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報、審查
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申報表,經單位審查後,報主管部門(人事檔案託管部門)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推薦意見、負責人簽字並蓋章後,報送評委會。
第二步:初審
評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要求的材料簽署初步意見,提交評審組評議。
第三步:評議
評委會組織參評人員進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辯),對其能力水平、工作業績進行量化評價,綜合評議其是否符合所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的水平,提出評議意見。
第四步:評審
在評審組評議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評審政策和申報材料,對參評人員的評議結果進行討論和投票表決。
第五步:評審結果公示
公示期內接到反映參評人不符合評審條件的情況舉報,經核實屬實的,撤銷評審結果。
第六步:最後審定、發證
對通過評審經公示無異議的參評人,由評委辦公室對其評審材料進行最後審定
第一步:申報、審查
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申報表,經單位審查後,報主管部門(人事檔案託管部門)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推薦意見、負責人簽字並蓋章後,報送評委會。
第二步:初審
評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要求的材料簽署初步意見,提交評審組評議。
第三步:評議
評委會組織參評人員進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辯),對其能力水平、工作業績進行量化評價,綜合評議其是否符合所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的水平,提出評議意見。
第四步:評審
在評審組評議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評審政策和申報材料,對參評人員的評議結果進行討論和投票表決。
第五步:評審結果公示
公示期內接到反映參評人不符合評審條件的情況舉報,經核實屬實的,撤銷評審結果。
第六步:最後審定、發證
對通過評審經公示無異議的參評人,由評委辦公室對其評審材料進行最後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