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車用天然氣瓶分為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和車用纖維環纏繞氣瓶。
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按照《汽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的規定進行檢驗。首次檢驗和第二次檢驗為每三年進行一次,第二次檢驗後每兩年進行一次;出租車用鋼瓶的檢驗每兩年進行一次,第二次檢驗的有限期為一年。
所以出租車CNG鋼瓶首次檢驗有效期為兩年,以後每年檢驗一次。
根據《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氣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提前進行定期檢驗:
1、有嚴重腐蝕、損傷或者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的;
2、纏繞氣瓶纏繞層有嚴重損傷的;
3、庫存或者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週期後使用的;
4、機動車發生可能影響車用氣瓶安全使用的交通事故後重新投用的;
5、氣瓶檢驗標準規定需提前進行定期檢驗的其他情況以及檢驗人員(或者充裝人員)認為有必要提前檢驗的。
根據《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車用天然氣瓶分為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和車用纖維環纏繞氣瓶。
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按照《汽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的規定進行檢驗。首次檢驗和第二次檢驗為每三年進行一次,第二次檢驗後每兩年進行一次;出租車用鋼瓶的檢驗每兩年進行一次,第二次檢驗的有限期為一年。
所以出租車CNG鋼瓶首次檢驗有效期為兩年,以後每年檢驗一次。
根據《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氣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提前進行定期檢驗:
1、有嚴重腐蝕、損傷或者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的;
2、纏繞氣瓶纏繞層有嚴重損傷的;
3、庫存或者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週期後使用的;
4、機動車發生可能影響車用氣瓶安全使用的交通事故後重新投用的;
5、氣瓶檢驗標準規定需提前進行定期檢驗的其他情況以及檢驗人員(或者充裝人員)認為有必要提前檢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