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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廣東第一觀察者

    他作為孩子的父母首先具有第一監護人的責任,他沒有監督好孩子吃魚,孩子被魚刺卡喉嚨,那麼進醫院也是應該由他自己負責。

    他要你負責那你問問他怎麼不要店裡的老闆負責呢,魚是老闆的魚,地點也是老闆的地方,這責任應該由老闆付嗎?

    看出來他要你負責的那一刻已經不把你當作朋友了,那麼你又何必把他當朋友呢?所以他要你負責的時候你可以完全不用管,大不了讓他請律師起訴你,到時該怎麼賠就怎麼賠。

    我有一個朋友他比較喜歡去釣魚,有一次他在一個釣魚群裡面認識了一位同樣有著愛好的朋友,他們共同約好了週末去釣魚。

    當天他們出發的時候是開著我朋友的車出去的,到了釣魚的地方也就開始各釣各的,但是有口頭約定釣到的魚算大家一起的。

    但是和我朋友一起釣魚的那位魚友中途自己不小心把自己價值二萬多塊的手錶掉進水裡了,由於他自己沒有及時發現,手錶在水裡泡了兩個都小時,拿上來的時候發現時間不對了,要維修可能也得花幾千塊錢。

    所以他覺得這個錢應該由我朋友出一半,他自己承擔一半,因為他覺得大家說好了釣到的魚平分,那麼風險也應該平分。

    我朋友當然不願意,認為手錶是他個人財產,他自己應該保管好,且造成的損失與自己沒有直接的關係。

    很多人說要不要賠與這次釣魚是誰發起的有關,如果是我朋友邀請他去的,那麼我朋友應該負責他的人生和財務安全。既然是大家沒有組織人,那麼他的手錶損失不應該讓我朋友承擔一半,你們覺得呢?

    如果要你負責任那以後誰還敢請客吃飯啊,你帶一個病人過來吃飯死了,是不是也要請客吃飯的人負責啊?

    所以我覺得你不要慌,要你負責你也是承擔次要責任的。

  • 2 # 八月的老虎

    17年年底,離春節還有七八天,一個從小玩到大朋友的女兒在我家住了幾天,一天中午她吃魚沒注意,魚刺卡著喉嚨了,我帶著她去醫院把魚刺取出來,花一百五十多塊錢,當時是我付的錢,過了二天朋友的女兒把錢給我了,我也收了,後來因為要過春節了家裡要住人,叫她想法另找地方睡,過了一天就搬走了,過了春節,我有點事找那個朋友,沒想到他把我的微信拉黑了,電話也拉黑了,一天我另外一個朋友到城裡來我家玩,我就問他怎麼回事,那個朋友怎麼把我電話拉黑,微信拉黑,這個朋友有告訴我,那個朋友告訴他,他女兒給她父母說,我們一家人對她不好,我當時就火冒三丈,他女兒在我家住了四,五天,好吃好喝的招待她,她沒有回來,我們都打電話給她叫她回來吃飯,我們一家都是等她回來我們才吃飯的,不可能我們一家人大魚大肉的吃,讓她吃蘿蔔稀飯,我們一家還做不出那樣的事,她去醫院實習都是我前前後後給她辦手續,我想不通我們一家人哪裡對不起她了,哪裡對她不好了,我們一家人問心無愧,我在想是不是因為去醫院取魚刺花了的一百多塊錢,她給我我收了,她就不開心了,難道我不該收嗎?還是沒有讓她繼續住在我家?從此以後我和那個朋友就沒有來往了

  • 3 # 朩朩不是木木

    付還是要付的,不會很貴,這算幸運的了,用一點小錢認清一個不值得交往的人。如果不付,你可能會被別人背後嚼舌根。

  • 4 # 寶媽那麼

    被魚刺卡喉嚨,去醫院花不了多少錢的,還讓你這個朋友負責,在他眼裡你不是朋友。為了那麼點錢還計較。自己不照顧好,還怪罪別人。

  • 5 # 剛剛的68

    醫療費你必須要拿的 以此懲罰你交朋友的眼光 給你個教訓 對你有好處的 都說 人以群分 咱也不知道你啥情況 哎——

  • 6 # 蠍太王6868

    你該負全責,你是請的朋友,他的孩子不是你請來的,你為什麼要讓他吃飯?來的時候你為什麼不阻攔?這樣的人還是你的朋友?交友需謹慎,吃一塹長一智。

  • 7 # 便祕了都和我搶

    你是不是有什麼把柄或者有求於你朋友?如果沒有的話,拉黑不聯絡就好了,再糾纏就報警。

    因為你不是朋友小孩的監護人,沒有義務承擔這種責任。

  • 8 # 路亞全日空

    不管,愛哪兒告哪兒告去,讓他連你和飯館老闆一起告,順便把房東、養魚池、運輸公司、菜場賣魚的、魚食養殖銷售,以及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市容部門,還有水務局、自來水公司、水廠、漁政部門一起告,這樣賠的多,別忘了把盤子碗和筷子的生產廠家也一起告上,你讓他最好連魚他媽都一起告,搞不好能發財呢~

