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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琪琪5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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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戶6415828904
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
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於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1. 充電寶可以帶上飛機,但需要符合相關規定;
2. 根據航空公司及國家民航局的規定,充電寶的額定容量需在100Wh以下,且每人只能攜帶2個充電寶;
3. 充電寶需放在隨身攜帶的行李中,不得放在托運行李中;
4. 充電寶需要保護好電池,防止短路、過熱等情況發生;
5. 若充電寶損壞或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機組人員報告;
6. 對於不同航空公司及國家民航局的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議提前了解並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