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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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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踏腳石偏三輪
朋友沒車想出去
開口借車你給不給呢?
其實這種事情經常遇見
好朋友開口
不借傷感情
借了又擔心車輛的安全
這不
前幾天一位邱大哥就因為借車
鬧出了一件糟心事兒
邱大哥將自己的車借給朋友開了3個月,等他取回車年審時發現,在車被借出的3個月時間裡,共被記錄92條違法,記277分,罰款8900元。
後因違法太多一次處理不了,他就抱著僥倖心理,沒年審就開車上路了,結果被警察叔叔抓到,需要將所有交通違法記錄全部處理完畢才行,這多糟心啊您說說。
其實因為借車,借出岔的事兒,屢屢發生。比如我們之前就曾講過,四川綿陽一輛車兩年內違章271次,被扣1086分,罰款4萬多元……
車主就是因為把車借給朋友,才弄出這些違章罰款,而他也被稱為綿陽史上“最慘”車主……想想也真是心疼他!(結尾有眾編輯關於借車的看法,各位接著往下看。)
這兩個案例,雖然都有天文數字的扣分和罰款,但萬幸的是沒出事故,但因為借車導致事故,之後為了責任、賠償等事宜扯皮的事兒,也是時有發生。
幸虧陳師傅提供了證據,證明借車時,宋師傅並未飲酒,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終,陳師傅才免於承擔責任賠償。
在更早之前,石家莊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寶馬X6突然高速衝上河堤,車內四人喪命。駕駛人並非車主,且已死亡,車屬借用,原車主不但要自行承擔車輛的損失(基本報廢),還需承擔4名乘客的死亡賠償金,好心借車,借出幾百萬。
所以,如果是借給別人開車,發生事故啥的我們到底該不該為此負責呢?
借車發生事故後的常見問題
一、扣分、罰款必須要由車主承擔嗎?
原則上是誰開的車,誰就應該承擔違法責任,車主沒有責任的情況下,是不需要車主承擔的。
但萬一借車人抵賴,如果有證據證明當時違章的駕駛者不是自己,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借車人的責任,但是這舉證是相當困難,所以大多就認倒黴吧……
二、出了事故,車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借車出了事故,車主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原則上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借車人逃逸或者身亡,只要車主無過錯,原則上也無需賠償。不過具體事情還要具體判定,回頭看看上面車主被無辜連累的例子……
這三種情況絕對不能借
1、車輛存在隱患:有剎車問題、車燈不亮、胎壓不均衡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
2、借車人沒駕照或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管你借車的人,有沒有合法駕照,駕照的準駕車型與自己的車輛是否符合,要在借車之前核實清楚。
3、借車人不能安全駕駛:比如借車人喝酒、或者正在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甚至是正在吸毒……
如何能保證安全的借車or拒絕別人的借車?
保證安全方面其實有兩種方法大家可以試一試:
第一個就是“我跟你一起去”,咱可以充當司機的角色,自己開著車幫著朋友把事兒辦了。
第二個就是,簽署一個借車協議,能直接的保留證據。雖然感覺有一些難為情,但是如果是好朋友我相信他會理解你的。
如何拒絕別人:
1.你可以對他說:“真不好意思,車剛被我爸爸(或媽媽、姐姐、弟弟、妹妹、男友、女友、七大姑、八大姨等)開走了,下次提前說啊兄弟!”這樣,既不會讓自己顯得小氣,又不會傷了朋友的面子。
2.車需要保養或修理,“剎車的問題拖了比較久了,今天約好去4S店檢修,等我把車修好之後你隨時開走。”這樣也能解決尷尬的問題。
各位編輯小夥伴們會借車嗎?
張嘯
借吧,我覺得車就是一工具,人找你借肯定有需求,又不是什麼大事,這點小忙為什麼不幫?至於可能出現的後果,我壓根也沒想過,因為管我借車的都是朋友,我還是很信任他們的技術的
小明
我借車首先得分人,靠譜的人可以借,即便出了事故,也會主動承擔責任。不靠譜的不借,出了問題不但不承擔責任,還會找出一萬種方式把鍋甩到車主身上,太糟心,所以我一定會琢磨一下這位朋友靠不靠譜的。
胡震
一般情況下,能開口借車的肯定是好哥們了。所以在我沒有必須用車的情況下都會借的,不過肯定會囑咐幾句,一定慢點開啊,你晚回來沒事,我不用車,踏實的就行。
皮皮斌
不借車,因為之前借給哥們後,車身側面被颳了很長一道劃痕,還好沒漏底漆。他讓我去修,多少錢他給,當時我就說算了吧,沒什麼大不了的,誰讓他有女朋友呢!
