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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天上班,也沒簽訂什麼協議,就錄了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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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閒庭賞花忙

    我碰到過很多新來的員工,入職三天內選擇離職的,當然面試的時候我會給他們講清楚有一週的協調期,就是雙方互相考察一下,這一週內兩方都有權解聘或辭職,但是一週內辭職的不給工資,如果一週後仍在職,我們會從第一天開始記薪,這個權利是平等的,所以你直接走完全沒有問題。

    但是我想說的是半天的時間我不知道你能瞭解公司多少,我專門做過分析,很多人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面試前沒溝通好,沒考慮好,入職後心理有落差才做這種決定。面試者本身沒有做好定位,不知道自己要找什麼樣的工作,接到入職通知,本著試試的心態到公司,然後到了一看,公司的實際工作內容,工作環境並不符合自己,又匆忙選擇離去,甚至不願意深入瞭解公司發展前景,公司文化,直接判斷不適合自己。

    我認為新人入職,要了解幾個方面,一,入職前談好待遇,崗位,工作時間等基本問題。二,入職後,首先看公司操作流程是否規範,也就是你的入職流程規範還是草率甚至沒有。三,入職後一般都會有入職培訓,通過入職培訓瞭解公司的企業文化,組織架構,人員配置,操作流程及規範。四,看公司員工的工作環境,工作氛圍,公司外表是否簡潔大氣,員工交流是否順暢文明。五,直接上司工作風格及性格人品,員工隊伍素質高低。六,公司的發展前景,公司所在行業的地位。七,你的崗位與你是否匹配,之所以把這個放在後面是因為很多人把這個原因放在第一位,對前面的根本沒有了解清楚,直接否定。前面六要素才是決定公司是否是好公司的根本,崗位不對可以申請換崗,或者學習,公司不好才是離職的原因。

  • 2 # 基層資深職場工作者

    中國是禮儀之邦。如果你一走了之,對於勞動關係層面來說,也沒有什麼:但是這樣做會顯得你沒有禮數:況且,你想離職的原因不一定是非離不可的理由。

    求職者應該有一定的職業道德,才能夠得到認可。

    不論你是在試用期還在轉正以後,離職都有規定的程式,按照程式辦理,既站住了求職者的立場,也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試用期間,提前3天申請離職,用人單位應當足額及時結算工資,如果你一走了之,基本上你就拿不到工資了,或許有的人覺得入職時間太對,不在乎那點工資;但是從職業道德層面來說,你連最基本的職業道德都沒有。如果你是正式員工,提前30天申請離職,一來可以給用人單位招人補充的時間,二來你也需要時間來交接工作;當然你如果一走了之,用人單位也有理由不給你結算工資。總之,按照正常程式辦理離職,才是有職業道德的體現,才能得到認可。

    入職半天就想離職,你的離職理由多半是不太充分。

    按常理來說,入職半天,基本上就是辦理入職手續就差不多了,正規點的企業還會給你幾天時間的入職培訓,你連自己的工作內容都還沒有接觸到,怎麼就不想幹了呢!也許是你聽到或看到了一些支離破碎的話和場景,導致你產生了離職的想法,你的認識並不客觀;就因為這個原因,你就想離職,這也未免太任性了吧;難道你找工作的時候就沒有了解過自己所入職的企業和應聘的崗位是幹什麼的嗎?既然不喜歡,為什麼又選擇辦理入職呢?工作真的那麼好找嗎?你想去哪裡上班就能去得了嗎?你選單位的時候,你覺得單位就可以無條件地接受你嗎?這些問題值得我們深思,總之,找工作真的不容易!

    如果你給單位提出,也許你心中的疑惑就會弄清楚。

    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用人單位也不會重用三心二意的人。如果你心中有疑惑,可以向單位提出,如果單位的回答,讓你覺得不滿,這時提出辭職也不晚,也許你就多花10分鐘的時間,就能讓自己釋懷,繼續留下來工作;如果你一走了之,你會浪費大量時間,找工作要時間吧,面試需要時間吧,總要給自己一個充分的理由,才值得自己去花費這麼大的時間成本吧!你連自己為什麼離職,都沒有一個客觀的理由,你不覺得自己太草率了嗎?

    現實和理想是有差距的,要試著去接受。

    我們找工作的時候,都會有一種想法,我要找什麼樣的工作,我的工作要多麼高大上,領導要如何如何地多我好!這是大多數求職者的心理預期。當他們入職以後,就會感覺不是想象中的那樣,就會產生極度的失落感,稍微自我一點的求職者就會選擇離職。現實的職場中,可沒有這樣美好的事情,除非你是公司的高層,可以為你量身定做辦公室,所有人都要圍著你轉,都要聽你的安排。否則,你就只有接受和適應的命,職場這個小社會中,你如果不能適應,只有被淘汰;無論你覺得自己多能幹,多牛!得不到別人的認可,你就是千里馬,也沒有地方給你折騰!

