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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快樂百香果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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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戶1508570393893
一般來講,意味著一審判決送達後,當事人不服,或者同級檢察院抗訴,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一審判決有問題。
至於到底是什麼問題,一般是兩類。
第一類是認定事實錯誤(例如明明欠款三千認定成欠款五千),實際上反映一審法官水平問題。
第二類是適應法律錯誤(例如明明是盜竊卻判為搶劫)、或遺漏主體(例如明明四個被告只列出三個)、或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或量刑不當等等方面的錯誤,這種就不是水平問題了,很可能就是態度問題,甚至是知法犯法、徇私舞弊的問題,性質就比較嚴重了。
至於對法官的影響,一般來講第一類影響相對小一些,無非就是扣分、扣績效,第二類則性質就有了變化,輕則年度考評基本稱職、不稱職,重則依法懲戒,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發回重審意味著可能有兩種,一是原審程序不當,二是原審認定事實不清或者適用法律不當。如果檢察院沒有抗訴,那不管是什麼原因,重審都不得加重原判決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