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費標準:60-1200元/小時。
(二)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參考時間:
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承辦律師為2人以上的,應以各自的計費標準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1.查閱案卷材料 (每次) 5小時
2.查閱案卷相關資料(每次) 2小時
3.調查收集證據(每次) 4小時
4.代理參加調解 2小時起算
5.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 4小時
6.庭前準備工作(包括準備辯護、代理要點,書寫辯護、代理詞,分析案件等)(每案) 8-10小時
7.出庭 4小時起算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每案) 3小時
9.代為提起上訴 2小時
(三)律師在本城區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律師在異地辦案乘坐車、船、飛機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為4小時。
(一)收費標準:60-1200元/小時。
(二)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參考時間:
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承辦律師為2人以上的,應以各自的計費標準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1.查閱案卷材料 (每次) 5小時
2.查閱案卷相關資料(每次) 2小時
3.調查收集證據(每次) 4小時
4.代理參加調解 2小時起算
5.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 4小時
6.庭前準備工作(包括準備辯護、代理要點,書寫辯護、代理詞,分析案件等)(每案) 8-10小時
7.出庭 4小時起算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每案) 3小時
9.代為提起上訴 2小時
(三)律師在本城區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律師在異地辦案乘坐車、船、飛機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為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