  • 9 # 一葉知秋157292804

    帶去醫院,自己出錢把小孩卡著的魚刺取出來,無論多少錢,這也算是個教訓,看清了一個人,這種朋友不要也罷,以後老死不相往來了

  • 10 # 夢豫藍

    我孩子被同學請去他們家吃飯,在他家玩腿受傷了,當時同學的媽媽很自責要出醫藥費。我沒有讓她出我說孩子受傷很正常,我自己帶也會有意外的,後來我和她媽媽做了好朋友,已經有10年了,我們相互照顧放假一起帶孩子玩,一起監督孩子學習比自己親人都好。

  • 11 # 心士C弓長

    真誠主動的承擔。一是緣由因為你請客而起,二是沒提醒小孩吃魚家長要注意看是否有刺,三是最好不請客,好多朋友親人因飯局上出事受牽連的案例。

  • 12 # 院子裡有四棵樹

    請朋友吃飯,朋友帶的小孩被魚刺卡喉嚨。當場千萬別亂搞,緊急送醫院處理,把傷害降到最低。朋友要請客方負責醫藥費,那就付吧,估計也就幾佰元而已。孩子是朋友帶來的,對此事負有監管不到位責任。主人沒有直接過錯。朋友推卸責任的行為,很不明智,表明品德有問題。此事如外傳,必定給朋友聲譽造成負面的影響,得不償失。

  • 13 # 相惜知我心

    請客期間對方發生意外,請客發起方應該負責任。請客發起方在請客期間,有義務對請客受邀人的人身安全、飲食安全、以及其它意外安全,進行監護、提醒、勸阻、照顧!

    請客發起人在對受邀人發出請柬,就應該考慮受邀人的身體狀況、個人素質、飲食習慣是否需要照顧,及早制定相應的防護措施!

  • 14 # 上善若水sgls

    有過錯才負責任,沒過錯不負責!有的建議掏了錢拿出魚刺絕交,我不贊成。絕交肯定的,另外一分不掏!想要錢去法院,法院支援的話按判決來,估計法院沒這人這麼不要臉!讓認識的都瞭解一下這個人的人品!

  • 15 # 煙雨江南之夢裡水鄉

    這個跟你沒有關係的,最多住院拿點水果去看看,不用住院的話打電話關心一下,他們要你出錢就是不近人情了!那這樣的朋友走到頭了。

  • 16 # 郭改俠

    不負責!你請客,他/她吃飯,各負各的責。你讓他/她必須帶孩子嗎?他們吃魚是你強迫的嗎?怎麼吃魚是你強迫的嗎?沒有的話,不負責任。

    小孩吃飯,監護人負責。這是魚刺,如果貪吃,誰吃撐壞了肚子,難道還讓請客人負責?再說,飯店也不是你開的,魚也不是你做的。不行讓他/她問店家要?他/她要能耐讓他/她去試試。這和吃飯勸酒喝酒出事不一樣。如果同桌吃飯,勸別人喝酒,或者喝酒醉後不管,導致醉酒者死亡,得負責。這不一樣。

    你不負責,他/她愛做朋友不做。不要慣這些人。做人就得有個做人的底線。做朋友就得講個基本的規則。同時,朋友有難,可以幫助朋友,但不能無原則地慣他/她壞毛病。毛病長大了就成錯誤了,錯誤擴張了就成違法了,違法能耐了就成犯罪了。你涼拌他/她,說不定他/她想想還能成熟呢!

  • 17 # 追好夢

    這意外應該與主家無關,一是你請朋友,不是請他小孩。其次在用餐期間小孩監護人家長應該監督好小孩用餐,如吃魚時家長事先把魚卡清理好給小孩,或者禁止小孩吃魚。

    本案事件與主家無關。對方也無理由找主家賠償,如果他們在飯店用餐還要找飯店賠償。

    但事情發生後主家可從人道主義,朋友友情出發,幫助聯絡醫院。或者看望送慰問品是應該的。

  • 18 # 善惡天地知

    你眼睛看不準人交了這樣的朋友你自己受唄,正常人別人請吃飯,自己帶孩子吃魚魚刺卡在了喉嚨裡,哪個不是自己去處理?還找人家請客人賠錢?這些人都咋地了?為了一點錢臉都不要了?

  • 19 # 關2323

    按照中國法律,你真是要負責的。如果及時去醫院夾出魚骨100、200元,就行了。如果你朋友有人性的話,就不應該要你負責。你的朋友本不該帶小孩來吃飯,既然帶來就應該照顧好,不應該給東主添麻煩。但是,這個世界什麼人都有,什麼事都會發生,真是防不勝防,只好聽天由命了。

  • 20 # 懸葫問道

    其實完全沒必要進醫院花冤枉錢,民間中醫用威靈仙或者韭菜即可解決此問題。

    曾記得一個春節大年初一早上,一位在年三十吃了魚刺卡喉的老同學找到我,問怎麼辦,我抓了一把名叫威靈仙的中草藥給他,囑其拿回家用老陳醋煎熬取汁,候溫口含慢呷,並仰頭儘可能地讓中藥汁保留浸泡在喉嚨部的時間長一些。後來面見告知,用藥後即愈,甚以為奇!

    民間藥諺有云:“鐵腳威靈仙,紅糖老醋煎;只要喝一口,骨頭軟如綿”。

    記得還有一次在表兄弟家玩,有個小孩魚刺卡喉,大人急得要帶去醫院看。我叫他們到門口園子裡割來一把韭菜,洗淨切斷,上鍋炒半熟令小孩嚼吃,當即就把魚刺裹了下去。

    魚刺卡喉,此乃傳統民間中醫救急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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