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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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顆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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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由恩尼斯3i8w
最初由英國生物學家T.H.赫胥黎於1869年提出。不可知論斷言人的能力不能超出感覺經驗或現象的範圍,不能認識事物的本質及發展規律。許多流派從不可知論出發對科學真理的客觀性予以否定。
排除認識世界的可能性或者排除徹底認識世界的可能性的哲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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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悠悠ljm
元電荷:美國實驗物理學家羅伯特·安德魯·密立根。
基本電荷(elementarycharge),又稱“基本電量”或“元電荷,是一個質子所帶的電荷,或一個電子所帶的負電荷的量。
它是一個基本物理常數,是原子單位和一些其它自然單位制中的電荷單位。 在各種帶電微粒中,電子電荷量的大小是最小的,人們把最小電荷叫做元電荷,也是物理學的基本常數之一,常用符號e表示。基本電荷e=1.602176565(35) ×10-19庫侖,(通常取e=1.6×10-19C)。任何帶電體所帶電荷都是e的整數倍或者等於e。(夸克除外,它是已知唯一的基本電荷非整數的粒子)
由英國物理學家邁克爾·法拉第(Michael Faraday)在19世紀發現的。
法拉第是一位傑出的實驗物理學家,他在電學和電磁學領域的研究具有開創性意義。他在1831年至1834年間對電磁感應現象進行了一系列實驗,發現了電磁感應定律,並提出了電磁場的概念。在這個過程中,法拉第研究了電荷的基本性質,並發現了原電荷(elementary charge)這一概念。原電荷是一個基本物理常數,表示電荷的最小單位。一個電子或質子的電荷是1個原電荷,約為1.602 × 10^-19庫倫(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