    所以,剛入半天就想離職,你當然可以直接走!不過,你的職業道德就喪失了,你的格局註定就很低,要想找更好的工作就難了!每個人都有個性,但是不能任性!

  • 3 # 海燕數學

    可以直接走的,沒有什麼責任,也不用受什麼處罰,但是相對來說不太道德,至少要和老闆說下再走。

    可以直接走的,沒有任何責任,但最好和老闆說一下

    可以直接走的,想走就可以直接走,沒有任何責任需要承擔,更不用受什麼處罰。但是最好和老闆或者領導說一下,如果不想當面說,打電話說一下也行。如果不說的話,公司找不到人,給你打電話過來,你是接還是不接。接了,還是得解釋不想幹了,還不如一開始就解釋下。如果不接,對方換個電話打過來,你接了更尷尬。剛入職就不想幹了,甚至幹了幾天不想幹了的情況非常普遍,所以不用有什麼心理負擔,不想幹了直接和老闆說就行了。

    辭職

    辭職前一定要考慮清楚是否辭職,以防後悔

    很多年輕人,尤其是剛畢業的大學生,找工作瞻前顧後,好不容易入職了一個工作,幹了幾天就不想幹了,然後走人。離職後發現找不到更好的工作,還是原來的工作好,想回來又不好意思回來了。所以,辭職之前務必想好自己是什麼原因想辭職,以後會不會後悔等。

    找工作一定要慎重,要麼不選擇,選擇了就堅持下去

    一般每個公司都是每個月是15好發上個月工資的,如果總是幹幾天就換工作,會導致自己遲遲拿不到第一個月的工資,或者發第一個月的工資的時候少的可憐。人的青春是有限的,不要反反覆覆把過多的時間浪費在了找工作、換工作上。任何職業,想獲得高薪都是需要工作經驗的。現在找不到令自己十分滿意的工作,最主要的原因可能還是自己的工作經驗不足,所以不妨現在一個工作崗位上堅持一段時間,日後換工作的時候因為經驗多了,也更好找下一個工作。

    如果不喜歡現在的工作了,要果斷換,不要猶豫

    如果發現新工作和自己入職前想得不一樣,非常不喜歡,那麼就果斷離職換工作吧,做自己不喜歡的工作,會非常痛苦的。時間長了,自己還是會下定決心換工作。所以還不如現在果斷換。果斷換的前提是自己真的想清楚了,自己真的不喜歡現在的工作。

  • 4 # 每日開心一下呀

    這也有點太草率了吧,不知道你是什麼型別的工作。如果是銷售一類的,隨時換地方也沒有關係的,那倒也是可以。但是一般在入職之前都需要做背景調查的呀。比如,公司會調查你。你也會搜尋公司的各種資料,崗位相關資訊。在面試的時候,可能你主動問過這個職位的具體工作內容,或者是面試人員說過職位的期待等等。

    為什麼在一個公司待這麼短的時間就想走呢?你分析一下是業務原因還是和領導氣場不合?如果是業務不是你自己想做的,那之前面試的時候你沒有問,背景調查也沒有做好。你可以嘗試學習一下,如果實在不行,再做決定要不要直接走人或者辭職。不過下次一定要吸取教訓。

    領導氣場不合,半天時間很難看出氣場合不合,說不定先抑後揚的關係還不錯呢。有的情侶不是剛開始兩看生厭,後面慢慢不是也情投意合了嗎?所以如果是因為領導或者同事人際關係而想走人的,建議三思。

    如果你是因為在面試的過程當中受到了某些欺騙,比如一開始的時候公司給你承諾了這個那個,或者說是告訴你公司的發展有多好。但是你去了之後發現,口頭承諾真的就只是說說而已,公司現在就已經快要垮臺了,這個時候就趕緊走吧。

    2020不易啊,想好了再辭職~

  • 5 # 聽雨江湖客

    其實現實中很多人這樣做,單位都有試用期嘛,這也是彼此適應的一個過程,沒有合同,彼此也不用負什麼責任。

    走吧,OK,沒什麼問題。

    其實這是很多人可能出現的問題,在一些企業HR對這種現象已已司空見慣,其實應該說雙方都有一定責任,有的HR為了招到員工可能在一些無法做主的一些問題上含糊其辭了,在應聘面試的時候就應該把所有問題問清楚,待遇,保障,晉升空間,還要靠自己是否能勝任崗位,甚至走走看看多觀察多瞭解,認真的瞭解一下工作環境,職位職責。

    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與面試崗位的匹配度和發展空間,而不是撒大網的方式,想著去撈一條最大的魚。

    但是你是否想過一個問題?哪怕你去別人家辦事臨走也要說一聲再見呢?

