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績效實現應在個人績效實現的基礎上,但是個人績效的實現並不一定保證組織是有績效的。如果組織的績效按一定的邏輯關系被層層分解到每一個工作崗位以及每一個人的時候,只要每一個人達成了組織的要求,組織的績效就實現了。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加薪、獎勵工資(Merit pay)或與評估掛鉤的工資(Appraisal related pay),是以職工被聘上崗的工作崗位為主,根據崗位技術含量、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環境優劣確定崗級,以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力價位確定工資總量,以職工的勞動成果為依據支付勞動報酬,是勞動制度、人事制度與工資制度密切結合的工資制度。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基本工資,年齡工資,崗位工資,獎勵工資。績效工資制度有其優越性的一面,但也有不足之處。
績效,,從管理學的角度看,是組織期望的結果,是組織為實現其目標而展現在不同層面上的有效輸出,它包括個人績效和組織績效兩個方面。
組織績效實現應在個人績效實現的基礎上,但是個人績效的實現並不一定保證組織是有績效的。如果組織的績效按一定的邏輯關系被層層分解到每一個工作崗位以及每一個人的時候,只要每一個人達成了組織的要求,組織的績效就實現了。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加薪、獎勵工資(Merit pay)或與評估掛鉤的工資(Appraisal related pay),是以職工被聘上崗的工作崗位為主,根據崗位技術含量、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環境優劣確定崗級,以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力價位確定工資總量,以職工的勞動成果為依據支付勞動報酬,是勞動制度、人事制度與工資制度密切結合的工資制度。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基本工資,年齡工資,崗位工資,獎勵工資。績效工資制度有其優越性的一面,但也有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