包包
特別熟的人會借,但也僅限於家裡的原廠車可以外借。自己的改裝車不會借給別人,比如改過的避震,自己過減速帶時會慢一些,而別人不一定會那樣通過,改過的離合器別人會不會開也是一個問題。但凡借給的人操作不當,造成了損壞,首先不知道怎麼開口,其次特別鬧心,換新的需要自己再次反覆調校,才能達到自己的要求,會很麻煩,所以自己的改裝車我不會借給別人的。
塑料日吹奧傑
對我來說,除非是關係特別好,而且我對他的駕駛技術特別信任的朋友我可能會把車借給他,否則一般情況下車肯定是不外借的,因為一旦發生意外太麻煩,而且我也不知道對方借了車都會幹什麼,萬一走爛路、拉什麼東西之類的,影響我自己用著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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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暴走小黑
16年朋友借我車去旅遊,跟我的關係還不錯,雖然有些猶豫,還是借了,結果反光鏡給我撞爛了,他用502膠水粘上的!右門也掛花了。給我送來時屁都沒放一個就走了,我等他走了我才發現的。為此老婆還給我吵一架。給他打電話都不接我都氣死了。以後車再也不借了。
下面來看看廣大網友對此的看法:
如果借車的人有駕照,說明他是合法駕駛員,如果任何事故,都應該是他本人承擔!而不是車主有責任!法律應該修改一下。
哎,既然張嘴借車,估計不是一般交情,不借說不出口,借車後提心吊膽,睡覺都睡不著,不管怎麼說,沒有駕駛證的一律拒絕!最好是不借。
借了再轉借的又怎樣處理?
借車我建議千萬別借,對你沒任何好處,之前公司同事借車,去外地接女友,本來我是想著都是公司同事,而且人平時也穩重,不是那種飆車,酒駕的人,結果還車的時候,車上好幾條刮痕和凹陷,我借車之前這些是絕對沒有的,同事一句不清楚怎麼弄的,就糊弄過去,既不修車,二百多油費也不給,我的車當年沒買車損,只有交強和三責,自己花錢給車做了鈑金噴漆,前後花掉一千六,我每個月工資也不高,錢也不是隨便哪條大街上撿的,憑什麼我要為這一切擔責,時候直接在朋友圈發了以後拒不借車,借車的請直接刪好友!也不管他心裡咋想,借車真是沒好處,想借車給別人的,我勸你慎重再慎重。
儘量別借車,我借了,出了事故,我的保險修的,後面三年保險都貴了,人家還覺得我沒損失!!!
電動車違法,被遵紀守法的汽車撞了。然後還要賠償(人道主義賠償)違法者(犯錯誤者)。我只是好奇!!只是好奇!!都是自己親爹親媽生的,都是從小長到大。都是憑自己的本事活著,為什麼要給一個違法的電動車賠償?
借車出現交通事故具體責任如何劃分,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一般情況下,借車出現交通事故,因為借車者實際控制車輛,造成事故應該由借車者(車輛實際控制人)承擔責任,車主無責。但是從人道等方面,加上自己的車子變成事故車,車子維修後折舊及後續保險費的上漲,甚至友情變成仇,這些都是損失。
2、特殊情況下,車主出借車輛對造成的交通事故具有一定的過錯,此種情況下車主應該相應擔責,具體有:
車輛自身有缺陷,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的。
借車人自身無資質,即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車主不管是沒了解清楚就外借,還是明知無證還借,責任肯定是有的。
借車者飲酒、有精神病、服用精神類藥品,自身有疾病,妨礙安全駕駛的。這種情況車主還外借,肯定是要承擔大部分責任的。特別是當借車人因疾病、經濟狀況、事故後身亡等情況,都只能由車主來承擔。
所以,車輛一般不要外借,如果非借不可的話,一定要看對方的具體情況,,如有無駕照,身體健康狀況,開車技術如何等等,再決定是否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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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Veronica0118
這幾年,因車輛外借而被坑慘的車主不在少數,而且屢見報端。
不僅老司機,連交警都提醒廣大車主:不要將車輛隨意借給他人!
但有朋友來借車,不借怕傷感情,借了又怕出事故要擔責。
我們該如何最大化規避借車風險?1. 清晰瞭解借車用途
無論是親戚,還是朋友,在借車之前一定要求對方說出借車的用途,以及歸還車輛的時間。這樣可以充分了解到借車後的實際用途,才能權衡到底借還是不借。
2、提前查清車輛違法資訊
有些車主匆忙把車借出後,直到車輛年審時才發現,借車期間車輛被抓拍的交通違法。因此,借車前車主應該查清交通違法資訊,並明確告知朋友,還車前再進行確認,將雙方責任分清。
3. 借車前要認真檢查車況
借車之前,車主務必與借車人一同仔細檢查車輛的所有細節,如車漆表面的完整度、輪胎的磨損程度,還有要確認車輛是否存在違章記錄,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行駛的安全標準。
借車前還應該告知親友自己車輛的效能特點,以及保險單、行駛證、年檢車貼等相關材料存放在何處。有條件,最好陪同借車的朋友熟悉車況,確保安全。
4. 簽署借車協議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更何況,借車比借錢要更加嚴重,萬一出什麼意外,很可能會因此導致家破人亡的局面。為了避免車主自身財產受到損失,在遞交車鑰匙之前,最好與借車人簽署“借車協議”。
總而言之,借車有風險,出借需謹慎!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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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汽車新司機
雖說汽車正在逐步普及,而且現在車子價格也是越來越廉價,中國產車裡面,跟合資車相比,同等價位能買到外觀、配置都非常不錯的車型。但即便如此,仍有一部分人還不能完全有能力買車,因此就免不了出門就需要找朋友借車,而這也就恰恰容易造成一個尷尬的局面,不單是人情,還有法律責任。
借車出事,車主需要負責任嗎?
