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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咿呀嘿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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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疆秋月
首先法律就是規範人們日常行為規範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了法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不能因為年齡在法律責任上有任何討價還價的空間!
如果具有完全法律責任能力的老人就應該完全承擔闖紅燈的法律後果,如果是限制性法律責任能力的老人其監護人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在日常交管部門一定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可以在紅綠燈路口利用條幅、廣播等大力宣傳,讓交通安全意識深入人心,讓廣大市民一起來制止亂闖紅燈等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現象,讓交通安全事故不發生、少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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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翁者
對不遵守交通規則者,不論老,少均應按規則處罰,力度大一些,著急上班,上學的讓你遲到,也願不得別人,除非白事可以從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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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子劍緣
這問題提的就有問題。不單是老年人,年輕人爬護欄過幹道的司空見慣。所以應統稱違法過主幹道者,至於後面闖紅燈不明白你說是在一起發生還是兩種現象?總之這問題本身問題太多。籠統說,近年來出現行人違法過主幹道或高速發生交通事故,結果死亡或傷殘者,最終判違法者全責,但是判罰很有意思,都是什麼出於人道主義判車輛給賠款!!感覺法官腦子都沒有,免責就是無任何責任,哪怕出一分錢就是一分錢的責任,很想問這些法官——懂法律嗎?不懂快回去學,不要丟人現眼。
改變很難
有些人根本沒有交通規則意識,這應該和平時的生活環境有關,農村沒交通訊號,甚至縣城也沒有,有縣城計程車公司敢在主路上快速逆行
如果這樣的人去大城市,過街就沒想到有人行道、有訊號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