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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穀子雜貨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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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善待ps123
領證是對的,搭夥過日子雙方都同意也可以,結婚領證最好也體面,婚前財產可以協商,不能只想單方合適,雙方都沒有顧慮才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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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木公先生蝦說
正視自己的想法,尊重對方的決定。
年過六十能找到一位合適的伴侶是人生的幸福,而獲得幸福則需要付出各種努力。到了這個年齡,對所謂過日子意味著什麼應該有足夠的理解了,人與人之間長久相處本質上是交換,想清楚自己有什麼,你圖的又是什麼,否則一切都是掩耳盜鈴,瞎折騰。
得到一個能在生活上照顧你,又有靈魂共鳴的女人是很難的,柴米夫妻能看到的多是與錢有關的事情,面對現實在得與失之間求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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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亦然老透
老弟,人家女方要領結婚證是對的,是嚴肅的。你不想領證嗎?為什麼?怕人家將來繼承你的東西?還是想不領證隨便,需要滿足了,兩手一甩就走人?
老弟,別想便宜了!你要是真喜歡人家就領證好好過日子,如另有企圖,就趕緊去別處,找個和你同樣心思的女人混著來吧。到時候惹了麻煩,可別怪我言之不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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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橋布衣
花甲之年。能有幸遇上舊時友人。孤男寡女。雙方都有意在遲暮之年重拾舊好,再接連理。實為人生之幸事也。但現在雙方,卻為一個技術上的問題各不相讓。這不就鬧心了不是。
就現實社會的情況來看。不婚同居的現象是越來越多。特別是中老年人。大家往往都採用同居的形式,在一起生活,而不願去履行法律手續。我認為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就是,國家已經將原來法律上的用語。"非法同居"一詞中的非法二字去掉了。這自然就將同居這一行為,視為了並非違法的行為。即法無明文禁止,即為合法。這也勢必促成了同居現象的升高。
但隨著同居現象的增加,相互之間的關係並不受法律的約束。自然就會誘發一系列法律上的問題,以及相互之間的矛盾現象。比如,在中老年人相互的再一次結合過程中。就絕大部分而言,雙方以前曾經都有過自己的家庭。那麼在雙方現在的結合過程中。自然就會牽扯到雙方,各自以前的財產問題。子女今後對老人們的,贍養責任劃分問題。以及雙方在一起生活後的,經濟支出安排等等現實而又具體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也常常是誘發雙方矛盾的主要根源。
再有就是。由於年齡的因素。雙方各自都已經養成了,各自特有的生活習慣。在雙方交往的過程中。也許雙方還並沒有認清這點,將會給今後雙方的生活帶來較大的麻煩。而雙方此時的心理。往往也是較為過於自信的認為,相信這應該不是一個較大的問題。雙方也是能夠理解,協調包容,處理好這個問題的。可是等一旦雙方生活到一起以後,才逐漸會發現。這真的是一個很難協調適應的具體問題。
另外再有一點。對於中老年人的身體健康問題。肯定大家心中都是非常明白。突發性的疾病問題,肯定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情況。輕則久治不愈,重則就可能臥床失能。當然,即使是沒有遇上這種情況。但隨著年齡的增加,身體的衰老。老年人逐漸步入老年失能的狀態,也是一種自然的現象。那麼在遭遇這些情況時。照顧護理贍養問題,自然就是一個相當具體艱難的情況了。
所以說現在你的女友提出正式辦理結婚手續。這完全就可能是擔心遇上這類情況,相互之間的關係,又缺少法律的約束。而那時究竟應該又由誰,來承擔照料護理贍養老人的責任呢。以及相互之間應負的經濟責任。及等等的問題。當然,這種情況如果雙方願意履行結婚手續,那自然就應參照法律的規定來加以處理。而當雙方或者一方不願意去辦理結婚手續時,就現實的情況來看,雙方也可以採用,簽署一個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協議,來規定雙方的責權利。約束雙方的行為。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雙方以及各自的子女,大家坐到一塊兒來,心平氣和的討論協商。共同拿出一個具體的協議內容。當然,這一行為在有律師的介入下,我認為更為恰當。這樣可使協議的內容,更加符合法律的規定。在簽署好這個協議並進行公證以後,雙方就可以放心的進入,相互的同居生活了。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協議規定了雙方的責權利。以及在遭遇特殊情況時,相互以及各自的子女,應負的責任和義務。免除了大家的後顧之憂。這樣雙方才能放行的過好,相互在一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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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栩慈情感
是你心術不正,你想和人家搭夥過日子,你為什麼不願領證?女人說領證就把你嚇著了!你怕什麼?
