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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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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夜不孤單
精神科護士崗位職責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執行醫囑,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護理工作。
2.觀察病人的病情變化,如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醫生。
3.負責病人的基礎護理工作,如口腔護理、皮膚護理、排洩護理等。
4.負責病人的安全管理,如防跌倒、防走失等。
5.協助醫生進行各種檢查和治療,如抽血、注射、物理治療等。
6.負責病人的心理護理,如與病人進行交流、給予心理支持等。
7.負責病房的環境衛生和消毒隔離工作,預防醫院感染的發生。
8.參與護理教學和科研工作,提高護理水平。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以上是精神科護士崗位職責的一般內容,具體職責可能因醫院和崗位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1. 負責門診的日常工作,能夠完成預診、分診、導診、治療等工作;
2. 負責觀察病情,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保證患者得到安全、有效的診治;
3. 認真執行無菌操作技術,負責疫苗接種、皮試、肌肉注射、靜脈注射、超聲霧化吸入及換藥等各項護理工作,嚴格做好垃圾分類;
4. 負責聽力篩查未通過嬰兒聽力複查及代謝疾病篩查的採血工作;
5. 負責協助醫生進行各種檢查,採集相關檢驗標本;
6. 負責引領客人到收費處進行結賬及送處方到藥房;
7. 尊重患者的隱私,不能在診室以外討論患者的病情及信息,保管好病人的病歷;
8. 做好門診設備維護、藥品清點工作,做好急救藥品、物品的清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