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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晨曦哥e

    歌仔戲是福建地區的傳統戲曲表演形式。
    1. : 歌仔戲是福建地區的傳統戲曲表演形式。
    2. : 歌仔戲起源於福建,流行於福建及其周邊地區,是該地區的文化傳承和表達方式之一。
    它融合了福建地方特色,包括語言、音樂、服飾和表演風格等,展示了福建豐富的歷史和民俗文化。
    3. : 歌仔戲在福建地區有著較長的歷史,並且影響力廣泛,不僅在當地深受歡迎,也在其他華人社區和海外華人中保留傳統。
    它以優美的曲調、激情四溢的唱腔、豐富的表演和富有故事性的劇情吸引了很多觀眾。
    同時,歌仔戲也在演藝形式和內容上不斷創新發展,以適應現代觀眾的需求。

  • 2 # 我愛我的萌萌噠

    福建及台灣

    歌仔戲,普通話:Ge Zai Xi,閩南語:gua a hi,是福建及台灣的地方傳統戲曲之一。起源迄今約有百餘年曆史,相傳歌仔戲是由福建漳州地區的“歌仔”(錦歌),結合車鼓小戲之身段與地方歌謠小調發展而成。“歌仔”原為說唱藝術,自明代以降即流傳於漳州地區,錦歌為每首四句的傳統民間小調(以七言或五言為一句),原先僅是描述日常生活的歌謠,後來才發展成演唱地方故事的小調。

  • 3 # 伐木丁丁671

    又名子弟戲。

    源於漳州,成型於台灣宜蘭,是福建省五大劇種之一,至今約有100多年的歷史。流行於閩南地區以及台灣、東南亞華僑聚居地。歌仔戲與薌劇同根同源、一脈相承,一個劇種兩個名稱,是全國360多個劇種中唯一由大陸和台灣的藝人共同創造的劇種,成為維繫兩岸人民精神文化的一條重要紐帶。曲牌豐富,旋律優美,民歌色彩濃郁,說唱特點明顯,尤其是“哭調”的豐富動用,具有很強的感染力,極富閩南鄉土特色。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 4 # 朝岸

    歌仔戲是台灣的傳統戲曲形式。它起源於福建省泉州地區,後傳入台灣並發展成為台灣戲曲的代表性劇種之一。歌仔戲以唱、念、做、打、舞五種表演形式為主,結合了戲曲唱腔、說白、念白、舞蹈、雜技等多種藝術元素,形式獨特,具有濃厚的地方特色和民間風情。

  • 5 # 皮球媽媽416

    歌仔戲,是台灣的。又稱撎“台灣歌仔戲”,是台灣同胞和福建人民共同培育與喜愛的地方戲曲劇種,流行於台灣省和福建廈門、漳州、晉江等閩南語系地區,以及東南亞華僑居住的地方。

    歌仔戲的形成與閩南人民開發台灣及曲藝錦歌等民間伎藝的傳入,有著很密切的關系。歌仔戲的音樂曲調十分豐富,既有悠揚高亢的〔七字調〕、〔大調〕和〔背思調〕,又有民謠訴說式的〔台灣雜念調〕,更有憂鬱哀傷的各種哭調。此外,它還吸收了台灣當地的民歌小調和部分戲曲音樂作為補充。生旦淨醜都用真嗓演唱。

    主要樂器有殼仔弦、大廣弦、台灣笛和月琴等。它的表演、角色、服裝、臉譜和打擊樂等方面基本上都取法於京劇。

    歌仔戲的演出劇目,最初多為民間傳說故事,如《山伯英臺》、《陳三五娘》等,後來大量搬用了京劇等劇種的傳統劇目,增加了許多歷史題材的劇目。

  • 6 # 一心一意雪碧Kh

    福建省

    歌仔戲,福建省漳州市、廈門市地方傳統戲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歌仔戲是以閩南歌仔為基礎吸收梨園戲、北管戲、高甲戲、潮劇、京劇等戲曲的營養形成的閩南方言戲曲劇種。20世紀初,歌仔戲興於台灣島內,不久傳及廈門,並迅速流布閩南地區和東南亞華僑聚居的地方。

  • 7 # 積極的禮尚往來

    歌仔戲是唯一發源於台灣本土的地方傳統戲曲之一,根據《台灣省通志》及《宜蘭縣志》的記載,皆謂歌仔戲起於宜蘭員山結頭份。

    《台灣省通志·學藝志·藝術篇》:“民國初年,有員山結頭份人歌仔助者,不詳其姓,以善歌得名。暇時常以山歌,佐以大殼弦,自拉自唱,以自遣興。所唱歌詞,每節四句,每句七字,句腳押韻,而不相聯,雖與普通山歌無異,但是引吭高歌,別有韻味,是即為七字調也。後,歌仔助將山歌改編為有劇情之歌詞,傳授門下,試為演出,博得佳評,遂有人出而組織劇團,名之曰:‘歌仔戲’”。此外,《宜蘭縣志-人民志-禮俗篇》謂:“歌仔戲原系宜蘭地方一種民謠曲調,距今六十年前,有員山結頭份人名阿助者,傳者忘其姓氏,阿助幼好樂曲,每日農作之餘,輒提大殼弦,自彈自唱,深得鄰人讚賞。好事者勸其把民謠演變為戲劇,初僅一、二人穿便服分扮男女,演唱時以大殼弦、月琴、簫、笛等伴奏,並有對白,當時號稱‘歌仔戲’。”

    不過,歌仔助的說法只是文獻史料的記載,其實一種戲曲的醞釀與形成應該是集體創作、累積的成果。根據調查,在歌仔助之前,可能還有貓仔源和陳高犁等人;而與歌仔助同時代之藝人,至少還有林莊泰、陳阿如、楊順枝、簡四勻與鱸鰻帥等人。歌仔助只是當時本地歌仔著名藝人而已。

    歌仔戲起源迄今約有百餘年曆史,相傳歌仔戲是由福建漳州地區的“歌仔”(錦歌),結合車鼓小戲之身段與地方歌謠小調發展而成。“歌仔”原為說唱藝術,自明代以降即流傳於漳州地區,錦歌為每首四句的民間小調(以七言或五言為一句),原先僅是描述日常生活的歌謠,後來才發展成演唱地方故事的小調。“車鼓”則屬歌舞小戲,盛行於福建民間,隨著移民的播遷,歌仔音樂與車鼓小戲乃傳入台灣。當時泉州移民聚集地區如艋舺、鹿港及台南等地,流行以泉州土腔演唱的“南管”,而蘭陽平原約有百分之九十三為漳州移民,因此漳州流傳的“歌仔”與“車鼓”,便在宜蘭融合為“本地歌仔”。本地歌仔最初可能只是坐場清唱形式,而後加上腳色扮演和車鼓的動作,形成稍具戲曲雛形的歌舞小戲。

    本地歌仔的演出是在廟埕空地或沿街遊行表演,故稱為“落地掃”;當時所有演員均為業餘男性演員,不著戲服,且無裝扮;演出前先由一演員出場沿表演區四周走臺步,並提綱契領演唱劇情作為開場。當時演出之劇目僅有《山伯英臺》、《什細記》、《呂蒙正》及《陳三五娘》四出。“本地歌仔”為歌仔戲最原始的演出型態,後來又吸收、融合其它劇種的菁華,並且穿著戲服粉墨登場,形成所謂“歌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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