這種男人,他想讓女人當他的免費保姆,叫人家伺候他伺候得合法,可又不願給人家一個保障。
這種男人,女人跟她伺候他幹什麼?愛情,也得是相互的,要一個女人愛一個天天等著伺候又不能給自己任何保障的人,除非她是傻子。
二婚老伴,女人為什麼要和男人領證?她怕什麼?
她們就怕當免費保姆,她們就怕她們在老伴去世後被當成閒雜人員一樣被趕出來。
二婚老伴,大多女人到男方家,做家務伺候男人,大多男人先有病去世,如果有結婚證,作為合法夫妻,老頭死後至少她們可以分到老頭部分遺產,要是沒有證,她們就只有當多年免費保姆再被人家孩子毫不留情的趕出來了。身邊的例子太多了。
這個女人不僅做了免費保姆,還做了男人家義工,太不值了!
老年二婚夫妻,他們相互陪伴的精神層面的東西當然是價值無限的,可是,由於他們的老病難及遺產這些物質層面的東西又無法迴避,所以,老年二婚涉及的事情也很複雜難解決。為了相互的利益,為了大家都有個保證,還是領個證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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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真活潑161050118
領什麼結婚證呀,只要雙方兒女願意搭夥過日子,那方故去這方從回兒女那裡,和現在年輕人試婚一樣同居生活多好,少好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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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活七彩虹
此一時,彼一時。雖然是舊友,但真要是過起日子來。可能麻煩事還在後頭呢。不管多大年紀,婚姻都不是簡單的兩個人的事情。還是三思而後行吧。別到老了,老了,還弄出來一場笑話。老年人,可以找個愛好的事情做一做排遣寂寞。何必再趟婚姻那個渾水呢。別小看一紙婚約,約束大著呢。婚姻是圍城,外面的人想進去。進去了,到底婚姻啥樣,誰能說的好呢。年輕人經得起折騰,離了散了。老年人,能經得起那個折騰嗎?三思而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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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是焱垚
我也是一個女人,同你的舊友一樣,我也絕不會同意搭夥過日子的夫妻方式,很多人認為都六十歲了,在一起湊合過日子,互相照顧、互相取暖也無可厚非,但是我卻覺得不管是男女,這都是一種妄自菲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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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河南喜子2019
前些天,回答了一個“六零後,還能找相好嗎”的問題;今天,又碰上題主遇到的難題,看來,中老年人生活中的苦惱還不少。
如題主所述,兩人都是六旬之人,又是早已相識的朋友,按理說,也算是知根知底的一對舊人。舊人相遇,容顏不再那麼楚楚動人,身板也不再挺拔結實,唯有的是人近黃昏,惺惺相惜。
說到想一起生活的事兒,題主只想與女方搭夥過日子,也就是隻想做一對“露水夫妻”;而女友卻提出了領結婚證的要求,一下子給你設了一道坎,你要想“美夢成真”,抱得美人歸,就必須先把證領了,從法律層面上確立夫妻關係,這一先決條件證明了女友的誠意和決心,同時也避免生活中一些麻煩事兒發生。
女友的這一要求,讓題主陷入了“既想吃葡萄,又嫌葡萄酸”的糾結之中,至少,結婚過日子的想法中,多了一些顧慮(比如財產分割),搭夥過日子中,少了一些責任。
搭夥過日子,是指一對男女在你情我願的前提下,形成的一種鬆散的同居關係;他們行夫妻之實,無夫妻之名,因為沒有領取結婚證,雙方的利益就不受法律保護;好時,在一起過日子;鬧矛盾了,有糾紛了,則可以不負責的分手散夥。如今,搭夥過日子的人確實不少,筆者認識的一個男人,從四十多歲就和前妻離婚了,到如今都快六十歲了,其身邊的女人一直沒中斷過,採取的策略全是搭夥過生活;屈指算來,這十多年下了,他至少搭了四個女人;可謂是豔福不淺,責任全無;說到底,這男人過得就是“露水夫妻“。