    這關乎一個人的職業觀,職位素質,有的人無所謂,乾的不爽我就走人,人也找不到,打電話也不接,所謂素質就是你在做一件事的時候,是否想到你會給別人造成麻煩呢?別人給你錄指紋也是一項工作,你是否尊重了別人的工作?你的不告而別,可能不需要負什麼責任但讓別人的工作被動了一下,人們常說善始善終,不能把問題一生不吭留給別人。

    很多人喜歡不辭而別,說到底就是不想面對,也許是想象的與現實情況有差距,也許是有更好的機會不想錯過,說一聲再見,給彼此留下一點空間,最起碼保持我們的風度。

  • 6 # 郭郭說職場

    剛入職半天,沒有簽訂任何的協議沒有領取公司任何的物品,只是錄了指紋。基於這樣的情況,從理論上講,你是可以直接走的,因為沒有簽署合同,你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的職員;但是從道德上講,你申請離職是需要經過正常的流程的,這不是道德綁架,而是正常的禮儀之道。

    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一個朋友要去你家做客,他是不是需要提前與你進行溝通,確定好時間、位置等資訊,而後再於約定的時間前來拜訪。並且通常在朋友準備離開的時候,會先告知你,再獲得你的同意後離開。這樣的做法是我們平常生活中通常的做法。

    但是轉而到了工作中,為什麼就可以直接走呢?所以針對這樣的情況,不管是大公司還是小公司,最好的做法就是提前跟人事說明情況及致歉,同時要表明自己離職的緣由,比如公司的文化與我所期望的不匹配等等。

    任何一個公司的人事在瞭解了這樣的情況和意願後,都會與相關的領導進行溝通,我想對於你這樣的情況以及強烈的離職的意願,領導是不會阻攔你的。然後,你就可以按照人事的相關安排辦理離職的事宜。在相關的手續完成後,則你可以成功的從該公司離職。

    最後,我想說我們身為職場人,就要遵守職場的規則,並要講求職場的禮儀之道。如果職場中的每個人都如此的不遵守規則,那麼又談何職場呢?同時,我認為一個不遵守職場規則的人,必然是不會也不可能有所成就或者是有一番作為的人。

  • 7 # 塘下浮水

    我們去一個公司入職,都有一個試用期。試用期間,公司可以辭退我們,我們個人也可以提離職。

    你現在去到一個公司入職,剛入職半天,發現公司各方面和你想象中有點不一樣,或是剛入職,就收到其他更好的公司的錄取通知書,可以離職,但不能直接走人不來了,這樣很不負責,也很不禮貌。

    你可以跟自己的直屬領導溝通,提出自己的想法,你剛來,領導應該也會尊重你的選擇,不會強行挽留你,你只幹了半天,相信也沒啥工作需要交接的。

    另外,你也需要跟人力資源部溝通,畢竟他們也在做合同這些,也幫你錄了指紋,你需要問他們要辦什麼手續,相信你只幹了半天,工資也是不打算要的了。他們還要幫你去掉花名冊,取消指紋。

    我們去一個公司上班,還是儘量入職前就考慮清楚,看這個公司前景如何,適不適合自己,免得折騰。

  • 8 # 濤哥媽媽

    不可以直接走的,至少要和上司或者老闆說下再走。如說這份工作不適合我,所以我下午就不來上班了。

    招工都是有三天試用期的。走了也是沒關係的,就是這半天的工資老闆是不會給你的。

    因為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才會穩定。

  • 9 # 珊尼哥

    未簽訂勞動合同,法律上沒有正式成立勞動關係,不存在相應勞動權利義務,直接離開雖然不存在違約,但是出於職業道德,應該和對方人資說明情況和不能到崗的意願,以便不耽誤對方重新組織招聘相應崗位人員。

  • 10 # 無所事事又很忙

    可以的,和招聘你的人事或者經理說一聲,只去了半天,應該也沒什麼要交接的工作了。

    但是建議後期再找工作,慎重一些,因為找工作就像找物件,要對彼此負責。你這樣不僅那邊公司有損失,你自己也失去了半天的機會成本。

    不過還需要和你說明的一點就是這半天的工資,一般是不給你發的,小公司一般這樣的做法,大公司還有一絲的可能會給你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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