首先,如果車主在借車給別人時,對方發生意外造成事故,車主有可能會有連帶責任,除非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車主事先知道駕駛人有駕駛證,並且準駕車型與自己的車完全匹配;
第二,清楚自己的車沒有安全隱患,上路不會影響正常駕駛,
第三,駕駛人沒有喝酒、吸毒或者服用精神藥物,
如果車主明知對方沒有駕照,或者喝了酒等等,再或者知道自己的車有安全隱患,還把車借給對方,那麼一旦出事,不單駕駛人有責任,車主需要負連帶責任。關鍵重要的一點是,你買車所投保的保險,保險公司有權拒賠,因為已經違法了簽約時的規定。
如果是撞死人逃逸的,被撞人家屬可以起訴該車所有人,車主有可能就要背上鉅額的賠款,因此借車是一個高風險問題。不但撕破了臉皮,還要背上官司償還債務。
如何巧妙的婉拒借車?
例如遇到朋友借車,如果你是有地下車庫的,可以直接向對方說明:車子被誰誰開走了,或者說我老婆一會要出去辦點事。
或者你也可以跟對方說明車子剎車有點故障,需要拿去修。一般明事理的人都知道是什麼意思,如果實在遇到厚臉皮的,你也可以直接開門見山的籤一份責任協議,把責任劃分清楚。總之先明後不爭,不然就是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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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車時光
俗話說的好:“車與老婆,概不外借”。現在的車子都比較嬌貴,是車主的“心頭肉”、“老婆”、“兒子”,反正怎麼稱呼的都有,這也折射出了汽車與車主那種親密無間的關係。
那既然這麼親密,“借車”一詞對於很多車主來說,絕對是一件特別介意的事情了。但偏偏有些人不知好歹,張口就借對方的“小心肝”,很多車主放不開面子就借了。這時問題就來了,如果別人借了你的車,出了車禍、又把別人撞死了,那車主究竟會不會承擔責任呢?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一般情況下,借車者實際控制車輛,造成事故由借車者承擔責任,車主是無責的。中華之俗,歷來是“冤有頭、債有主”。既然是借車者把愛車借走出了事故,正常情況下借車者承擔事故責任就行了,車主是無責的。但省不了一些繁瑣的調查取證,需要車主配合。此外,愛車除了事故,也就折舊、貶值了不少,這也是需要車主承擔的。
不過,也有一些例外情況,這時候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難免出現車主擔責的情況。比如說車輛本身就有缺陷,並且這種缺陷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借車者本身沒有資質,也就是說沒有取得合法的駕駛證或者駕照被吊銷的狀態;
借車者本身飲酒、精神病、服用藥品,有著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的。
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別人向你開口借車時,如何回絕呢?別人開口向你借車,一般來說都還是關係不錯的,但也不是每個人都是靠譜的。怕愛車出事故,又擔心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時候,拒絕的言語就要仔細斟酌了。一般情況下,以下幾種對答方法最湊效。
車子前天出了問題,現在修理廠修理,而且剛好是“剎車系統”;
老婆管的“嚴”,我得請示一下老婆;
你要去哪裡?我正好可以送你一程;
今年商險剛到期,我還沒來得及買;
等等......
對於拒絕的妙招,開啟你的“腦洞”想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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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嘉佑tx
生活中朋友或者親戚之間相互借車的情況是非常普遍的,那麼借車以後發生交通事故時,車主是否有責任呢,這個要視情況而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者不是用一人,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強制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過程有發生過錯的,承擔相應責任。所以在對方發生交通事故時,車主沒有過錯只是借車的話,不會承擔相應責任的。那麼哪些情況下車主是要承擔責任的呢?
1、駕駛者發生車禍後逃逸。
2、駕駛者屬於酒駕或者無證駕駛
(1)無證駕駛:如果車主明知駕駛者是無證的還是將車借給對方,那麼就要承擔相應責任,如果車主不知道駕駛者是無證的,那麼無需承擔責任。但是一般出了事故以後,車主如何去證明自己不瞭解駕駛者有無駕駛證,是非常困難的。
(2)酒駕(毒駕):如果駕駛者在借車之前沒有喝酒或者吸毒的,那麼車主是不需要的承擔責任。如果車主明知駕駛已經喝過酒或者吸毒的,那麼車主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的。同樣取證還是比較難的。
3、明知車輛有故障
比如車主明知道車輛剎車是有故障的,還是將車借給對方。而對方在出事故時,也是因為剎車不靈造成的,這個時候車主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而且即使車主在借車前有提醒過駕駛者的也是沒用的。
結語這裡建議大家以後在選擇借車前首先要確保自己的車是沒問題的,然後再瞭解對方的一些情況,比如有無駕照,是否喝酒,還有駕駛習慣怎麼樣。這樣會保險一點。有必要的話最好也簽署一個免責宣告,雖然比較麻煩,但是借出去可以安心,也可以避免更多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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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稜鏡法律諮詢
介意歸介意。但誰沒有個三親六故?親朋好友放下面子借車,你總不能拉下臉來一律加以拒絕吧?
