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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網購了某家網店店鋪或者瀏覽過商品,就不斷的被簡訊騷擾,特別雙十一了,不斷地提醒資訊。真的很煩躁,徹底影響的個人生活。這屬於強制灌輸廣告,難道平臺為了賺取運營費就可以提供這種簡訊騷擾服務了嗎?難道只有我會反感這樣的簡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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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東籬寫文

    雙十一網店商家頻繁的簡訊,很多的時候真讓人覺得煩惱,資訊滴滴的響個不停,一看其實就是這種簡訊,這對很多人的生活和工作有一定的影響的。

    其實商家也應該知道,這會造成對客戶的一種打擾,但這其實是一種銷售模式,他們在尋找潛在客戶,而當中如果十個中有一個能買他們的商品,他就是成功了,不但可以售出商品,也有可能找到一些長期客戶,這對他的生意有很大的意義的。

    我以前也做過銷售,迫於上司的銷售額的壓力,我們不得不硬著頭皮打電話給客戶,對他們進行電話銷售自己的產品,我也知道這是對別人的一種打擾,有的一般會客氣的應付你幾句,這已經是很好的了。至於最害怕的是,有的客戶心情不好,你剛好打電話觸了黴頭,會把你罵得頭破血流。

    而我們的苦處也無法說,左右為難,只是希望大家能夠理解一下,用一句話來說:搵食艱難,無法子。我相信這些商家也是如此,假如他的生意很好,他還會有時間給你發簡訊嗎?他不是自找麻煩嗎?

    商家也是人,他也是想把他的生意做好,他只是發簡訊給你,而不是要打電話騷擾你,我覺得還可以讓人接受,你喜歡的話,就進去看一下,可能真的能給你驚喜。

    實在不喜歡的話,你可以把資訊提示設成靜音或振動模式,這樣就不會影響你的生活和工作了。有空的話,把這些令你反感的簡訊刪除了,或者你可以把你的手機設定簡訊防騷擾的模式,能有效對這些簡訊攔截起來。這都只是幾分鐘的事情,對你並沒有多大的影響的。

    三百六十五行,各行有各行的難,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不要計較那麼多,你會發現世界更美好!

  • 2 # SUBMAIL何凍凍

    首先 最上面那個回答簡直是……居然還有人贊,給差評是每個消費者的權利,憑什麼19塊錢的東西就一定要給好評了,相反,19塊錢這麼便宜還要給差評,我更好奇這個東西差到什麼地步了,當然我也不是挺題主,單純的好奇而已

    然後 方法是調靜音。報警沒有,投訴阿里不理。旺旺騷擾還好,找客服說下,簡訊阿里肯定也沒辦法的,所以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調靜音了。

    最後 請再買一件,然後差評

  • 3 # 使用者冰涼好清爽

    雙十一原本應該是“光棍節”,現在卻成了“購物節。”

    雙十一原本應該是“阿里創造”,現在卻成了“全民創造。”

    抓緊有利時機,推銷庫存產品,賺取最大效益是網站商家一年一遇的黃金季。

    抓緊有利時機,購買心儀產品,分享折扣優惠是消費者一年一遇的消費季。

    如果沒有水源,那有河流。

    趁著雙十一,網站商家頻繁向消費者發簡訊推廣自己的產品,習慣了說,也是當今的一道風景,也不乏稱之為雙十一“購物繁榮”之外的“資訊繁榮。”

    問題的關健:在於商家是善意提醒還是不斷騷擾之間的定性。

    在這裡以本人的經歷,應該傾向於後者。

    雙十一,這樣的“全民行動”,你商家就是不發簡訊提醒,我也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萬物都有因果關係,每一件事物的出現,都有興衰的過程,這個過程錯綜複雜,不要求全責備。

    在發展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政策、法規、制度在行動。

    尚若騷擾不斷,心煩意亂,請設定騷擾攔截。

    也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解決簡訊騷擾的無奈。

    侵害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權有七種形式,分別為:

    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收集消費者個人資訊;

    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

    經營者洩露所收集的消費者個人資訊;

    經營者出售所收集消費者個人資訊;

    經營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費者個人資訊;

    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向其傳送商業資訊;

    經營者在消費者拒絕的情況下向其傳送商業性資訊。

    消費者如遭遇上述情況,可以通過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資訊舉報受理中心維護權益。也可聯絡網站商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舉報。

    社會在進步,文明在行動,霧霾必將散去,明天定是個豔陽天!

  • 4 # 蓮塘好先森

    你之前在別人店裡買過東西或者拍下過寶貝,賣家手上就有了你的手機號,正好明天雙十一,發條簡訊提醒你一下,雙十一逛淘寶的時候別忘了去他們家看看,就這意思,其實不在雙十一,就平時你也沒少收到過淘寶天貓商家給你發的資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CPU不能進口了,會出現什麼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