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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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不容情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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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許賢心
這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例如我碰到現實的例子,行政訴訟法院作出了生效判決書於2020年4月27曰生效,判決書明確60l曰履行,但被告(鎮政府)至今不履行,對法院2020年9月2曰發出的執行通知也置之不理,作為執行機構不可能對待民事判決一樣對法定人進行採取強制措施吧!很明顯判決書生效後被告不履行,那麼法律對待他們就會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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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預設主人
這題目的問?法律的規定按規定落實,證據不等於事實,事實的成立,必須要證據當事人確認,才能作為認定證據事實的成立,否則為無效事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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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同圈
從守法上看,法律無效事實是指行為人在行為程式上違犯實體法規定的參與;從執法上言,是指要麼主體不合法,要麼執法程式違法;從司法上說,是指裁判文書的或案由錯誤、或認定事實錯誤、以及適法錯誤等。但法律無效事實決不是不去追究其中人的不當或過錯!在你的所問中,被撤銷的初審存在的價值主要是在司法程式對案中證據的固定。因為在地位不平等的訴訟中,被訴方提交證據的方式是受著審級限制的。古有云,捉賊靠zang,zang,證據也;今有證據規則的三位一體之功能,同時對正義的把控上又有社會的主體責任者即黨來監督和監管。因此,你當鋼強壯膽、信心上靠證據、信仰上靠制度、信任上靠黨的民主組織!既選擇了舉弓,就要讓箭有力的射出,射不中侵權之人決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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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學匠
二審分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和維持,一審判決被撤銷,可能分為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二審查明事實與一審表達不符;適用法律錯誤;程式違法等幾種情況,如果是適用法律錯誤或者程式問題,原審查明的事實仍然具有客觀性,直至二審作出生效判決才具有法律效力。
事實需要證據支撐,沒有證據怎麼有事實?本人案件,被告無證據,法院多次依職權調查去村裡錄口供,證人未出庭作證,僅僅聽被告所說為被告作證,沒有證據證明所說真偽?法院全盤採納。現已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