車一旦借出去,假如真的發生交通事故,作為車主你知道自己什麼情況下應當承擔責任,什麼情況下不應當承擔責任嗎?為了幫助大家搞清這個問題,最大限度規避借車風險,下面,“三稜鏡”就來帶領大家來看一個真實的司法案例。
【基本案情】
陳朋(化名)有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年久失修,且幾年來從未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也從未購買過交強險。
因要外出打工,安全起見, 陳朋(化名)就將自己的摩托車存放於同村朋友陳輝(化名)家中。
有一天,陳輝(化名)的小舅子張彬看到摩托車,就從姐夫手中拿走鑰匙並修理後自己騎行(陳朋並不知情)。
2016年2月17日16時,由於張彬沒有駕駛證,車技不行,駕駛摩托車與騎自行車的張煥(化名)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張煥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後,被告張彬駕車逃逸。交警認定:張彬負全部責任,張煥無責任。
2016年4月5日,被害人張煥的子女張濤、張紅(化名)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張彬、陳朋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喪葬費、車輛損失費等共計51萬5000元。
一審庭前張彬與原告達成了和解。民事調解書載明:“被告張彬於調解書送達時給付原告張濤、張紅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車損共計18萬元;”張彬賠償後不再向其主張賠償,但被告陳朋應依法承擔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一審開庭審理過程中,張濤、張紅再次明確訴求為:“首先由車主陳朋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另外車主陳朋將未年檢車輛交付無駕駛證人員應當承擔除交強險之外的30%過錯責任”。
【法院判決結果及理由】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陳朋所有的二輪摩托車未投保交強險,故被告陳朋首先應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在交強險醫療費用限額內賠償二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1萬元,在傷殘賠償限額內賠償二原告護理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11萬元。
被告陳鵬的摩托車未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未對摩托車進行妥善保管,致使無駕駛資格的被告張彬駕駛該車發生交通事故,被告陳朋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結合本案實際,應在交強險責任以外再承擔15%的責任,為57,097元。
二審法院認為:調解書載明張彬給付二原告的人民幣18萬元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車損,上述賠償範圍已涵蓋交強險的賠償範圍。
陳朋作為車主在交強險範圍內與張彬所承擔的應為連帶賠償責任,張彬賠付金額18萬元已超出交強險12萬元限額,故車主陳朋不應再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車主陳朋未對其所有的摩托車進行定期安檢是事實,理應按照機動車管理的相關規定受到相應的處罰,但現有證據並未體現肇事摩托車未安檢是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張彬拿走鑰匙將摩托車修理後日常騎行,車主陳朋並不知情。原審認定陳朋未盡妥善保管義務,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屬認定事實不當,對一審法院認定車主陳鵬應在交強險責任以外再承擔15%的責任屬適用法律錯誤,應予糾正。
再審法院認為:車主陳朋應當在交強險範圍內對該事故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之規定。
車主陳朋在交強險範圍內的賠償責任沒有免除。原審經審理查明張濤、張紅的各項損失、費用共計500648.3元,其中交強險範圍內的賠償責任限額是120000元,超過交強險限額部分的損失為380648.3元。一審中,張濤、張紅與張彬在調解協議中達成18萬元的賠償數額,不足以彌補張濤、張紅的全部損失,且調解協議中也未約定賠償範圍為交強險內的數額。結合張濤、張紅在一審調解筆錄中明確表明張彬賠償後不再向其主張賠償,但陳朋應依法承擔其相應賠償責任的意思表示,及一審開庭審理過程中,張濤、張紅再次明確訴求為首先由陳朋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的事實,能夠證明張濤、張紅與張彬系就交強險賠償範圍之外部分達成的調解協議。張濤、張紅並未放棄向陳朋主張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責任的訴求,陳朋在交強險範圍內的賠償責任並未免除。
陳朋對事故發生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再承擔交強險範圍外的賠償責任。依據公安局關於陳朋居住人口資訊查詢列印頁、村委會證明等證據,可以證實事故發生前陳朋長期在外工作,對張彬駕駛肇事摩托車並不知情,故張濤、張紅主張陳朋未盡到車輛所有人的注意義務,對事故發生存在過錯,法院依法不予支援。判處:陳朋賠償張濤、張紅共計120000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三稜鏡釋法答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本案中,張彬在車主陳朋不知情的情況下,無證駕駛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他人死亡。車主陳朋作為交強險投保義務人,由於未購買交強險,車主陳朋應和侵權人張彬應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對12萬元損失承擔連帶責任。車住陳朋支付12萬元賠償款後,有權利向借車人張彬(雖然不是直接借出)主張返還12萬元賠償款,理由為張彬是事故的侵權人,動用車輛未經車主允許。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本案中,車主陳朋在事故發生前,長期在外打工,對張彬動用車輛並不知情,故對事故產生的損害沒有過錯,所以不應再承擔交強險範圍外的15%經濟賠償。
實際上,不管是借用、租賃,還是其他情況,只要是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故此,作為車主借車給別人,要想最大限度的規避自己的責任,就得做到以下兩點:一是借車給別人,要先檢查自己的車輛,是否投保了交強險、是否定期檢測、是否符合上路的安全要求;二是要檢查借車人資質,是否取得了符合您車的駕駛證、是否是酒後、吸毒後駕車。借車給別人,只有同時滿足以上兩點,你才能放心大膽的借車給別人。否則,出事故後,你就等著和車輛借用人共同連帶賠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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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長城汽車金融
謝邀,多少教訓告訴大家,”車子和老婆恕不外借“,很多案例可以看到都是借了朋友的車,然後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造成了小的刮蹭,大的碰撞,嚴重的可以肇事逃逸,醉酒駕駛等等,最後不僅僅朋友受處罰,車子被罰沒,如果案情重大,或者借車的朋友逃逸,作為車主也有相應的責任,所以,當朋友來借車的時候,多少留個心眼想想借還是不借!另外,車輛歸還之後,最好做一個小的檢查為好!
