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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離去的青春3150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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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掌刑使
1、原告向法院起訴。
2、法院受理後,向原告送達受理通知書和開庭傳票,並通知交費;向被告送達訴狀和證據材料副本、開庭傳票等。
3、法院開庭審理,並依法調解或判決。
4、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15日內上訴,由上一級法院重新審理並調解或判決。
5、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則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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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哦婆媳咯涮羊肉
你好,一審民事案件審判的流程分為以下幾段:
1. 立案階段:當案件符合起訴條件時,法院會將其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登記立案。
2. 簽收、審查、分案階段:法院會對原告起訴狀進行簽收、審查、分案,並將送達被告訴訟材料。
3. 庭前準備階段:雙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庭前調解,縮短訴訟時間。同時,法院會就案件的證據、證人等進行組織和安排,準備庭審。
4. 庭審階段:雙方當事人到庭參加庭審,並按照程序出示證據、聽取證人證言、發表意見等。
5. 判決階段:法院根據審判結果作出裁定或判決,並及時告知雙方當事人,並告知上訴途徑。
根據法律規定,普通一審民事案件開庭審理主要以『庭前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後陳述』這幾個步驟進行,具體如下:
01
庭前準備
庭前準備是指開庭當日正式開庭審判時所做的準備,主要內容是:由法庭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與)人是否到庭,並核實身份;宣布法庭紀律;宣布案由;宣布審判組織成員;宣布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名單;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等。
另外,一般情況下,開庭前法官還會組織庭前調解,如果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則直接開庭審理。
02
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是指在法庭上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的活動,其目的就是為了審查核實證據,查清案件事實真相,為後面的裁判作准備。
因此法庭調查是整個庭審的關鍵環節,而這個環節主要由法官來主導流程。
首先,由原告宣讀起訴狀,陳述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
其次,被告進行答辯;
接著,原被告雙方進行舉證質證;舉證即出示證據,來證明己方所陳述的事實。質證,即對對方出示的證據從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及證明目的有無意義方面進行說明和辯駁。
期間,法官會就案件事實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詢問,原被告也可以互相發問。
最後,法官會歸納案件爭議焦點,並詢問雙方有無意見及補充。
03
法庭辯論
法庭調查結束,便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雙方就前面開庭情況進行觀點表達和辯論,主要就己方所主張的事實進行法律觀點表達,以及對對方錯誤的事實、觀點進行反駁。
雖然說是辯論階段,但是千萬注意,法庭辯論不是真的讓你去辯論,不要把自己的精力用在華麗的語言上,然後滔滔不絕的說服對方。
因為官司不是辯贏的,你所闡述的所有事實及觀點都應當有具體法律條文及證據的支撐,否則,你說再多的話,效果也是零。
而且現在法院案多人少,法官也不會把精力放在這個環節。
04
最後陳述
最後陳述就是原被告雙方對案件的訴求是否有變更或增加,以及對該案件的最後看法。法官會根據原被告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到了這個步驟,庭審就算結束了。
一般情況下,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法官都會詢問雙方是否還能調解,如果雙方願意調解,法院會出具調解書結案,如果雙方仍然不願調解或者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法院在庭審流程結束後,會宣布休庭,由當事人在庭審筆錄上簽字,然後法院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