針對題主所言,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女友提出領取結婚證的要求,是正當的,更是正確的,免得搭夥過日子中,煩了,厭了,你一時犯混,拔腿走人,讓人家一個年老體弱的老孃們,喊天,天不應;叫地,地不理,老了,老了,再受第二次感情挫折。
因為,女方己年至六旬,但是,風韻仍猶存,你想搭夥過日子,做苟合之事,但是,女友雖老,也是經過風霜雨雪,見過世面的人,走過的路,吃過的鹽並不比你少,老孃做事也是有原則、有分寸的,不可以隨隨便便就應吮你的。
面對如此狀況,怎麼辦?建議有二:第一,與女方領證結婚,抱得舊友歸。如果你是真心實意想與女友過日子,你就應該以寬敞明亮的胸懷接納對方,領取結婚記以示誠心誠意,給對方一個保證。第二,不和女方領結婚證,就抱不回舊友歸。由於你只想和女方搭夥求”露水“、聊以自慰解寂寞,不想和女友結成夫妻,足以證明了你在這件事上有很大的隨意性,甚至於患得患失,畏首畏尾,導致你只能是望舊友而興嘆也。
一句話,領證,你們兩人梅開二度,且名正言順;不領證,有可能你倆連”露水夫妻“也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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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情感驛站鈑金專家
女方不想讓你免費佔便宜,領證就領證吧,這樣夫妻關係更牢固一些,不領證你的女友可以今天跟你睡,明天跟他睡,這樣你也受不了啊,領了證是約束夫妻性行為的,專人專用,概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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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Luzhanxiao
人的一生無論到什麼年紀,都會為自己考慮,這是常理世俗。六旬人搭夥過日子,就別想著舊友之情,那舊友都是已經過去的日子了。只是舊友有所瞭解吧了。生活中的經歷經驗使許多人都活明白了,你不要太自私,沒有領證的搭夥過日子,實際就是你顧了一個兔費的保姆。這樣你覺得對得起“舊友″嗎?
你有子女照顧,在搭夥過日子的路上子女放心省心你省保姆費用。那麼,“舊友″以後的出路在哪裡?六旬之人了,別自私玩心眼,傾心誠意過日子就領證為真誠,這樣於舊友才有晚年的幸福,舊友也有了真實的依靠。反之,就別想著佔舊友的便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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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世道,叫花子都用二維碼掃描,傻子不多,都精明著,人雖然上了年紀,思路上還清白,她怕你用幾年便宜勞工,到時候人財兩空,得不償失。
女方要求領證,有兩層實際意義,一是要男人打消玩弄感情,用便宜勞動力,然後拍屁股走人的念頭,拿證就是嚴肅認真,你想走人也沒那麼利索,想走可以,留下保姆費,交足養老金,否則免談,咱們耗著,幹靠也行。
另一層意思,就是衝錢而來,不領證法律,道理上走不過去,所以是必經之路。
認識一個女人,拋夫棄女到大城市,嫁給一個離婚的男人,兩三年後男人想跟妻子復婚,在跟她離婚時,她列出了"原來的家庭破損費,保姆勞務費50萬元",漫長的法律訴訟程式,最後還是要了8萬元……
現在老人們再婚,也是敏感的話題,都心知肚明,這方面的案例多,媒體報道的也多,人們都有防騙意識。在有的案例中,不乏有舊傷未癒,又添新傷的,可謂是遍體磷傷。還有些男性老人,落一個蛋打雞毛,人財兩空一地雞毛。
老人再婚也好,找伴兒也罷,心態要端正,真心才能得到真伴兒的愛,過一個幸福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