1. 前後保險槓和四個車門一定要看
車輛前後保險槓和四個車門,是最容易發生刮蹭的地方,如果是輕微凹陷可以通過鈑金還原,但漆面受傷後,在溫差較大的季節會出現裂痕。此外如果保險槓發生嚴重損失,跟朋友說一下也不需要使用保險,自己維修價格也不高。
2.車門側沿、後視鏡罩殼經常有寫刮蹭是停車之後,在開車門的時候和旁邊的車輛發生的,最大的受傷害的就是車門外側和後視鏡外殼,但這個地方報價較高,所以很多車主選擇放棄修復,這樣的上海就一直掛著,所以,一旦發現了儘快處理即可。
3.後背廂、腳墊下如果是多雨的地方,朋友借車後一定要檢查後背廂和座艙腳墊下面,這都是車輛進水後是最容易辨別的地方。一旦發現有水漬,先避免使用電子裝置及車輛發動機,否則會造成電器短路以及發動機的損壞,另外,很多朋友都是抽菸的,所以看看菸頭是不是還在車內,免得引火!
4.違章記錄
因為中國目前現行的交通法律是對車不對人,所以當朋友開著你的車發生違章了,是算在這輛車上的,車輛的擁有者也就是你,要對車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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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歲月句町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中國人民群眾收入增長迅速,人們在祖國改革開放中不斷強大帶來的幸福感中享受著日益美好的時光。轎車走進了千家萬戶,尋常百姓生活品質得到很大的提升已是大家有目共睹。
中國是禮儀之邦,講究的是禮尚往來人情相往互助互愛的交往內涵,相互幫助、相互提供力所能及方便已然成為習以為常的事情。其中,私家車的出借引發的朋友反目、法律糾紛事件也屢見報端。
如你所言的情況下,借出去的車,借車人把人撞死了,車主有責任嗎?
首先,借車人成人,且具備駕駛資質的前提下,借車的時候必須是正常人的清醒狀態。小心眼的話,你們之間還簽訂責任協議,規避自己承擔風險的可能之下,你是沒有責任的。
其次,借車之前有必要對借車人承擔責任的能力做出充分估計。如果具備這個能力的情況下而借出的車,你不需要擔心民事訴求部分的責任牽連。
第三是借車人沒有過錯責任的話你也沒有責任
的。
這只是就幾個大方面進行的分析。其核心就是你在借車出去之前必須對可能涉及的責任作出“切割”,約定清楚,否則,借車人沒有能力賠償的民事部分的時候,你還是承擔一定責任的!
其實,借車的問題很糾結。有人開玩笑說:“老婆和車概不外借。”其實很有道理!
法治社會,依法辦事應該成為我們的生活習慣。行成法治思維,依法處理和指導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是依法治國基本要求的應有之義。也是保護多方合法權益的最重要、最權威、最有效的途徑!否則,所有的口頭保證在事臨頭的時候,都是靠法律作最後決斷。
人在旅途,平安是福。一不小心的失誤,有可能出現生活冰火兩重天的悲劇反轉。
希望你的話題真如你的開句詞一樣——假如。
上述淺見,權作交流。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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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命總像一支鉛筆
一般情況下,車主沒有責任,特殊情況下,車主有責任。
這裡的責任有兩種:事故責任和賠償責任。
事故責任
車輛行駛中發生事故,是由直接責任人也就是司機承擔責任。車主不是直接責任人,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擔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具體責任是根據在事故中過錯來定性的,如開車撞死了正常過馬路的行人,則車輛要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行人是撞紅燈而被車撞死,則行人和司機都有可能承擔責任。
賠償責任
車借給別人,出了車禍把人撞死,車主承擔不承擔責任要看具體情況:
一般情況下車主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
但是在下列幾種情況之下車主可能要承擔責任:
1、把車借給無駕駛證的人或沒有相應準駕資格的人;
2、明知車輛可能有一些效能上的問題;
3、把車輛借給喝過酒的人或吸毒的人。
4、借給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沒有或者不完全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以上幾種情況之下,由於車主有過錯,因此要與司機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在具體賠償之中,首先是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之內賠償,賠償之後如果符合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條件,則由第三者責任險承保保險公司繼續賠償。剩餘部分則要按照事故責任認定由車主、司機或者由受害方來分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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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活出不凡的自己
最近幾年,因為借車發生交通事故不在少數,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有時候需要承擔責任。所以現在很多人都不會輕易把車借給他人,就是怕出現交通事故。究竟什麼情況下車主要承擔責任呢?
