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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不變的規律:兩個數相乘,一個因數擴大了N倍,另一個因數縮小了N倍,那麼它們的積不變。
積的變化規律是指因數的變化所引起的積的變化。如一個因數擴大n倍,另一個因數不變,則積也擴大n倍,一個因數擴大n倍,另一個因數縮小n倍,則積不變。
乘法的計算法則:
1、首位相同,兩尾數和等於10的兩位數相乘方法:十位數加1,得出的和與十位數相乘,得數為前積,個位數相乘,得數為後積,沒有十位用0補。
2、首位相同,尾數和不等於10的兩位數相乘方法:兩首位相乘(即求首位的平方),得數作為前積,兩尾數的和與首位相乘,得數作為中積,滿十進一,兩尾數相乘,得數作為後積。
3、被乘數首尾相同,乘數首尾和是10的兩位數相乘方法:乘數首位加1,得出的和與被乘數首位相乘,得數為前積,兩尾數相乘,得數為後積,沒有十位用0補。
4、被乘數首尾和是10,乘數首尾相同的兩位數相乘方法:與幫助6的方法相似。兩首位相乘的積加上乘數的個位數,得數作為前積,兩尾數相乘,得數作為後積,沒有十位補0。
積沒有不變規律,只有交換因數位置積不變。商有不變的規律,也就是商不變的性質,被除數和除數同時乘以或者除以相同的數(零除外),商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