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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封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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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秒必爭原野3I8
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占是由法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在17世紀提出的。他認為,每個人都有權利擁有和控制自己的財產,無論是通過勞動所獲得的或是通過合法的交易所得的。這種權利是不可侵犯的,其他人無權侵占他人的財產。
洛克認為,私有財產權有助於保護個人的自由和尊嚴,以及促進社會的繁榮。他認為,個人通過勞動獲得的財產屬於自己的勞動成果,而他人不應該剝奪或侵犯這種權利。私有財產的存在可以鼓勵個人努力工作,追求目標,並創造更多的財富和價值。
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占的概念至今仍然被廣泛接受和應用,成為了現代社會的基石之一。它保護了個人的權益,鼓勵創新和經濟增長,併為社會秩序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因此,保護私有財產權是一個重要的法律原則,需要得到社會各方的共同尊重和遵守。
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出自法國的《人權宣言》。《人權宣言》宣稱人們生來自由,權利平等,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私有財產Continental法系中,私有財產則通常被稱作“流動資產” (movable property) 或“可動產/動產” (movables),即此資產的任何產權都具有可轉移性。這一用語,區別於“不動資產” (immovable property) 或“不動產” (immovables),如土地和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