第一、車子本身有安全故障。
車主在借車的時候,要保證車子是沒有安全故障,車子的各種效能是完好的。如果車子有一定的故障,而車主隱瞞情況沒有告知借車人,此時因為車子故障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是要承擔責任的。
當然如果車子存在故障,而車主不知情,一般人也無法看出車子有故障,這時車主自然也無法告知借車人車子存在安全故障,此時如果因為車子故障,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沒有過錯,是不用承擔責任的。
車主借車的時候有義務查詢借車人的駕駛證,如果車主明知道借車人沒有駕駛證,依然把車借給借車人,此時因為借車人的駕駛技巧不熟練,發生交通事故,此時車主是有一定的過錯的,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
第三、車主明知借車人飲酒,依然借車。
任何一個人都知道,飲酒後是不可以駕駛機動車的。就算借車人酒量比較好,喝完酒不會影響其開車,車主也不能把車借給借車人,否則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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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彤彤雅說
借車給別人出了交通事故,如果借車人不賠償或無力賠償,車主就要負全部的賠償責任!隨著汽車的普及,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借車給別人也就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了,特別是親戚朋友之間就更常見了。但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好心把車借給別人的同時,也給自己埋下了一個不可預見的隱患。就是因為自己的好心,有可能就把自己搞得傾家蕩產了!
在交通事故中的賠償中,一般是認車不認人,當然,如果駕駛員有嚴重違規或違法行為也同樣被依法判刑。那麼,把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如果是比較大的事故保險不夠賠了,那麼就必須由駕駛員來賠償。但是,如果駕駛員不願意賠償或者沒有能力賠償,那麼就只能由車主來賠償了。當然,在車主賠償完後也可以向借車人(駕駛人)追賠,但能夠要回錢的機率基本上很小,因為如果借車人不有意賠償,車主是很難舉證(因為一般人借車都不會寫借車協議)來起訴他的。借車人無力賠償的就更不用說了,他沒有錢(財產)自然也就沒有辦法要回來了。
我一個同學去年就是因為把車借給一個發小自己賠了3萬多元,我同學的發小當時因為經不住別人的勸喝了兩瓶啤酒,在回來的路上追尾了一輛寶馬760。雖然沒有達到醉駕駛的標準,但因為是酒駕,保險公司一分錢也不賠,結果連同自己的修理費一共花了3萬多元。而我同學的發小雖然有上班,但也是一個月光族,不要說30000元,就是3000元一時之間也拿不出來,我同學也只好自認倒黴,自己掏錢賠給了對方。
綜上所述,把自己的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車主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所以大家儘量不要把車借給別人,不然出了大的事故,保險不夠賠的時候,自己就有可能會傾家蕩產。不知大家說對不對? -
14 # 清風普法
駕駛人是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理應根據其過錯責任自行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車輛所有人管理不善,將車借給沒有駕照的人或存在車輛問題等其他過錯,而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也應承擔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0〕33號)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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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淡如秋菊2015
別人借車出了事故,車主是否負責任?那要看你借給誰、借的什麼車。
一,借車人有合法駕駛執照且未吊銷過期;二,借車人駕照準駕車型與所借車輛相符;三,借車人無酒駕、毒駕及相同違法記錄;四,借車人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五,所借車輛不是事故車;車主在確認符合上述條件下借出去的車發生交通事故,無須承擔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
16 # 觀社會的氣象人
礙於情面,把車借出,撞死人了,誰來買單?別急著給車主或者借用者扣帽子,我們先來看看相關法規,再當“包青天”:在租賃,借用及其他情形下,機動車所有者與使用者不是同一個人,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方為該機動車一方,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夠的地方,機動車使用者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所有者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所以,從上面法規可以看到,車主是否有責任,得分情況:
第一種情況:如果車主的車輛年檢啥的都有了,車輛各個部件也都沒問題,而且被借用者告知借車是為了合法的事情(而且借用者有駕照,且駕照仍在有效期內),那麼車主是不用承擔責任的,責任方應是車輛借用者。對於賠償金,首先由保險公司賠付,不足的部分有車輛使用者補充。
第二種情況:如果車主的相關車輛安全證明缺失,或者事發時,車輛本身存在問題(比如剎車不靈),即使車主不知道車輛有問題,也是要承擔部分責任。
第三種情況:如果車輛借用者沒有駕照,然後車主還敢把車借出去,這行為本身是有過錯的,然後借用者又造成交通事故。借用者負主要責任毋庸置疑,一個無照駕駛,再一個撞死人。但是車主明知對方沒駕照還借車的行為與這場事故的發生是有干係的,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結語:車子,最好不要借人,因為出了事故,即使自己沒責任,也可能會影響到親朋好友之間的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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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咬文搬史
