德水平

    階段1:懲罰和服從的定向;(行為的後果作為是非標準)

    階段2:樸素的利己主義定向;(以個人需求的滿足與否決定事情的好壞)

    水平二:習俗角色遵從的道德

    水平階段3:好孩子階段;

    階段4:維護權威定向;

    水平三:自我接受的道德準則的道德水平

    階段5:墨守法規和契約的定向;

    階段6:個人的良心和原則的定向。

    具體理論內容我不一一解釋,我就談談前道德水平,小學生是處在前道德水平,特別是低年級更是處在

    階段1:懲罰和服從的定向;9週歲歲以下的兒童(年齡範圍是一個大概看個體發展情況),當他面對道德兩難情境進行道德推理判斷時,還帶有自我中心傾向;凡事必先考慮行為的後果是否能滿足自己的需要,不能兼顧行為後果是否符合社會習俗或社會規範的問題。第一階段是為避免懲罰而服從。這個階段的兒童認為,人們行事應該講道德,因為如果他們不講道德,就會受到懲罰。這是人類道德發展的最低水平。這一水平的人對某種行為表現的是非判斷,不從行為本身看,而從行為帶來的後果看。如果兒童因做一件事而被懲罰了,不管他的理由是什麼,他就是錯的。

    所以對低年級的小學生進行品德教育在講道理的同時,必然要伴隨一定的懲罰措施,罰站根據國情和傳統就應運而生。

    當然懲罰要講究藝術,與題目不大相關,就不再贅言。

  • 9 # 職校老師

    學生犯了錯誤,老師讓其罰站,只要是適度的,肯定不違法,而且我覺得也是必要的。

    1、老師是教育者,在教育過程中,運用各種手段,對於犯錯誤的學生,達到警醒和教育目的,使用一些方法,達到一定的教育效果,而這些方法的使用,是適度的,且沒有損害到學生,我認為就是可取的。特別是對於有的學生,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錯,從心理學角度,為強化他對錯誤的認識,更有必要。

    2、教師讓學生罰站,必須是適度的。適度才是出於教育的目的,才是善意的。否則,無原則的,過度時間的罰站,也是不可取的,雖然不違法,但也有違師德。比如說,本學期,開始時,就有部分學生早操遲到了,這之前,我就在班會課上說了,一次遲到,可能是你睡過了,可以原諒,但第二次遲到,說明你早上起床上操不上心,有必要採取措施了,早自習到教室外走廊上讀書。這其實也是教育他,但我只讓他罰站一節早讀課。

    3、教師讓學生罰站,不能只是把學生扔在那裡,自己一走了之。這樣教育的效果會打折扣。讓學生罰站,同時教師要適時的出現在學生面前,就學生所犯錯誤去分析利弊,從思想上教育學生,讓他明白錯誤之所在。學生早操又一次遲到了,我就問他,上次班會課上,老師說的你記得嗎?這次遲到的原因是什麼?是不是昨晚睡得很晚?為什麼睡得晚?下次還會不會遲到?然後從思想上教育他,讓他要明白個人必須要服從集體,要有集體榮譽感。這樣,配合教育,讓他思想上徹底解決問題,這樣罰站的效果才會出現。

    4、罰站要是善意的,適度的,是不耽誤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的,否則就有違法之嫌,即便不違法也有違師德。比如說,不計後果的罰站,讓學生在教室外站半天或一天,既耽誤了學生的學習,也有損他的形象、身體弱的學生可能還受不了,這其實是對其身心都不利的。所以教師罰站不能過度使用,要注意時間,注意考慮學生面子和身體,考慮是不是耽誤他的課程學習,如果不考慮罰站後果,一味的罰站,是不可取的。

    我是職校方老師,這是我的看法,你們是怎麼認為的呢?

  • 10 # 鹿得小劇場

    罰站是教師普遍採用的一種體罰方式。

    從學生習以為常的表情來看,罰站絕不是一種偶然現象。有教師認為:我既不打學生耳光,又不拉學生頭髮,更不毆打學生,罰站學生,根本不算體罰。同時,罰站也很少招致社會、學校、家長批評,學生又承受得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應當適應全體學生身心發展的需要。學校和教師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對品行有缺陷、學習有困難的兒童、少年應當給予幫助,不得歧視。

    孩子們會有很多缺點,教師應該正確教育,使孩子們分好歹,分善惡。知道感恩。懂得敬畏。成長為有修養的人才。為社會作出貢獻。成為父母的驕傲。孩子的家長也會感謝教師的嚴格教育地。學生成才也是教師最大的安慰。

    所以家長明理,配合教師共同教育孩子。家長總挑教師毛病,教師怕找麻煩,也就不會主動去管你孩子。孩子以後會怎樣,看老天安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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