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標GB50217-2007《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要求:
1、挖溝的深度應使電纜埋置後的電纜外表面距地面的距離不得小於70厘米;當位於行車道或耕地下時,應適當加深,且不宜小於100厘米。
2、直埋電纜上、下應鋪墊不小於100mm厚的砂或軟土,且蓋以混凝土板或磚,覆蓋寬度應超出電纜兩側各50mm。軟土或沙子中不應有石塊或其它硬質雜物。
附:地下直埋敷設的基本要求供你參考
a、同一路徑中電纜根數在6根以下,地下通道沒有限制的場所宜採用直埋。
b、在含有酸、鹼強腐蝕或雜散電流電化學腐蝕嚴重影響的地段,不宜採用直埋。
c、挖溝的深度應使電纜埋置後的電纜外表面距地面的距離不得小於0.7米;當位於行車道或耕地下時,應適當加深,且不宜小於1.0米。
d、在引入建築物,與地下建築物交叉及繞過地下建築物處,可淺埋,但應採取保護措施
按照國標GB50217-2007《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要求:
1、挖溝的深度應使電纜埋置後的電纜外表面距地面的距離不得小於70厘米;當位於行車道或耕地下時,應適當加深,且不宜小於100厘米。
2、直埋電纜上、下應鋪墊不小於100mm厚的砂或軟土,且蓋以混凝土板或磚,覆蓋寬度應超出電纜兩側各50mm。軟土或沙子中不應有石塊或其它硬質雜物。
附:地下直埋敷設的基本要求供你參考
a、同一路徑中電纜根數在6根以下,地下通道沒有限制的場所宜採用直埋。
b、在含有酸、鹼強腐蝕或雜散電流電化學腐蝕嚴重影響的地段,不宜採用直埋。
c、挖溝的深度應使電纜埋置後的電纜外表面距地面的距離不得小於0.7米;當位於行車道或耕地下時,應適當加深,且不宜小於1.0米。
d、在引入建築物,與地下建築物交叉及繞過地下建築物處,可淺埋,但應採取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