不請自來。生活中,能不借車最好不借。但也有特殊情況,有時有些人可能抹不開面子,或者借車人比較靠譜,最後不得不借。不出意外最好,出了意外,只要理清關係,根據新的交通法,車主也是不需要賠償的。具體如下。
第一,真要借車了,請確保你的車子效能是正常的且該有的手續如年檢,保險都有。只有這樣,即便出車禍了,借車人無法將責任推到車主的車子上來。那麼車主也就不用擔心了。
第二,確保借車的人自身有駕照,且符合他所借的車子的最低駕駛要求。比如借車人是c2自動擋照,那他就不能開手動檔的車。如果借車人無照或駕照不符,那出了意外,車主是要負一些責任的。因為你沒了解清楚借車人情況就借車,肯定逃不了干係。
第三,確保借車人自身可以正常駕車。比如,借車人喝了酒,即使一杯,也不能借他開。酒駕絕對不行。當然,他是借了車後自己喝酒的那與你無關。只要能證明他開車前的行為是可行的,那就沒問題。
第四,保險最好齊全。比如現在的車險基本都是出事認開車人,即車主之外的人開了車主的車,出了事故也會賠償。
只要能做到證明借車人借車時可以正常,安全,獨立的駕車。那你就不用多擔心,保險公司會陪的。不過還是那句話,寧願你親自送他,也不要借。如果真的要借,那就先小人後君子,把話說清楚。因為一旦扯上事故,真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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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我們國家對於這種案例也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關鍵的一點就是要看在這個過程當中車主是否存在一定的過錯。
因為車主把車借出去,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實際駕駛者肯定是要承擔責任的。但是有時候實際駕駛人可能無賠償能力,導致受害人無法得到有效的賠償。那麼這個時候就有可能會追究車主是否有賠償能力。如果車主在出借的過程當中存在過錯,顯然是不可能免責的,這種過錯指的是一般以下幾種情況:
比如,車輛本身存在一些故障或者問題,而車主疏於這方面的管理和維修,而把車輛借出去,如果也是因為車輛的故障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顯然車主需要承擔責任的。
其實就是車主在出借的過程,當中並沒有考察實際駕駛人是否具備駕駛資格,比如他沒有駕駛證,或者在明知他在醉酒的情況下,還把車架給借給他開,這種情況下,出現交通事故車主都難辭其咎。
當然還有一些情況,車主是可以免責的,比如說你的愛車不幸是被小偷偷走了,而小偷在駕駛的過程當中出現交通事故,這樣車主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總之這樣的情況有很多不能一一概括,但是總的原則就是,車主在這個過程當中是否存在過錯,但是要想完全避免,建議大家還是要謹慎將自己的愛車借出,畢竟車不在自己的控制之下,風險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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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師叔愛音樂
借車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無論是車主還是借車人來說,都有很多事情需要注意,小馬今天就來談談借車這件事。
買車之後,很多人都會遇到被借車的情況,這就無疑很尷尬了,因為不借的話總覺得面子上過不去,讓別人下不來臺,但是借了吧又擔心對方不愛惜,更擔心對方開車出事故。今天我們就來說說,把自己的車借出去,如果對方開車出了事故,車主需要承擔多少責任?
咱們先來看一下法律規定。中國《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怎麼理解上面這段話呢,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別人開你的車出了事故,只有車主沒有過錯,就不需要承擔責任,可以用保險來賠償,保險不夠的情況下,由駕駛人出錢賠償。
但是這裡要注意的是,車主必有沒有過錯,才可以按上面的流程走,那麼怎麼算沒有過錯呢?
一、你要確認駕駛人有駕照而且駕照是有效的,不能是被吊銷的。而且還要注意看駕照上的準駕車型,一定要可以駕駛你的車,不然對方拿個機車駕照開你的小轎車,出了事故你說你沒過錯,誰會信呢?
二、如果自己車有故障,是不允許借車給別人的,否則出了事故需要承擔連帶責任。車輛故障包括車輛存在的動力系統、剎車系統等等會影響到車輛正常行駛的問題,而且存在的問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這種情況下,車主有連帶責任。
三、如果對方在借車時有喝了酒,或者吸食了毒品、服用了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等情況,也是不能借車的,否則就是車主有過錯。當然,如果對方在借車之後有了上面這些行為,車主是沒有過錯的。
所以你以為只要不犯上面的三個錯誤,就可以放心無憂的借車給別人了?錯了!要知道,保險公司也不是冤大頭,人家也不可能出了事故就認栽替你賠錢。
一、在購買保險時都會有一些免責條款,其中有一條就明確規定:未經被保險人同意或允許而駕車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可以拒賠。也就是說如果借車人把你的車擅自做主轉借給了另外一個人,而你作為車主完全不知情,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不賠。
二、借車人存在上面所寫的無駕照、準駕車型不符、酒駕、毒駕等等不靠譜行為的,保險公司也是不賠的。
看了上面這些,你是不是更加覺得借車給別人就是個隨時會爆炸的定時炸彈了?所以小馬的建議是不要隨便借車給別人,也不要隨便就去跟別人借車。如果一定要借,可以讓對方籤一份借車協議,分清責任,以免真的出了事故朋友變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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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淮北日月升
這種情況,以前回答過幾次了。
如別人向你借車,出了車禍,那車主有責任嗎?
