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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開心

    我覺得這要看情況,首先,這個大疤有很多種可能產生的,第一可能是先天性的,第二可能是不小心磕破了才留下的大疤,如果是這兩種可能我覺得可以穿衣服能夠遮住的情況下是可以如上班的,如果是因為打架或者是惡意去紋身留下的,那我覺得是不可以的,影響太不好了

  • 2 # 杜喜冬

    可以,因為是在手臂上,能穿長袖掩蓋起來,不影響個人形象,只要其他條件合格,就可以,所以可以在酒店做服務員,如果手臂上的大疤是由於受傷所致,好了後不影響手臂的正常活動,其他各方面條件都符合酒店服務員的條件,經酒店面試合格就可以,假如手臂的大疤由於受傷嚴重,影響手臂的正常活動,酒店就不會同意,也不能當服務員

  • 3 # 呢yi倪

    得看是因為啥留的疤,皮膚病的話就不行。物理損傷留的疤就沒問題,餐廳工作的誰手上還沒留幾道疤呢,廚房的疤更多。所以不要因自卑不敢去找工作。如果面對對方歧視,首先,被明顯歧視時,大家是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如《勞動法》明文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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