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明證據來源。沒有標注來源的證據常常讓人一頭霧水,比較好的做法是通過標題或落款形式寫對案號、寫明身份、寫清名稱,直接了當表明來源,方便第一時間定位到所涉案件。
2.證據目錄稱謂統一。當事人基於訴訟身份的理解會採用(被)答辯人、(被)反訴人,(被)申請人等稱謂,一審民商事案件中可以直接以原告被告相稱,簡單明瞭不繞腦子。
3.證據目錄表格化更清楚。證據目錄以表格的形式呈現一目了然,整齊美觀。同時在表格中對應證據序號、證據名稱、證據來源、證明對象(目的)、證據頁碼這些必備要素進行填寫,做到重點突出,簡明準確。
4.合理分組歸類證據。對於證明同一事實的數個證據,可以合并一組,如此既能緊湊連貫,又能形成體系。同時應以法律要件分類為基礎,圍繞爭議焦點並結合案件類型,或以同一要件事實,或以同一爭議焦點,或以同一訴訟請求等分組羅列證據,以達到證據組織邏輯清晰、層次分明、內容完整的效果。
5.證據頁碼不可少。頁碼的作用在於方便查找具體證據,但根據案件審理的進展,往往存在補充證據的需要,宜採用多層級目錄的標注方式,既能方便在原有證據分組歸類的情形下進行擴展補充而不用考慮重新編寫頁碼,又能保持證據目錄的完整連貫。
6.複雜案件要適當標注、說明。對於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通過法律關系圖、時間進程圖等可視化形式簡化案情、歸納要點。對於大篇幅的合同文件、文字摘錄稿、銀行流水等證據,可以就所涉內容進行標注或在填寫證明對象時進行部分援引。
7.電子證據的提交要注意載體形式。對於電子證據,應當採用截圖、拍照、錄音、錄像、公證等方式對內容進行固定,如果是採用線下提交的方式,還需要將相應的圖片形成紙質打印件,音頻視頻儲存至光盤、U盤等載體並制作與音頻內容一致的文字摘錄稿進行提交。尤其是電子郵件、聊天記錄等截圖應注明時間及人員身份,對於文字摘錄稿應對照音頻內容標注時間。
8.注意恪守舉證期限,及時書面申請。為避免證據突襲,不能及時收集證據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書面申請延長舉證期限。同時,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證人的姓名、職業、住所、聯繫方式,作證的主要內容,作證內容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以及證人出庭作證的必要性。
1.注明證據來源。沒有標注來源的證據常常讓人一頭霧水,比較好的做法是通過標題或落款形式寫對案號、寫明身份、寫清名稱,直接了當表明來源,方便第一時間定位到所涉案件。
2.證據目錄稱謂統一。當事人基於訴訟身份的理解會採用(被)答辯人、(被)反訴人,(被)申請人等稱謂,一審民商事案件中可以直接以原告被告相稱,簡單明瞭不繞腦子。
3.證據目錄表格化更清楚。證據目錄以表格的形式呈現一目了然,整齊美觀。同時在表格中對應證據序號、證據名稱、證據來源、證明對象(目的)、證據頁碼這些必備要素進行填寫,做到重點突出,簡明準確。
4.合理分組歸類證據。對於證明同一事實的數個證據,可以合并一組,如此既能緊湊連貫,又能形成體系。同時應以法律要件分類為基礎,圍繞爭議焦點並結合案件類型,或以同一要件事實,或以同一爭議焦點,或以同一訴訟請求等分組羅列證據,以達到證據組織邏輯清晰、層次分明、內容完整的效果。
5.證據頁碼不可少。頁碼的作用在於方便查找具體證據,但根據案件審理的進展,往往存在補充證據的需要,宜採用多層級目錄的標注方式,既能方便在原有證據分組歸類的情形下進行擴展補充而不用考慮重新編寫頁碼,又能保持證據目錄的完整連貫。
6.複雜案件要適當標注、說明。對於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通過法律關系圖、時間進程圖等可視化形式簡化案情、歸納要點。對於大篇幅的合同文件、文字摘錄稿、銀行流水等證據,可以就所涉內容進行標注或在填寫證明對象時進行部分援引。
7.電子證據的提交要注意載體形式。對於電子證據,應當採用截圖、拍照、錄音、錄像、公證等方式對內容進行固定,如果是採用線下提交的方式,還需要將相應的圖片形成紙質打印件,音頻視頻儲存至光盤、U盤等載體並制作與音頻內容一致的文字摘錄稿進行提交。尤其是電子郵件、聊天記錄等截圖應注明時間及人員身份,對於文字摘錄稿應對照音頻內容標注時間。
8.注意恪守舉證期限,及時書面申請。為避免證據突襲,不能及時收集證據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書面申請延長舉證期限。同時,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證人的姓名、職業、住所、聯繫方式,作證的主要內容,作證內容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以及證人出庭作證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