答案是:一般情況下沒有責任,但是肯定會有很多麻煩。至少處理事故少不了車主參與。特殊情況下,車主有過錯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至於什麼情況屬於車主有過錯,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種:
1、車主沒買交強險的,交強險的賠償責任和罰款由車主承擔。其中在車方全責、主責、同責、次責四種情況下,交強險賠償限額12.2萬元,在車方完全無責的情況下(很少見),交強險賠償限額1.21萬元。罰款是交強險購買數額的兩倍。
2、車輛本身有安全隱患,且這個隱患是事故的原因之一的,例如剎車失靈,方向機不靈,其他安全方面的事故等。
3、車主明知或應知借車者有諸如酒駕、毒駕、無證等問題而放任其借車駕駛的。
總之,如果借出車輛後發生重大事故,車主很難完全置身事外。要麼車輛嚴重損害,要麼車主承擔連帶責任。有鑑於此,自己的車輛最好是不要外借。
以上回答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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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了,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
關於你談到的車主在借車的過程中,是否承擔責任的問題,我覺著可以分兩個方面來談。第一個方面是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承擔責任,第二個在民事賠償中是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事故民警會及時地到達現場,認真蒐集相關的證據。
通過各種證據,還原交通事故發生時的真實面貌。事故民警將根據當事人在發生交通時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
在劃分交通事故責任的時候,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上,作為原車主是不會被認定為有責任的。
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作為事故民警會對交通事故的責任進行劃分。各方的當事人將依據交警隊的責任認定的劃分情況,進行民事賠償的調解。交通事故的責任人並不等於就是交通事故的賠償人。我舉幾個例子。
營運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駕駛員承擔的是事故責任,車主承擔的是賠償責任。公司或單位的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駕駛員承擔的是事故責任,公司或單位承擔的是賠償責任。車輛掛靠在公司,發生交通事故後,掛靠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是否承擔賠償責任,最主要的就是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過錯行為,或者在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著直接的利益關係。
將自己的車輛借給朋友駕駛,在出借的過程中沒有過錯行為,車主將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車主在出借的過程中存在有過錯的行為,是要承擔一部分民事賠償責任的。
沒有購買強制保險,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有一種情況,車主是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一個車主將車輛借給了朋友,在出租的過程中,自己的車輛沒有購買強制保險,或者說自己的強制保險可能剛剛過期沒有發現。在這種情況下,出了交通事故,作為車主在交通事故的賠償中,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
我們要注意一下,這個連帶責任主要指的是在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內,承擔的是連帶賠償責任。超過交強險的部分,還是由駕駛人來承擔賠償責任。
借給無證的人,承擔過錯賠償責任。有的人在借自己車輛給朋友的時候,從來不考慮自己的朋友有沒有駕駛證。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一個小的細節,有的人員的駕駛證可能已經被暫時扣留期間。
我曾經接觸過一起駕駛朋友的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因為飲酒駕駛,駕駛證被暫扣六個月。在這期間他開朋友的車發生了交通事故。在進行民事賠償的時候,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
因為賠償的數額巨大,他和他的朋友也就是車主都承擔了賠償責任。
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承擔過錯賠償責任。有的車輛本身就存在安全隱患,比如說車輛的剎車系統不好,或者車輛的燈光不全。
發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門經過鑑定,車輛安全隱患與交通事故的發生存在直接因果關係的,作為車主在交通事故中是要承擔過錯賠償責任的。
在借車的時候,如果自己的車狀況不是很好的話,我建議你最好不要借車。
借給飲酒的人,承擔過錯賠償責任。有的車主在飯桌上將車輛借給已經飲了酒的人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作為車主肯定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飲酒後,在駕駛車輛的時候,自己的反應速度,反應時間已經是非常的緩慢。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快速執行的機動車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目前我們國家是嚴厲打擊酒後駕駛車輛的。車主在明知對方喝酒的情況下,將車輛給了飲酒的人駕駛。在法院進行民事判決的時候,原車主肯定會承擔賠償責任的。
借給吸毒的人,承擔過錯賠償責任。車主在借車的時候,在明知道對方是吸毒人員,還將車借給對方。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吸毒的危害有多大,我相信咱們每一個人都是很清楚的。經常看新聞的人可能都看到過,有些吸毒人員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給社會所帶來的危害是非常的大。
因為這些人員在吸食毒品後會出現一些幻覺,駕駛車輛的時候,已經可以說完全喪失了對自身和對車輛的控制。
我的個人建議在上面的文字中,我談到了很多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如果借車的情況下,可能承擔賠償責任的一些條件。
其實我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朋友確實需要借車的情況下,是可以借車的。只要在借車的過程中,你不存在過錯行為,即使發生了交通事故,你也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